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着红光的巨型血色长矛跟李正耀不断接近,突然,李正耀停下了前进的步伐。脸上露出一丝冷笑,临空发拳,一记透明拳头由的肉拳发出,渐渐变大,不断向我飞来。“砰,砰,砰,砰!”在李正耀发出拳头的瞬间,四声熟悉的枪声响起。枪声是最好的信号,当我目睹着四颗黑色子弹朝李正耀飞去的同时,依附在血色长矛上的血色蝙蝠突然四散而飞,只剩下一杆血色透明长矛不断朝李正耀射去。李正耀脸色一变。全身突然聚起一个火焰罩,长矛跟举拳接触,长矛瞬间崩溃,举拳追上来击杀了将近一千多只没来得及逃离的血色蝙蝠,而剩下的血色蝙蝠绕开李正耀的攻击,继续朝他飞扑而去。我藏身在左边一群血色蝙蝠中,看到血色长矛跟那一千多蝙蝠死亡的同时,四颗黑色子弹狠狠的射中火焰罩,火焰罩瞬间被击溃。几道银芒闪动,最前方的三颗子弹直接被李正耀用一把唐刀劈落,最后一枚黑色子弹终于如愿射进李正耀的头颅,右边进左边出,带出一丝血红。李正耀被子弹击中的瞬间,身体震动了一下。目光中闪过一丝难以置信的眼神,我化身的血色蝙蝠再次扑了上去,而我手中的血色长矛也直刺李正耀的脖颈。已更新“唰,唰,唰……”李正耀手中的唐刀不断挥舞,组成了一道银色光照,无数血色蝙蝠犹如飞蛾扑火般用上,我手中的血色长矛也同时刺中银光,瞬间,我脸色剧变,一股巨大的力道自长矛入传入我的手臂,迫使我不得不放弃血色长矛,身形狼狈后退。“砰,呯,呯。呯!”又是四声枪身响起,四颗黑色子弹飞朝李正耀射去,我手中快速聚出血色长矛,紧跟着追了上去,子弹射到光照上的瞬间,李正耀又是四刀劈飞四颗子弹,不过,也因为这样被血色蝙蝠有机可乘,趁机飞扑到他的身体之上,李正耀劈飞四颗黑色子弹,刀锋又转向周围的血色蝙蝠劈去,很快扑到他身上的血色蝙蝠又被消灭干净。一万只血色蝙蝠死亡近六千。黑色子弹连射七轮,我身上被刀芒划得血淋淋的,终于李正耀一脸不甘的倒下,倒下的瞬间。我剩下的血色蝙蝠涌上他的身体,直接连他的身体跟我的身体同时卷走,飞升到半空,闫国民他们也卷上孙天翊他们紧跟而来。铺天盖地的血色蝙蝠群出现在天空,隆化城外,变异丧尸群越过战壕不断朝隆化城冲击,冲出城那一批人类,在闫国民他们的打击下,本就没剩下多少,很快便被淹没。我卷上李正耀的身体,半空中疯狂的吸食着他的鲜血,为了加快吸食速度,我甚至连人身都没留下。“嘭”一具貌似李正耀的干尸落到地面,十五个人影紧接着出现,目光都看着李正耀的身体。我看着地上的李正耀,感受着身体内因为吸食他的血液而得到的力量,那种就差一点点就能晋升十印的感觉,脑海中快速的把击杀李正耀的画面回放了一遍,心中感慨万分。没想到李正耀在头部中枪后,依然那么强悍,不但把我击成重伤,还挡住了在边上放黑枪的孙天翊他们七拨子弹,并没有一发可以击中他,最终要不是他因为头部中枪死亡,最终谁死谁活还不一定呢!不过,这也正好警告我们,下次那美杜莎来了之后,别想想着击杀她,最好的办法尽量远离。就在我总结对付李正耀的经验的时候,孙天翊带着自责的声音传来:“浩哥,对不起,这事要不是我擅自做主,我们刚才也不会差点……”我摆了摆手,指着李正耀,笑着说:“呵呵,天翊别想太多了,你看这李正耀不是死了吗?”“是啊,翊姐,你别想太多了!”孙天翊边上一个女孩,兴奋的说道。我拍了拍孙天翊,说:“好了,天翊,我们也得走了,你还得打起精神来,对付即将到来的美杜莎呢!”孙天翊点了点头,闫国民开口说:“浩哥,那这李正耀的尸体呢?”我脑海中突然浮现另一个十印高手美杜莎的身影,想到这女人肯定还会再回来,还不如直接把这尸体放在这,也许还能起到一个警示作用,免得他跟得太近。我说:“就这样放着,让身后的美杜莎看看。”闫国民恩了一声,不在说话。我再次望了一眼李正耀的尸体,转身带着闫国民他们离开,开始朝金沙市的方向走去,因为美杜莎的存在,森林对于我们来说危险性要高一些。我们走出森林,直接上了隆化市到金沙市的高速路上,一路步行向金沙市,金沙市是?明的地盘,也是安南省新人类的大本营,要是平常我们也不敢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去,但现在是第三次进化的时间,?明不会现身,反而比森林中安全得多。连续赶了二天的路,我们终于在金沙市外围的一个小镇抢了三辆越野车,坐车前去跟许微他们汇合,而这二天,美杜莎也一直没出现。我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也没想太多,毕竟,美杜莎也是变异动物之列,也许她回承州城去了呢,这也说不定。有了车辆代步,我们用了半天的时间出了安南省,进入边上的江淮省,黎明时分,来到江淮省的省会,昌隆城外围,车辆突然停了下来。我看了看前方,又看了看边上的昌隆城,远远望去,城外全是密密麻麻的丧尸群,而前方一个妩媚动人的美女依靠在路边,浑身上下只穿了一些内饰,内饰上面的鳞片在车灯的照射下,反射出一道道粼光。美女见到我们车停了以后,不但不害怕,反而朝我们招了招手,语气动人的说:“你们终于来了吗?人家等你们等得好辛苦啊!”我皱了皱眉,摇开车窗走了下去,今天的望着美杜莎,冷声说:“你怎么在这?”美杜莎换了一个姿势,笑着说:“人家不是说了吗?人家在等你呢?你这臭没良心的,上次咬的人家好疼,都咬出血来了!”自从上次的事情后,我似乎对美杜莎的身体产生了一些免疫,眼神中没有半丝**的看着她,说:“你怎么知道我们要从这里?”美杜莎笑了笑:“呵呵,很简单啊!只要随便在边上的城池找人问一下,前段时间有没有大批车队经过就知道了,你这人感情过于丰富,去隆化城那边应该是有事情,事情过了,肯定会来找你的人。”我点了点头,转身看了一眼身后下车的众人,因为美杜莎的突然出现,我们没有丝毫的准备,孙天翊他们能发挥的作用也不大,而闫国民他们变身的蝙蝠却又咬不开美杜莎的鳞甲,只能用人身战斗,但人身面对比李正耀还要厉害的美杜莎,他们的攻击也没效果,反而容易被干掉。我脑海中一阵思索,很快发现一个问题,闫国民他们没用了,咬了咬牙,身形突然化作无数蝙蝠,卷过着我的身体朝路边飞去。“浩哥,浩哥……”“王成浩,你特么想逃,你信不信老娘现在就杀光你的人?”闫国民他们的叫唤声跟美杜莎的威胁声同时传来。我什么话也没说,照美杜莎这种守株待兔的方法,她可能已经失去了对我体内的物质追踪,而闫国民他们对美杜莎又没有多少威胁,要是我跑了她肯定会追,毕竟,我才是她的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