第二十二章 华裔力量一20世纪40年代上半期,日本先后占领中国大陆的大部分地区和华侨集中的东南亚各国。这个时期的华侨民族主义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结合在一起的。表现为对祖籍地民族、国家和政权的全面认同,这并不仅是外来教化宣传的结果。深植于南洋华侨内心的宗族、家乡本位观念,是其爱国主义激发的基础。尤其是20—30年代主导南洋华侨社会的老一辈移民,他们与家乡、祖国有血肉相联的关系。日本对南洋的经济扩张,不断侵蚀南洋华侨的经济网络,也极大损害了南洋华侨的整体利益。基于此,就不难理解华侨日炙的民族主义情节了。槟城华人跟其他地方的华人不一样。他们中的多数人是土生土长的华侨,跟中国没有多大的关系,有的话最多也就是经济上的救助。1948、49年的国际国内局势的最大特点就是不明朗:他们深爱的中国政府已经不可能成为他们的依靠。英国殖民政府打算一走了之。马来人排他性的独立意识日益高涨。不仅如此,战后的华侨社会普遍遭受财产和生命上的双重打击,在这种情形下,他们选择认同居留国是理所当然的。再说,槟城在1948年出现的分离运动跟槟城特殊的地理位置,譬如与马来半岛隔海相望,以及族群结构等相关。至于华人的参与和推动,与其说是华侨在政治上的成熟选择,还不如说是他们基于自身生存利益的考虑而作出的幼稚的选择,更何况大多数的中下层华人并没有积极参与分离运动,因为根据当时的法律规定,凡是在槟城出生的人,都可以自动成为公民,因此,1948年槟城的分离运动的失败是必然的。1948年槟城分离运动是在马来亚国家建构过程中,基于马来民族主义的刺激而出现的,分离运动背后的深层原因其实是社群主义的泛滥而不是实质意义上的国家分裂运动。槟城华人的社群主义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从最初的华人内部方言群划分到殖民政府管制下的作为整体性的华人族群的整合。从华人族群意识到华人民族主义的形成。从华人民族主义到爱国主义的合一到分离。最后又回归到社群主义的历史实践过程,其实可以证明,在一个秉承民族或国家建构理念的多元族群社会中,作为少数民族的族群常常在民族主义的挤压下释放出地方性社群主义的认同意识,其目的不是颠覆民族或国家的政权,而是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个体的权利和民主政治的基础。民族或国家以其公民资格作为工具来调整社群关系,而如果这种调整携裹着狭隘的民族主义的意志的话,就会不可避免地导致社群边界的强化,并产生社会分离,这种现象尤其容易发生由于移民而形成的多元族群社会里。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结束,英军于1945年9月3日登陆槟城,重新恢复了对槟城和整个马来亚的统治,10月10日,英国工党政府宣布将在马来亚推行马来亚联盟计划,并于1946年1月发表了白皮书。白皮书建议成立新加坡和马来亚分治的新政府,即在政治结构上,新加坡成为独立的皇家殖民地,槟城、马六甲和马来半岛上9个马来土邦,联合组成马来亚联盟。引人注目的是,白皮书规定英国殖民政府应推行一项普遍的公民权运动,以促成马来亚各族群之间的自然融合,并最终发展出各族群皆认同的民主国家政体。这个白皮书首先遭到马来族群社会的激烈反对,他们担心可能会因此削弱马来人在新政府中的绝对影响力。其时,日益高涨的马来民族主义运动在少数民族主义者上层人物的推动下已经广泛地影响到一般的民众,马来民众一致支持各州苏丹统治者与1946年3月4日成立的马来民族统一机构(简称巫统)及其领袖所发起的杯葛运动。一方面反对英国企图因此延续对马来亚的继续统治,另一方面,他们也抗议非马来人可以轻松地获得公民权,与马来人分享新国家的政治权力。与此相反的是,马来亚的华人族群对白皮书中的建议普遍反应迟钝,或者说冷淡。主要原因是当时的绝大多数华人还是秉承中国导向的民族主义,无论从情感还是行动上希望能够效忠自己的祖籍国。再者,不参与异邦政治的惯性对一般的华人民众仍有很大的影响力,尤其是战后初期的华侨社会遭受财产和心理的双重打击,对政治参与还心有余悸。譬如,从1946年1月至6月,新加坡和马来亚的华文报章和社会侨领所发表的意见,均侧重呼吁殖民政府实行双重国籍,以保持华人的特殊身份,而对新政制可能对华人社会造成的潜在影响既未做深切的关注,也未对一般的华人形成舆论上的何去何从的引导。一直到1946年12月中旬,一个融合左右翼政治力量和各族群代表的泛马联合行动委员会在新加坡成立,这个组织包括印度国大党、泛马工会联合会、马来亚人民抗日军退伍军人协会,以及青年和妇女等社会团体,主张不分离新加坡,对所有定居并效忠马来亚的人民以平等的公民权等。英殖民当局和马来亚民族主义者不理会这些要求,于1946年12月24日抛出了新的修改方案,这就是后来成为马来亚独立建国的雏形--马来亚联合邦蓝皮书。蓝皮书基本上满足了马来民族主义者的要求,即:承认马来苏丹统治各土邦的权力,建立马来统治者会议。明确马来人在政治、经济上拥有特权。英国政府派出一名高级专员取代总督。非马来人申请公民权附加了更多苛刻的条件等。1947年7月,英国政府宣布将正式推行蓝皮书计划,一时激起了全马来亚的非马来人,尤其是华人的不安和抗议。10月20日,抗议达到**,出现了全国性的大罢市。这次大罢市吸引了几乎所有的华人、印度人社团以及其他非马来人的响应,是二战后新加坡和马来亚最大规模的大罢市行动。尽管如此,也阻挡不了计划的推进。1948年2月1日,英国正式宣布马来亚联合邦协定生效,以取代马来亚联盟政制,结果导致非马来人的剧烈反弹,但有关当局置若罔闻。同年12月7日,一个由西商会会长麦卡及印商会会长波努鲁里为首的主张在槟城立法议会中酝酿脱离马来亚联盟的筹备委员会成立。13日,筹委会发动民众在槟城举行集会,选出的212名代表中有200名投票赞成槟城脱离联邦,在随后发表的文告中说--槟城必须寻求各种宪制途径脱离马来亚联盟,仍然维持其在海峡殖民地的地位。这是对槟城和威省最好的选择。筹委会旋即成立了一个囊括了除马来人以外的各族群和利益集团代表的15人委员会。此举引起了马来族群的强烈反对。巫统主席拿督翁发表措辞强硬的讲话,他说:“槟城脱离联盟与否应由马来人来决定,而不是非马来人。”该委员会起草了关于脱离联合邦的动议,并提交槟州立法议会讨论表决。麦卡代表主张脱离联合邦的一方认为,槟城与马来半岛其他各州在政治和行政上有所不同,如加入马来亚联合邦将会失去政治、经济和行政上的权力。再者,联合邦协议的达成并未征询槟州人民的意见。而代表巫统的艾迪反对脱离,主张马来亚联合邦的成立是马来人斗争的结果,任何企图将槟城脱离联邦之举都将遭到全体马来人的反对,他进一步认为,槟城如果没有依靠马来半岛,是不可能站得住的。动议案提交给于1949年初召开的槟州立法议会。结果是,在英国殖民当局、马来亚联合邦政府以及马来亚其他各州华人社团的反对声中,以15票对10票的劣势终遭否决,结束了槟城试图脱离马来亚联合邦的分离运动。分离运动中槟城华人社团和普通华人的反应耐人寻味。早在1947年3月14日,由槟城三个主要华人社团:平章会馆、中华总商会、英籍华人联合会等联合组成槟华宪制委员会通过马来亚联合邦的总督上禀英国殖民部大臣,表达对1946年12月24日通过的关于马来亚联合邦蓝皮书的意见,主要认为它对华人存在明显的偏见,譬如,漠视华人对马来亚开发、建设和抗日卫马中所作的贡献;苛刻严厉的公民权条例将会排斥英殖民侨生及其他华人的权力。要求英国殖民部设立皇家委员会负责审查检讨联合邦的有关条款等。其时作为华人主要社团的平章会馆站在主张脱离联合邦运动的前列。1948年12月1日,平章会馆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脱离议题,会长邱善佑在致词中说:“坡中经验生意,失去许多便利,民中常有不满意之表示,即本坡政府行政,亦需商请联邦上峰,得其同意方得实行。参政司之权且受限制,不比从前之方便。”同时,其他的与会代表亦从历史的角度阐明槟城与联合邦各州在政制、经济、文化、宗教与风俗上也大相径庭,主张对脱离联合邦运动予以热烈的支持,以期恢复原来海峡殖民地的地位。在分离运动中,槟城主要华人社团的表现和心态与其说是维护槟城广大华人族群的利益,还不如说基本上是以保障槟州英籍民及侨生的政治地位为逻辑主线,反映了他们在时代政治的浪潮冲击下的反应与要求。当时槟城侨领的心态和行动逻辑是--部分华人领袖之坚决不渝投入运动的洪流中,主要乃系取决于他们本身的政治、经济与教育背景,充当急先锋角色者多为海峡殖民地侨生。他们通过槟华社会内部组织之权力分配连锁模式,各自在中华总商会、英籍华人公会以及其他社团里争取维护槟州自由港地位和土生公民权原则之保障。在这里,槟城分离运动中出现的华人社会分化问题。可以说,1948年的槟华社会已经明显地出现华人分化现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