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離家別兒做奶媽一一由于永芳的再三哭求和自己再三考慮,小芳總算沒賣掉,留下來了。可是生活怎么過呢?這嗷嗷待哺的兩個兒子,怎么養活他們呢?彩鳳只得把自己做女兒時穿的半新舊的衣服也賣給本善家了。那是著火時貴法咬臍等給搶出來的,是從小閻王手里奪下來的最后剩下來的幾件舊衣服;除了還給他們上次小芳沒賣成的一碗米外,又拿來兩斤米。便宜是不用講了,那仿佛是她偷來的,不是自己的東西。一件好好的旗袍,新做時是用兩頂金絲早帽鈿換來的,賣掉時只換了五斤米。可是不賣給他們又賣給誰去呢?沒有人要。而衣服再好又不能當飯吃。這么不容易弄來的大米,自然把它看得珍珠一般金貴。起先彩鳳把一升米分成十次煮,一次一小杯米;放一籃野菜下去,煮成菜粥,或菜稀飯,把飯變成了蔥,把菜當作了飯。在一碗煮熟了的菜粥中,偶而能見到幾粒白色的飯粒;這菜粥實在是象徵性的。永芳看見飯粒真像珍珠般愛惜。看見掉下一粒飯,他就爬到桌子底下去,不顧掉在多臟的地方,撿起來就往嘴里塞。因此吃飯時彩鳳自然把一些飯粒全盛給了永芳。自己吃一些野菜。再到后來干脆一粒米也見不到了。起早落夜做了幾頂席草涼帽,彩鳳跑了老半天從對江慈溪糴來幾斤細糠,細糠也不敢做餅吃,只和著野菜和草籽煮細糠糊吃,那細糠是人家老板人家豬和雞鴨都不要吃了的發了霉生了蟲的陳細糠,吃起來又難聞又難咽。吃下去后連大便都拉不出來。永芳大便時痛得哇哇叫,那是真正餓得爬不起來時才去吃幾口的。后來種田人家田里用做綠肥的草籽長起來了,永芳在夜里便到黑無常田里去偷割草籽來吃。有時彩鳳帶著孩子一起去偷割。那年月,蘆葦漕的窮人們差不多家家都去偷割地主人家田里的草籽來當飯吃。這種開小紅花的草籽,正名叫苜蓿,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是種田人家在晚稻割進后撒在大田里明年當作綠肥的一種東西,它的主要有用的東西是根留菌,葉子和莖是沒有多大用場的,所以它長大時割它一點葉子也沒有關系。而做雇工的人家沒有田那有苜蓿呀,只有到種田老板人家去偷割。盡管那東西割了對田里無所損失,如果給老板看見了,他們照樣要阻攔和罵你,罰你,總認為草籽少了對肥田是不利的。這種苜蓿草,如果用油炒一炒,放點味精,偶然當菜吃吃,也還可以吃的。但是那時候人們是把它煮成大鍋的,像喂豬似的把它當主食吃,而且既沒有油,更不放味精,只放一點鹽。多吃了就感到一股青草味。而且吃多了肚子發脹。結果人們一個個吃得面如菜色,皮膚水腫,吃進去是草籽,拉出來還是草籽纖維。那吃了草籽拉出來的肥料,買肥料的人也不要。因為沒有一點油水,再澆到田里去也沒有勁道的。這些日子彩鳳吃點草籽當飯食,自然奶水里也只一點草籽汁,奶水很少又沒有營養,小毛頭瘦得象只小猴子。有一天,鄰居的阿二嫂過來,看見彩鳳日子過得這樣艱難,對她說,我娘家高橋有戶開咸貨店的老板,四十多歲了才生個兒子,老板娘身體不好沒有奶,要雇個奶媽,她托我在村里找找看。祥榮嫂,要是你肯去倒是合適的,飯吃主人家,還給兩斗米一月工錢。這樣你自己有口飯吃,還可以幫家里一點忙了。要是你的孩子大一點會管家就好了,可惜你家永芳太小了。彩鳳聽了腦子一亮,覺得這可是一條路呀,既能賺工錢來養活孩子,自己又能賺一口飯吃。可惜的是路太遠了。高橋離蘆葦漕有五六里路。家里照顧不到,永芳又這么小,才七歲實足才六歲;六歲的孩子有錢人家自己還要別人照顧呢,怎么能叫他照顧弟弟呢?雖然自己做產時,也叫他洗過尿布但這都是在大人指導下做的。而且弄的實在不象樣。如今自己不在家里要全部扔給他,這能行嘛?再說他會給小毛頭喂糊嘛?他會給小毛頭換尿布嘛?還要叫他燒火煮飯,夜里要叫他一個人過,一個家里就只有這么小的兩個孩子,這能行嘛?她望望這個營養不良雖是六歲看去才四五歲的大孩子,感到實在放心不下他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