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八章 夜宿古矿晚餐是面包、罐头。火腿和天泽园的烧酒,几个人围坐在背风处搭好的简易掩体内,一杯酒下肚,身子才暖和了一些。沈青杨喝光了酒靠在光秃秃的石头上仰望秃山,一块不大的天空在上面,自己犹如井底之蛙一般。山中静谧异常,冷风从周围旋转着吹过来,不禁哆嗦了一下。很久没有这样度过了。在班尼布森林最后的夜晚是和兄弟们浴血奋战,直到全军覆没。那里没有这么冷,也没有这么静。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他是不会去非洲当佣兵的,尽管有丰厚的酬劳也不想去。只想做个自食其力的普通人,卸去心头所有的重压,安心地搂着女人过一辈子。但此前这种想法是不可能的!“大家找好位置休息,轮流放哨,每人两个小时,我站第一班!”沈青杨看了一眼表,已经晚上7点多钟了。三爷拽出睡袋便钻了进去:“我先睡啊,轮到我的时候打我嘴巴子叫醒我!”几个人纷纷在附近寻找栖息之地,不多时便传来一阵鼾声。也许今晚是他们一辈子睡得最沉稳的,因为远离了都市没有外人打扰,因为有兄弟在站岗放哨!沈青杨靠在石头上,手中握着甩棍。夜色如墨。今天是战队训练的第一天,严格意义上来说,这支队伍距离战队的要求差得太远。单兵作战实力相差悬殊,组织纪律松散,每个人都是牛人,却没有明显的特长,团队凝聚力也不够。从巴尔玛和洪飒玩的“极限追踪”可以看出来两个人在彪劲,这在佣兵队里是绝对不允许的,战队需要的是团结合作!战队的每个人都是自己亲手选拔的,但要想在短时间内提高整体实力是一件头疼的事。巴尔玛除外,其他六个人不是没有特点就是个性太强,尤其是那个洪飒,交流得不多,但能看出他桀骜不驯的一面。看着老实的人内心也许澎湃着**,这是好事,但要以团队为前提。沈青杨点燃一支烟,心里盘算着几个人的职责分配问题。战队素养决定作战实力,默契的配合相当重要,要在训练中体现出来他的职责,才能在实战中不至于失去战力。巴尔玛和洪飒的体力是最好的,身手也不错,适合突击、潜藏和追踪,能成为一把尖刀瞬间制敌;而豹头和潘子的体力居于中游,作战意识和反应能力不错,如果经过实战的话应该能很好地完成掩护任务。傲云的实力是最均衡的,他的功夫和枪法仅在自己之下,临危应变能力突出,很有狙击潜力。而三爷的最大特点就是他妈的没有特点,体力很弱,反应不强,心思全在钱和女人的身上!这点是最让沈青杨头疼的事,如果在实战中还是这样怂,可以断言,第一个吃亏的是他自己。不过这家伙有一个优点:自学能力很强!后边传来三爷沉沉的鼾声,一整天的极限训练已经让他透支了体力,而豹头和潘子睡得也很死,沈青杨回头扫了一眼营地,几个家伙就跟在自家大**睡的一样!如果现在有人突袭的话,枪都拔不出来就会全军覆没。这也是致命的弱点!沈青杨起身,小心地查看周围的环境。其实是没有什么好查看的,整个矿坑黑得彻底,不可能有其他人。借着星光,沈青杨走到营地的另一端,冷风飕飕,四周死寂。就在这时,身后传来脚步声,沈青杨的耳朵动了动,回头扫了一眼,一个人影晃动了一下便到了近前。“我站岗吧!”瘦削的汉子手中拎着甩棍低声问道。沈青杨的心头一暖,拍了拍巴尔玛的肩膀:“休息好了吗?”“没有!”两人靠在被风地坐下来。“不累?”“有点!”“这里真他妈的静,跟死人谷似的!”巴尔玛说话从来都是这样直接,不会绕弯子,已经习惯了。沈青杨半躺在地上,裹紧了衣裳:“在非洲的时候很少有这种静,除非在临敌的前一秒!”“那是战场,这里是矿场!”沈青杨点点头,巴尔玛是职业保镖,天生的佣兵,素质说明一切,他是廓尔喀的“雪狼”!“兄弟,你确信那天碰到的是你要找的人?”“是!”“他叫什么名字?”“英田一郎!”“少爷”是英田正的儿子!沈青杨叹息一声:“你是从哪儿追到中海的?”沈青杨跟巴尔玛相处这么长时间,对他的了解仅限于他的为人,对于他的过去没有太多的信息。沉默。他不想说,原因有很多。或许沈青杨的话刺中了巴尔玛心中的痛处,或是那是他一个人的秘密。作为兄弟,信任是第一位的,但这种信任局限于生命之外,在任何时候都要相信只有自己的兄弟才是最可信赖的,而不是敌人!“人的一生要经历许多事情,我在印度当过兵,内战的时候回去当游击队员,后来到了缅甸,没有死是上帝对我最大的恩赐!”过了半晌巴尔玛才低声应道,一种难掩的落寞、“你不是雇佣兵?”沈青杨看不见他的面容,但从他的声音中可以判断出他的心情很不好,他第一次说这么多的话。廓尔喀人世代当兵,彪悍凶狠,最著名的当属英国的廓尔喀骑兵连,印度的枪炮连也很厉害,但巴尔玛看起来并不属于那些牛逼的组织,不过从他复杂的经历来看,他很神秘!“曾经是!”巴尔玛淡淡笑道:“你休息去吧,我来站岗!”他曾经是雇佣兵,现在不是了?沈青杨疑惑地看了一眼巴尔玛,他是一个矛盾的人,一个印度兵回尼泊尔参加游击队,然后又去当雇佣兵!这就是他的履历,很清晰,也很复杂。“你和英田……我是说怎么结仇的?”沈青杨很想知道更多的隐秘事情,以巴尔玛复杂的经历来看他应该知道更多信息,尤其是关于东狼兵团的情况,这个连国际刑警组织都知之甚少的佣兵组织绝非是等闲之辈。巴尔玛又开始沉默下来。沈青杨知道自己的问话触动了他心中的痛处,自己是有意的,作为兄弟,他必须走进巴尔玛心中的伤心地才能最大的帮助他。“影少,反抗暴力是不是必须得用暴力?”巴尔玛忽然用尼泊尔语问道。以暴易暴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直到甘地出现才把这个道理给颠覆了。沈青杨没有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作为一名冷血佣兵,暴力征服是第一位的,至于为什么去征服,那是雇主的事情,他只要酬劳不问政治!“芙蓉曾经说过这个,也许对,也许不对!暴力的强大之处在于毁灭,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就是对暴力不屑一顾的人,内心的强大谁都无法征服。”“在此之前我是一名保镖,老板是一个克钦族玉石商人。”巴尔玛望着漆黑的矿坑:“帕敢的玉石场跟这里有些相像,大山挖得跟月球似的!”沈青杨很意外,他不仅曾经是一名战士,更是一个忠实的保镖!他所透露的信息已经足够多,作为职业保镖是不能吐露雇主的任何信息的,而作为兄弟,他却不好意思拒绝自己的问题。沈青杨拍了拍巴尔玛的肩膀笑道:“为什么把老板炒鱿鱼了?”“他死了!”巴尔玛苦涩地叹息一声:“事情很复杂,那里白天是政府军管辖,到了晚上则是克钦独立军的天下,还有许多不知名的武装潜藏,我没能保护好他!”沈青杨的心头一震,巴尔玛的声音带着自责和伤心,并非是因为失去了一个好雇主那么简单!“是英田干的?”沈青杨的头脑反应极快,从巴尔玛简单的表述中他已经发现了一点线索。缅甸的玉石经济已经持续了百年以上,无论是政府军还是民族武装势力都在为争夺玉石开采权进行着拉锯战,流血冲突不可避免,尤其是外部势力的侵入,让那里的形势更加复杂。巴尔玛凝重地看着沈青杨欲言又止的样子:“一个有政府背景的玉石商雇佣了他的佣兵队,保护矿场和运输线路,那里的冲突无处不在,很乱的。”沈青杨点点头,这个世界的确很乱。那些生活在和平社会的人是不会体会到乱世滋味的,人和动物没有区别,生与死也没有界限。“他有一个外号,叫狼侍!”“狼侍?”沈青杨惊讶地看着巴尔玛:“他的佣兵队很厉害吗?为什么不在缅甸干掉他?”“有政府军做后盾,我没有机会!”事情够复杂!沈青杨知道巴尔玛已经说的够多了,不想再触碰他的底线。一个忠实于雇主的保镖足够他去尊重,尽管他的雇主已经死了!“ok!有机会我陪你走一趟!”沈青杨深意地笑了笑,巴尔玛从缅甸追到中海为雇主报仇,他没有想到对手是多么狡猾和强大!东狼兵团更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简单,十年前撤出中海现在又强势回归,从一系列事件来看,他们所做的不仅仅是杀几个华商报当年的仇恨那么简单。跨国犯罪需要野心,跨国追凶更需要勇气!从这点来看,巴尔玛和英田一郎都不是一般的牛人!沈青杨喜欢跟牛人合作,更喜欢自己的对手是个牛人!“我想尽快回缅甸一趟,那里的形势不太好!”巴尔玛靠在石头上望着头上星光晦暗的天空,一种莫名的惆怅袭上心头。“我们的目标是狼侍,相信很快你就能回缅甸!”沈青杨咬了咬牙,现在才明白巴尔玛为何对佣兵如此**,从某种角度而言,佣兵是他的死敌!他能够以保镖的角度对付佣兵,但佣兵只以自己的方式对待猎杀目标——他的雇主!所以巴尔玛注定不会保护好雇主,那不是他的错。夜风冷冷。沈青杨钻进睡袋,他发现这个世界很乱,也很小。逃出非洲战场是不得已的选择,在杀戮面前他没有选择放弃,而杀戮过后他却成了逃兵。而现在他不用担心那些穷凶极恶的反政府武装分子的袭击,内心却备受折磨,不是为了那些死在自己手下的可怜人,而是为了兄弟们。巴尔玛现在的困扰也是自己的困扰:暴力能否解决一切?显然是不可能的!无论是尼泊尔内战还是缅北战乱都说明只要有暴力存在便有暴力反抗。世界上有几个甘地呢?这里是世界反华中心,虽然这里有足够多的华人,经济上的绝对优势没有弥补政治上的劣势。少数族群以野蛮自居,他们的心理阴暗面始终存在,百年来从没有消除过对华人的警惕,而在华人主导了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后,他们不仅没有对华人的勤奋和贡献抱有感恩之心,还拿起了屠刀。这说明了什么?沈青杨对十年前发生在中海的暴力事件似乎找到了一点理由:狭隘的民族心理作用在有限的利益纷争之上,非华裔族群的心理产生极大的不公,在这种情况下,拿起屠刀消灭华裔族群就成了必然结果!申君慈错就错在没有考虑到暴乱背后的真实,他在为自己的利益作战,失败已经注定!这是政治问题,而不是经济问题。一夜睡得香甜。沈青杨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打亮,钻出睡袋才发现洪飒在值守,瘦削的身体靠在石头上望着深深的矿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估计是给冻的!“洪飒,收队了!”沈青杨收好睡袋走到洪飒面前:“辛苦了,埋锅造饭吧!”巴尔玛、傲云和潘子都已经起来收拾好睡袋,开始忙活起来。豹头和三爷还在睡袋里打着呼噜,沈青杨上去一脚踢在三爷的屁股上:“起来了,速度!”三爷“嗷”的一嗓子,抱住睡袋呻吟了一声:“我日啊,起不来了,浑身没有不疼的地方啊!”“昨天你站岗了吗?”沈青杨的脸色阴沉地瞪着三爷,几个人值守情况他一清二楚,连豹头都站了一个小时,这家伙一夜就没起来过,尿都没撒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