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圣拉菲尔(中)我和一名叫做杰克·拉斐尔的重武器操作手分成一组,他带着等离子步枪和一挺M2HB、一支AT4一次性火箭筒;我则带着一把M72Gauss和一具“标枪”反坦克导弹,还有1具AT4一次性火箭筒,我们俩的火力同反坦克导弹小组、重机枪小组和在一起差不多。我们俩没走出多远,就看到一个小小的热源,在建筑物废墟的角落里,应该是个小孩子。“看到了?”我点点头,我们俩走到废墟上,把那些沉重的水泥板和砖墙块掀开,看着那个躲在角落里的小女孩,她的脸脏兮兮的,金色的头发也显得有些暗淡,瞪着一双蓝色的大眼看着我们俩,两个凶神恶煞的杀手,在她噩梦中,地狱中才会出现的那些黑色的魔鬼。“看这个,该死,”那名英克雷的士兵小心地抓着小女孩的胳膊把她提了起来,同时不让她乱跑,“我可不想让血溅在这只泰迪熊上,这会让我做噩梦的。”我问道:“放了她?”“当然,除非你是个冷血的恶魔。”那名士兵半跪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支巧克力棒,递给那个小女孩,摸了摸她的头,按着她的肩头把她轻轻转过去,轻轻拍了拍她的背,示意小女孩赶紧离开。“上校会怎么说?”我不清楚哈迪斯会怎么看待手下的士兵如此明目张胆的违反命令,我想起他的弟弟的举动就感到一阵反胃。“上校会选择性无视,我们是士兵,不是没有生命的冷冰冰的机器,某些人不应该被当成敌人来对待。”是我把他们想得太坏了,安克雷奇的俄国人从小就向我灌输,英克雷是一群冷血的作战机器,高效率,嗜血,残暴,是我们所遇到过的最凶恶、最坏的敌人。我看着小女孩一只手紧紧抓着巧克力,抱着自己脏兮兮的玩具熊一路跑进附近的森林,心中感到一阵难过,她这么小,没有武器,没有生存所必需的技能,她要怎么活下去?或许会有人收留她吧,我安慰自己,匪徒们制造的孤儿比我们要多得多。然后,匪徒把他们,这些孤儿,训练成新一代的匪徒,更凶残,更无情,更专业,完全被颠覆的道德观念和自然而然的吃人想法,这更可怕。“‘培根’呼叫,各小组汇报,完毕。”“‘培根-1’已经完成,待命,完毕。”“‘培根-2’已经完成,待命,完毕。”那名士兵看了看我,转身走到一旁,回答无线电。我抱着枪站在废墟前,看着两句血肉模糊、残缺不全的尸体,这对男女在生命的最后关头没想着逃命,而是手挽手,静静等待死亡的来临,他们为什么会选择这样做?“上校让我们集合,他准备挑4人先去罗斯看看,再抽4人,掩护工兵组在去看住那座大桥,安装炸弹,有必要时,干了它。”“就4个人?”我耸了耸肩,我听说一同赶来的3人工兵组带了至少500公斤**炸药,用一辆“夏延”6×6型6轮驱动高性能越野(美洲原印第安“夏延”族部落)无人班组车辆运载,那车据说比我们还耐打——而且它自身带了一挺5.56口径的班用机枪,200发塑料弹箱,钢制硬式输弹带,备弹400发,打光后需要人来给它装填,还挺麻烦。不过这个小家伙完全可以扛着一个班的士兵的额外装备到处乱跑,换句话说,士兵们到不了的地方,它照样可以到达,而且更轻松。“你们4个,负责侦查罗斯,‘捕食者’将会待命,给你们提供支援,”我和那名士兵是最后返回的,也因此被上校给盯上了,“你们俩,还有你们俩,别走,就你们了,跟着工兵去,如果情况很糟,你们就呼叫空中支援,一定要撑到工兵组安装完毕炸弹,明白吗?”这该死的差事,难道说,要凭借我们4个人,1辆拉满重武器的破车,3个平时没怎么杀过人的工兵,去对抗超过4000人的,有重武器甚至可能有坦克支援的轻步兵突击旅?“你们有空中支援,按照威胁等级提升,最高我可以拨给你们8架在附近空余巡逻的无人机,还可以从基地紧急调拨,幸运的话护航编队也可以帮你们,”上校说着伸出手指,在空中挥舞,“但前提是你们必须确认,对方确实出动了一个步兵旅,而不是什么先遣连之类的。”得,我们绝对会打得很辛苦,弄不好,全军覆没,希望那些空中支援赶得上,在我们被对方的人海淹没之前。“现在,带着你们的2辆无人车,快滚。”上校毫不客气撂下这句话,我们赶紧带着工兵组闪人了,没人想看到他发脾气,这家伙毕竟是宪兵队队长,很可怕。我们降落在101国道452路段附近,罗斯在2.5英里外,至于那座里士满-圣拉菲尔大桥,则在2.9英里外,对于我们来说,也就是10分钟左右的功夫。不过基地选择这儿真的没关系吗?一旦打起来,这短短的2.9英里对于装甲部队简直可以忽视掉。而如果绕路的话,53英里,也不算很远,当然,对于只靠两条腿而没携带多少给养的的部队来说,一路不停面对骚扰和游击战,到达容易,但坚持打上一个星期的仗就困难多了。我们4个组成一个正方形,我和另一名队员端着M72Gauss走在队伍最后,我们俩中间是装备了2联装反坦克导弹的无人车;2名队员端着M2HB走在最前,3名工兵则跟着那辆机枪无人车在中间,他们扛着“标枪”和迫击炮,一旦需要,提供重火力支援。我们4个来回打量四周的废墟,确认我们所在的地方是安全的,脚下是火箭弹炸出的接二连三的弹坑,偶尔可以见到一具新鲜的尸体,脸被破片炸得再也认不出来了,一支有些斑驳的AKMS(或者是美国生产的AK-47S?)静静地躺在一边,再也不能陪自己的主人一同杀戮了。一名士兵走了过去,拿起那支AKMS,别到自己身上,又把尸体胸前的几个弹匣抽走。看到我们好奇的目光后,他给了一个解释:“我总觉得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得留点纪念品,到时候我的儿子会为他的爸爸骄傲的。”我们几个都理解他的意思,这么一来,其他两名士兵也着么着是不是给自己也搞一些“战利品”,不再顾忌队形,私下搜索起来。我无可奈何,毕竟这支敢死小队的指挥官不是我,而是那名带头收集战利品的士兵——杰克·拉斐尔,我反正不大喜欢他,太随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