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繁华圣武历二六八年初,淄州第一支远洋船队建成下水,这是大周历史上第一支完全以海洋贸易为目标的正规船队,第一支护航的水师编队也正式组建,为了和内河水师相区别,阮香将专门航行在海上的水师改称海军,为了管理日益纷杂的海事,成立海事专署,刘海担任第一任海事专署长官,官从五品。这个消息并没有给各地诸侯带来太多的冲击,在这乱哄哄的年头,每天都有更多更重要的事情等着他们去关注。事实上,探子们关于淄州新设海军的报告直接被张静斋的幕僚们当作不重要的情报给过滤掉了。在他们看来,阮香的一时心血**不过是胡闹,其重要性似乎还比不上民间最近盛传的京畿附近出现了仙人的消息。天色微亮,因为夜里没有睡好,萨都、吴忧两人的精神都不太好,不过他们还是打点精神,组织人马上路了,谁都没有提起那只白鹳的事情。而早起,几乎是所有武人的习惯。过了圣武关,他们就算真正踏上了燕州的土地,往圣京最近的路莫过于沿火翼城、燕州城、铭城、昌平关驿道,一路南下。当然也可以稍微绕点儿远,不走东边的燕州城,而取道西边与徽州毗邻的秀城,吴忧、宁霜走的是前面一条,萨都却临时有事,改走较远的秀城,于是双方就在火翼城分手。一路上吴、宁两家的士兵相互提防,都走得小心翼翼,不过双方的主将却显得相当轻松,似乎一点儿都不把对方放在眼里。广阔的燕州平原在吴忧眼中舒展开来,宛如一幅壮丽辽阔的风景画。大片的田地阡陌交错,虽然经过接二连三的天灾人祸的打击,村落人烟仍然相当稠密。就吴忧所了解的历史,直到张静斋入主圣京之前,燕州一直是置于周王室的直接控制之下的,其开发程度也一度遥遥领先于其他州郡,在它的鼎盛时期,户口数百万,沃野千里,物产丰饶,历史上一直是大周北部的军事、经济中心,大周重要的粮草、兵源征集地之一。只是随着诸侯割据的形成,夹在灵、淄、云、徽、京畿之间的燕州往往成为诸侯竞逐的战场,经过多次战乱,人民逃亡离散的很多,燕州如同大周王室一般,风光不再,人口最少的时候只剩下了三十多万户,不到原来的十分之一。张静斋完全吞并燕州之后,实行了一系列恢复民生、招徕游民的措施,燕州才慢慢恢复了些元气,户口数量有所回升,但是比起历史上的鼎盛时期却差远了。即便如此,其人口的密集程度也大大超过了圣武关以外的地方。“真是一片膏腴之地,它昔日的繁华超过了当今的淄州。”吴忧由衷赞叹道。“这是可以作为成就王霸之业根本的地方。”与此同时,宁霜也转头对董不语说道。吴忧和宁霜都听到了对方的话,相互看了对方一眼,交锋以来,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这样仔细打量对方。吴忧骑了一匹青色的骏马,白缎软甲,青战衣,红披风,长筒黑毡靴,头发用一根白绢带扎住,腰扎金丝带,佩名剑。俊美而略带狰狞的容貌相当有吸引力,目光坚毅而清澈,久久凝视的话会不知不觉被吸引,沉迷其中不能自拔,但是也能从中发现不时闪过眼底的热情灼人的火焰。如果不是从敌人的角度来看的话,这是个十分有魅力的青年。宁霜的衣饰永远一尘不染,不管赶路赶得多么急,她总会保持衣衫洁净。她的坐骑是一匹通体雪白的高大骏马,只有额角有一块菱形的黑斑,身着一套白色绞绫百鸟朝凤女式紧身骑马套装,内衬素缎软甲,白狐裘,内着丝履,外穿一双精致结实的小皮靴,腰扎玉带,左佩宝剑,右佩匕首,左耳戴一颗小小的明珠,云鬓雾鬟,唇不涂而朱,眉不描而黛,眉尖轻蹙,似有万千解不开的幽怨,惹人怜爱,双目含情,勾摄多少浪荡少年的魂魄,这略带褐色的双眸就是一潭深水,让人沉溺至死也难以自拔。但是现在,这美丽的姑娘的眼睛里却饱含着深深的怨恨,在那柔媚的眼波下,隐藏着冰寒的杀意。吴忧捕捉到了这杀机,却只当作没有看到,宁霜看着吴忧,感觉心中一动,两人相视一笑,各自别过头去。在董不语看来,这两人这番眼神交流简直可以算得上眉来眼去了,忍不住在一旁冷冷哼了一声。吴忧报之以愉快的一笑,宁霜则安抚似的对董不语笑笑。董不语一声不吭,轻磕马刺,走到前面去了。“马戏表演!马戏表演!各位老爷,停一停,看一看吧,马戏表演!会跳舞的驴子,快来看啊!”一个小孩的声音尖声叫喊着。吴忧饶有兴趣地看着那个拦在驿道中间的小孩,他十二三岁的样子,牵着一头毛驴,大胆地望着这些路过的军人。“你会表演什么?”吴忧笑嘻嘻问道。“英俊的大爷,美丽的小姐,感谢你们停下尊贵的脚步,观看一个穷人的可怜把戏,你们不会失望,行行好,一个大子儿就成,如果觉得好,您随便赏!请允许我介绍我的伙伴——咴咴!”那毛驴一身缎子似的黑毛,一听孩子唤它名字,咴咴欢叫,将大大的脑袋挨蹭着孩子的身体。吴忧笑道:“你这番开场白可不怎么高明啊。看我给你演示一个。”他跳下马来,先是团团作揖,然后道:“众位,在下是远方人,不是久惯卖艺的,因为贵方宝地,投亲不遇,访友不着,把盘资花完了。在下在家练过几路野拳。我也不知子弟老师在哪里住家,未能登门递帖,前去拜望。众位有钱帮把钱,没钱站脚助威,帮个人缘。”说罢又是团团作揖。那孩子佩服地五体投地,学着大人样子对吴忧施礼道:“原来公子也是同道中人。”吴忧笑道:“跑江湖的如果没有一技傍身可不成,当初我可是靠这个混饭吃的。正好旅途无趣,给我们演个节目,演的好赏钱尽有。演的不好可别怪我们不给钱。”便招呼手下士兵们停下,看看小孩演节目。士兵们很快围成了一个圈子,饶有兴趣地看着站在中间的孩子和驴子。孩子欢呼一声,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把三弦琴来,席地而坐,熟练地拨弄一下琴弦,那头叫咴咴的驴子一听琴声立刻兴奋起来,按照琴声节奏蹦蹦跳跳,真如在跳舞一般。士兵们为孩子和驴子鼓掌加油。一个身手敏捷的士兵在大众围成的圆场中翻起了跟头,士兵们大声叫好。宁家士兵远远站着,宁霜想不出吴忧这么干有什么意义,只是为了取悦一个孩子?孩子一曲奏罢,驴子兴奋地在地上打了个滚,又站在了孩子身边。孩子站起身来,摘下他破烂的帽子向吴忧等人鞠躬,铜钱纷纷落在他的帽子里。吴忧拿着一块碎银子道:“要是你的驴子还能再亮一手绝活的话,这块银子就是你的了。”孩子喜孜孜道:“这银子我赚定了!”他忽然打了个呼哨,那驴子一听,立刻躺在地上装死,四脚朝天,一动不动,甚至连呼吸都憋住了。士兵们哄堂大笑。吴忧看得大乐,将银子丢在孩子的帽子里道:“这是你的了!”孩子再次深深鞠躬,转身将帽子里边的铜钱分给刚才入场翻跟头的士兵一半,道:“多谢这位兄台帮场!”吴忧叫过他来问道:“你这孩子很懂事,我最喜欢自力更生的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吴毒。还有,请不要把我叫做孩子,我今年十二岁了,看起来你也大不了多少。”孩子眨巴着明亮的眼睛道。“好!”吴忧高兴地道:“你家里还有什么人么?”“没有了。”吴毒的目光黯淡下去。“那么你愿意跟着我么?”吴忧问道。“你先告诉我你的姓名。”孩子上下打量着吴忧还有他身后的旗帜。“我叫吴忧。”吴忧简单利落地道。“杀死左谷蠡王的吴忧?天哪,看我遇见谁了!”吴毒尖叫着跳了起来,忽然倒立起来,围着吴忧用手走了一圈,然后翻了个跟头跳了起来,道:“我当然愿意!我太乐意了!你是个大英雄!我正想往云州去投奔你呢。”狄稷提醒道:“叫主公。”吴毒跪倒在地,学着大人的样子行礼道:“主公!”然后抬起头来一脸希冀地问道:“我可以带着咴咴么?”吴忧笑道:“当然可以。”此后吴忧的队伍中就多了这么个骑驴的小不点儿。吴毒为人诙谐滑稽,曾经独自流浪过相当长的时间,年纪虽小,江湖经验却显得十分老到,人又勤快,很受吴忧部下官兵的喜爱。吴忧很乐意利用余暇教他几句武功口诀,指点他点剑术什么的,士兵们也毫不藏私,没事就指点他草原骑兵独到的骑射之法。吴忧一点都不着急赶路,一天走个百十里,每日只是和众士兵赌钱喝酒,打马球为乐。宁家的人居然也不着急,不急不缓跟在吴忧后边,观看每天吴忧都干什么。和宁家整肃的队伍比起来,吴忧带的无异于一群地痞流氓。吴忧似乎也不再担心宁家会偷袭他们了,这一路上除了昌平关,再没有什么险隘,宁家也确实没有什么作为。一路上他们还遇到了几股盗贼,不过现在正是吴忧名头响亮的时候,仗着吴忧的名气,盗贼们居然也没有为难他们。圣京。经过一个月两千多里的跋涉,吴忧他们终于抵达了这趟旅行的终点——圣京。虽然已经不是第一次来这伟大的都市,吴忧还是不禁为她的庄严和美丽所震撼。进城的士兵一律不准携带任何武器,而制作精良的弩弓早在经过昌平关的时候就被守军留下了,这种威力强大的武器是不准带入京城的。作为大周最为雄伟的城市,圣京拥有其他任何城市无法媲美的高大城墙和宽阔的护城河,完美的城防体系,宽广的广场,石板铺就的街道,鳞次栉比的店铺,稠密的人群。良好的运河网、畅通的驿道保障了圣京这座人口上百万的巨大城市每天的各种需耗。圣京城内驻扎的武装力量相对于她巨大的规模而言并不是太多,皇城内驻扎着三千拱卫皇室的禁卫军,巡防城内二十四门的号称“京营”的卫戍部队共五千余人。圣京大部分部队都分布在圣京周围的战略要地——毗邻徽州的京西卫,毗邻开州的京南卫,分开了柴州与京畿的南方重镇太平关,与燕州分界处的昌平关等。汉水起自燕山山脉,自北而南,经过圣京西向南进入白江,在圣京西南方形成圣女湖,湖里驻扎着大周圣京水师,水师顺汉水南下可直抵白江。紧挨着圣女湖的汉阳、汉阴两座大营驻扎着张静斋最精锐的部队,分别由张静斋最亲信的大将统帅。京畿附近部队总数超过了二十万。“圣京自古帝王都,壮哉!”吴忧由衷赞叹道。“乖乖,俺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大的城。”狄稷仰望着高大崔巍的城墙道,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城大不见得可以依恃。关键还是在人。”吴忧摇头道:“圣京虽然号称天下坚城,历史上却不止一次被攻陷,并不是城本身的问题,还是在于人。周国境内唯一敢号称从没陷落过的坚城可能就是云州城了罢。这里屡次成为胡汉争斗的战场,多次经受战火的考验,以寡敌众也不是一次,但是竟从来没有被攻克过,不能不说是一个奇迹。”“主公,咱们住驿馆还是客栈?”一个士兵上来问道。“住驿馆罢。咱们没有人家那么富裕。”吴忧看了看宁家的队伍,宁家看起来会住进客栈吧,毕竟那里比驿馆舒适自由得多。“不过,首先把库狐俘虏交给京营的大爷吧,看看是搞个献俘仪式还是什么的,京城的爷们好这个。”交代完了官面上的事情之后,吴忧住进了驿馆,刚刚安顿下,立刻就有两个青衣小帽的小厮来投帖子,两人并不属于一家主人,甚至为谁先谁后发生了争执。吴忧一起接了,一份是安乐君苏平的,一份是靖难军卢笛的。很快又有唐公张静斋的。都是请柬。“苏平怎么和张静斋分开邀请?”吴忧有些不解,“他们之间出现了什么隔阂还是另有所图?”吴忧对于京城现在的情况一无所知,离春节还有七天,吴忧觉得不用那么着急做什么事情,大伙儿都是头一次来京城,大可以先游玩一下。所以竟是给所有士兵发了二两银子,给他们全都放了假。吴忧看看时间还早,带着狄稷和吴毒出门闲逛,京城街道不许纵马,所以三人索性不骑马,步行出门。吴毒曾在圣京闲逛过两年,对于京师的名胜如数家珍,他和狄稷两人一小一大,极为亲密。吴忧这时候换了一袭文士长衫,戴一方青巾裹头,佩长剑。狄稷一身武士袍,戴武士巾,狼牙棒用布裹了,同样佩长剑。吴毒是侍童的打扮,仍然背着他的琴,只在腰间佩了一柄短剑。三个人在街上指指点点,观看圣京风物,看上去和一般的世家公子哥儿出游没什么两样。“铁口直断!不灵不要钱!公子要算命吗?”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拉住了吴忧的袖子。吴忧停下脚步,轻轻从老人手中扯出袖子,笑道:“老爷爷,你也太不会蒙事了,你要骗钱,至少装个像样点的幌子。而且您这么大岁数了,穿得也不恶,再干这种骗子的把戏……啧啧,实在是……算了,给您一个大钱,找别人去吧。”老头儿接过了大钱,笑道:“谢公子赏!受人钱财,与人消灾,公子可愿意听小老儿几句话,避邪消灾?”吴忧笑道:“一个大钱能避邪消灾?未免太便宜了吧?”老人直视吴忧的眼睛道:“年轻人,生机勃勃是好事,聪明外露可不是件好事。你本来可以成就不世的丰功伟业,可惜……”老人叹息似的摇摇头。“可惜我颧高唇薄,不是个福泽深厚之人,少年得志,不是福祚绵长之相,断发破面,不具人主之尊,偃文修武,非治世之才,缠mian于儿女情长,执念于快意恩仇,或可为一方诸侯,却不是安世之主,然否?”吴忧自己替老人把下面的话说完了。老人一脸惊异地望着吴忧,“你学过相面?”“略知皮毛而已。”吴忧自我解嘲似的一笑道:“我好象什么地方都长得不错,却总是离大富大贵就差了那么一点儿。”“恐怕也不尽然。”老头目光灼灼地道,“公子可否借手一观?”吴忧笑嘻嘻伸出手道:“原来您还会看手相,学得还真是齐全。”老人看了吴忧的手相,眉头立刻皱起来了,良久才道:“另一只。”吴忧乖乖伸出另一只手。又看了半晌,老人迷惑地抬起头问道:“你是不是整过容?”吴毒在一旁讥刺道:“本事不济就别找理由嘛。”吴忧拍拍吴毒的肩膀,微笑着对老人拱手道:“请问老丈姓名?老人家博学多闻,一定不是无名之辈,赎在下眼拙,未能识荆。”老人见吴忧并不想回答他的问题,也就不再追问下去,这时候他看到三个骑马的人慢慢走向这边,匆匆对吴忧道:“你是我见过的少数拥有不可琢磨的命运的人。不管你信不信,十年后,你会面临一个重大抉择,选择的结果将决定你命运的走向。我想我可以给你个忠告,看似有利的,将让你离开人世,看似凶险的,将带你走向荣耀。老朽姓索,你可以称老朽为永月山人,是不是信口雌黄,以后自有应验。”说罢对吴忧一拱手,迎着那三个骑士走去。吴忧仔细打量这三名骑士,当先一人显然是三人的头儿,他也实在非常显眼,让人不能不注意到他。这是一个英俊的青年,带着点思索的神气,青巾包头,头巾下露出了两缕红色的鬓角,赤焰般的红色。他蓝色的眼睛更是他身份的最好注脚——他不是一个汉人。最引人注目的还是他的坐骑,一匹似乎来自地狱的火红烈马,其高大巍峨就像一匹上古神兽,而不是其本体——一匹马,中原地区一般的骏马和它相比简直就是侏儒,即便盛产战马的云州也不见得有这样神骏的马,这样一匹骏马对于一个征战沙场的将军来说再合适不过,相信肯定有人不惜万金得到这样一匹骏马。而这样一匹马的主人会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索老头走到那异族青年跟前,和他说了句什么,那青年似乎没有听清,从马背上俯下了身子,这样他腰间所佩的长刀就从披风下面露了大半出来,吴忧的眼睛瞳孔忽然收缩成了一点,手猛然攥紧了剑柄,那把刀——他太熟悉了。“主公?”最先感觉到吴忧情绪波动的是狄稷,他探手到背后抓住了狼牙棒。“吴军师?真的是你吗?”跟在青年身后的一个骑士不顾另一个人的阻拦忽然喊出声来。“你是……纪冰清?”吴忧的惊讶溢于言表。“是啊是啊,好久不见了!”纪冰清立刻就要跳下马来,不过另一个骑士紧紧拽住了她。“你是杨影?你们怎么在这里?”吴忧疑惑地问道,“这位兄台好面生,怎么称呼?”“吴公子,你去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一时也说不清,改日再谈。我们现在有急事在身,失陪了。”杨影在马上对吴忧欠身为礼,一手拉着纪冰清,一手却按在剑柄上。“在下东方玉。”异族青年和气地对吴忧一欠身,仿佛没感觉到吴忧和狄稷联手的压力,他的马也巍然不动,甚至向吴忧这边咆哮着作势欲扑。“真是一匹好马!”吴忧忽然对着那自称东方玉的青年笑了,手放松了剑柄。“还有……好刀!”“承蒙夸奖,后会有期!”青年也还以一个微笑,闲闲抱拳道。吴忧咧嘴一笑,拱了拱手,却没有说什么。纪冰清似乎还想跟吴忧说点什么,但是杨影催促了一句,只好跟着东方玉一起走了,只是回过头来用夸张的唇形无声的说了句“后会有期”。索老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消失在了人群中。看到几个人越走越远,狄稷才松了口气,对吴忧道:“这个东方玉真是邪门,我居然看不穿他的功力深浅。主公能猜得到他的身份么?”吴忧无语,眼前再次闪现出那充满酷热火焰的梦境:一个浑身是火的骑士骑着一匹火焰骏马腾空而起,那双蓝宝石般的眸子忽地一闪……难道就是预示着这个人?天命!什么才是天命?我不信老天,只信自己!我的命运,还有千千万万人的命运,都要靠自己来把握!为此战斗,为此牺牲,我都在所不惜!可是那把刀,明明应该是在师傅身上的,每一次接近这把刀,都让人血脉贲张,有说不尽的杀伐之意,可是佩在那个人身上为什么让人没有任何感觉,就像拥有那把刀是那么理所当然天经地义,没有一丝气机外泄,连师傅都做不到。为什么?为什么?师傅到底出了什么事?……一只孤单的白鹳的影子在吴忧心底翱翔,然后又打着旋子落下……“鹳鸟是神鸟,吉祥鸟,以后不可以伤害鹳鸟。”师傅这样说。“那么我就不学习弓箭了,这样我就不会想着去伤害飞鸟,也就不会伤害鹳鸟了。”吴忧略带稚气的声音。“傻孩子,哪有这个道理?这是因噎废食。而且天命又有谁能改变呢?”师傅虽然叹息着摇头,眼里却流露着欣慰。但是从此以后,那个倔强的孩子却再也不肯学习弓箭,长大之后也不使用弓箭。“我不擅长这个。”吴忧总是这么笑着对身边的人说。“妖孽罢了!”吴忧冷冷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