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蝉脱壳,是一种生物现象。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里,曾经出现过:蝉蜕于污秽,以浮游尘埃之外。不过金蝉脱壳这个名词,在东汉末年还没有出现。所以大多数时候,人们都是用‘蝉蜕,来进行解释。毫无疑问,从苟衍口中说出‘金蝉脱壳,四个字,是源于曹朋。历史上!这个成语作为军事计谋正式出现,应该是源自于宋代的《三十六计》不过,其含义并不难理解。鲁肃是个聪明人,一下子便听出了苟衍的意思,不由得顿时心中一颤。鲁肃,出生于富豪之家,是淮南豪族。天下大乱时,他不仅不去治家事,反而大量施舍钱财,出卖土地,以周济穷困,结交贤良,在东城一带极有威望。为此,连袁术也对他生出了敬重之意,任他为东城长,也就是东城县长。鲁肃因此,而名扬淮南,甚至连周瑜也听说过他的名字,对他也是非常的重视。去年,周瑜曾拜访鲁肃,请求鲁肃资助粮食。作为丝南最大的粮商,鲁肃当时的情况并不太好。家中只到下两困米,一困约三千解左右。鲁肃毫不犹豫,便指着一困米,让周瑜拿走。也因为此,两人结交下深厚友谊,非常牢固。早在去年,袁术败走淮北,其治下法度废弛。鲁肃便看出袁术不足以成就大事,于是便生出叛离之心。但鲁家家大业大,想要一下子撤离,并不太容易。于是鲁肃在肝贻买下云山米行,做出鲁家准备扩大淮南产业的姿态。同时又通过云山米行,把家中的资产秘密转移到了江东。而后他便投奔周瑜,和周瑜一起东渡江水。这件事他做的自以为很秘密,连周瑜也不清楚。可苟衍这一句‘金蝉脱壳”一下子扰乱了鲁肃的心思。“子敬,你怎么了?”周瑜看出鲁肃有些心思不宁,便上前轻声询问。鲁肃目送苟衍登上马车,使团缓缓启程。突然深吸一口气,“公谨,苟休若绝非等闲之辈。”“这是当然!”周瑜笑道:“苟氏八龙之后,三若一豫最出众。苟休若是三若之一,又岂是等闲?”“不,我是说,他不像你我看上去那么简单。”“此话怎讲?”“还记得我在东城变卖土地吗?其实是我准备东渡的一个准备……我借由在吁胎开设米行,囤积粮米为借口,通过吁胎将家产秘密转移到了曲阿。原以为我做的很隐秘,可是这苟休若,竟然看出了破绽。他刚才说我‘金蝉脱壳”这四个字,端地是最妥帖,也很形象。”周瑜一怔,轻轻点头。对于鲁肃转移资产的行为,他还真不是特别清楚。上次去鲁肃家中借粮,身为淮南第一大粮商,家中居然只有两困米,令周瑜感觉到?乞惊。只是,冉瑜当时并没有往深处去想。如今看来,当时鲁肃已准备转移产业,做好了叛离的准备。相比鼻肃起来,周瑜这次东渡长江,就显得很仓促。只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鲁肃胆大心细,智谋过人。其人谋后而动,考虑事情也非常的周全。这也是周瑜对鲁肃最为看重之处。金蝉脱壳……真的很形象!在盱贻设下一个壳子,面后悄然脱身。不过,苟衍竟然能看出鲁肃的计划,让周瑜也有了警惕。苟氏三若,友若休若文若,文若最强。相比之下,苟谈和苟衍,被苟或所掩盖,倒显有些平庸。周瑜一直把苟衍看作长辈,但事实上要说周瑜对苟衍有多么重视,倒还真的说不上。也许,自己看走了眼?周瑜那双璀璨如星辰般的眼睛,眼角一挑,闪过一抹精光。“看破又能如何?”他轻声笑道:“苟休若还不至于如此量窄,坏人的好事。”鲁肃点点头,“咱们快点跟过去,顺便询问一下张子布。”“正合我意。”周瑜和鲁肃两人飞身上马,追上了张昭的车马。随后,两人登上马车,与张昭在马车里,认真交谈起来,一一一、一一一一吴县的历史,非常久远。远在商朝末年,周太王长子泰伯和次子仲雍为避让王位,从歧山脚下的周原本荆蛮之地,在梅里与当地土著结合,建立了勾吴。西周初,武王克商后,封泰伯五世别周章为吴子,吴国始名列诸侯。公元前514,也就是阖阁元年,伍子胥修筑阖闹大城,便是今之吴县。后历经吴越之战,战国更迭,吴县从一个边荒小城,逐渐演变成了江东地区最为繁华之地。最初,吴县属会稽郡。在永建四年,也就是129,会稽郡一分为二。钱塘以西,设置吴郡,以吴县为治所n而会稽郡则迁涉治所到山阴县,从此形成江东二郡。这里,在后世,就是被誉为人间天堂的苏州。抵达吴县时,天色已晚。别策率江东诸臣出吴县十里相迎,显示出对使团的足够重视。不过曹朋并没有见到孙策。因为苟衍早在抵达之前,便离开了马车,乘马和王朗张昭一同行进。这,同样也是一种对孙策的尊重。曹朋和夏侯兰坐在车上,随大队人马进入吴县城门。随即,便被孙策派来的使者,安排到了吴县最为华丽的驿馆中歇息。而苟衍等人,则因为出席酒宴,所以没有一同入住驿馆。丹徒一战,曹朋夏侯兰在使团之中,立下了足够的威望。所以使团非常自觉的把一套很宽敞的跨院,先行安排出来。这跨院里,设有独立的马厩,回廊和庭院……环境应有,屋后还有一个竹林,显得很清幽。曹朋和夏侯兰径自把马车赶进了院落,并招呼几名家将,搬运马车上的行李。一名驿馆小、吏,紧随左右。这也是江东方面给予苟衍的重视。专门安排了一名小吏,随时等候召唤。若有任何不满或者不足,可以通过小吏,传递上去。小吏的年纪倒也不大,约二十上下。身材不算特别高,但是给人一种干练的感觉。他皮肤黝黑,手掌粗大,似乎是久务农活所致。但气质很好,有一丝书卷气,谈吐恭顺笃慎,颇有条理。他随着曹朋站在门廊上,看着几名家将自行忙碌,而曹朋却不过去帮忙,不由得有些好奇。就在这时,两名家将抬着一个箱子从车上下来。也许是由于长途跋涉的缘故,那箱子底儿有些松了。加之箱子沉重,才一离开马车,就听呼啦一声,箱子里的书卷就散落地上。苟衍好读书,即便是出使江东,也会带一箱子书籍。曹朋一见,连忙跑了过去。“快点把书收好,否则先生回来,必然责怪。”而后,他回身对小吏道:“可否请先生辛苦,找个箱子过来?”“喏!”小吏连忙答应,飞快跑出去,不一会儿便扛着一个木箱进来。看着一地的书卷,曹朋也有些头疼,“先把这些书,都放进屋子里,然后我再进行整理吧。”每一卷书,和什么书放在一起,那都是有讲究的。曹朋把箱子放进房间,然后和家将一起,把地上的书卷都捡起来,放在房间的地板之上。小吏很机灵的又取来两支大蜡,在房间里点上。而后站在门口,看着曹朋收拾那些书卷。不过看了一会儿,他突然一蹙眉头,上前一步道:“要不,我来帮你收拾?”“嗯g”“你把书卷摆错了位置。这卷《韩诗》不是和《诗》放在一起。还有这几卷,也都错了。”“你识得字?”曹朋不禁好奇问道。“恩,读过一些书。”小吏说话,带着很重的口音,不过大致上,曹朋能够听明白。当下他挪开了身子,请小吏上前帮忙。那小吏也不客气,在一旁坐下,一边帮着摆放,一边热切的看着那些书卷,眼中光芒,灼灼闪动。“你喜欢读书?”“那是自然……”小吏和曹朋有一句,没一句的交谈起来。“既然识得字,为何在这驿馆中,屈身为吏呢?”“这个……”小吏看了曹朋一眼,露出黯然之色,轻声道:“我家祖世农夫,到了我这一辈,偏好读书。加上我兄弟姊妹也多,所以也没有那么多田地分配。去年吴侯攻占了会稽曹贼吧更新,在本地征发徭役。我乡里大户不愿应征,可是又不敢不来。于是就在乡邻中招募人手,来顶替径役。反正我在家也没什么事情,所以便去报名……嘿嘿,为此那大户还送我两卷书呢。”小吏言语中,透着轻松。好像代替别人徭役,两卷书便足矣,一副满足的表情。“是什么书?”“嗯一卷《乾象历》还有一卷《九章算术》”乾泰历?曹朋没有听说过。但九章算术之名,他倒是知道。“如此说来,你精通算学?”小吏挠挠头,笑了,“那说得上精通,只是略知而已。”在小吏的帮助下,曹朋很快便收整完毕,与那小吏一起合力,把木箱摆放在了屋子的角落。“我叫曹……哦,苟朋,还未请教。”曹朋一秃噜嘴,差点说漏了。幸好他反应的快,所以把话又纠正过来。小吏则笑了笑,“在下峒泽,是会稽山阴人。这段时间,我负责招呼休若朱生,如果有什么事情,你就告诉我n我会尽量带你解决问题。“如此,就麻烦?……”曹朋说到一半,突然闭上了嘴巴。闲泽?眼前这小吏,是阙泽吗?演义中,闲泽在赤壁之战中登场,是孙权的谋士。他也是第一个识破了周瑜打黄盖的苦肉曹贼吧更新计,并自告奋勇,想曹操献诈降书。后来曹操识破,却能面不改色,并用一番妙言,使得曹操相信了诈降书。此人,也是赤壁之战中的关键人物。后来刘备为关羽报仇,亲征东吴时,又是阙泽举荐了陆逊。之后,才有了刘备白帝城托孤的戏码……曹朋是真没有想到,日后东吴如此重要的谋臣,如今却在这驿馆中担任小吏,而且还是顶替他人。一时间,曹朋有些迷糊。这阙泽到底是不是后来苦肉计中的那个闹泽呢?“苟小弟,苟小弟?”“啊,什么事情?”“如果没什么事的话,我就先告辞了……哦,我就住在驿馆门房,如果有什么事,派人招呼一下就好。”闲泽微笑着,搭手告辞。曹朋由于了一下,扫了一眼角落里的书箱。“闹大哥。”“啊?”闹泽停下脚步,转身疑惑看着曹朋,“你叫我吗?”“呵呵,你年纪比我大,叫你一声阚大哥,也是理所应当你且等一下。”说着,曹朋转身打开自己的包裹,从里面取出一卷书,而后快走几步,到了闹泽跟前,塞进闹泽手中。“这是……”“这是我平日读的书,我看闹大哥你曹贼吧更新好书,而且月才帮了我那么多忙,无以为报,这卷书就借给你看。等你什么时候不想看了,再还给我……你平时若想要看书的话,就来找我。只要我家先生不在,这里的书,你只管看就是。不过呢,嘻嘻,你得帮我多收拾一下才行。”“这里的书,我都可以看吗?”阙泽的眼睛,灼灼放光,露出惊喜之色。曹朋笑了一笑,用力点了点头闲泽兴奋的接过曹朋的那卷书,然后搭手一揖到地,表示感谢。看着他踉跄离去的背影,曹朋这心里面,突然多出了一份感慨未曾清贫难成人,不经打击老天真。自古英雄出炼狱,从来富贵入凡尘。这是他前世收到过的一条手机短信,如今想起来,确有那几分道理。清贫,对有些人而言,是一种痛苦;但对有些人,却是宝贵财富。但不知,如今的闹泽,是否已经从炼狱中走入凡尘了呢?想到这里,曹朋轻轻叹了口气。当晚,苟衍和王朗很晚才返回驿馆。苟衍有些醉意,所以回来之后,甚至没有和曹朋说话,便早早歇息。今天只是接风洗尘酒,双方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磋商谈判。明天,才算是博弈的开始……一夜无事,曹朋第二天起了个大早。明泽已准备好了洗漱的用具,曹朋先用青盐漱口,而后又用皂角洗面。待整理干净之后,他唤醒了苟衍,并伺候着苟衍洗漱妥当。吃过早饭以后,曹朋便随着苟衍,一同前往吴侯府。这是第一天正是商谈事情,正副使,都必须出席参加。吴侯府,其实就是早先的吴郡太守府。府门外早已是列队整齐,别策身穿一袭大红色禅衣,在府门外迎接。按照周礼,初夏时着红色。所以不仅是别策,包括苟衍王朗等人,也是这样着装。曹朋如今是书幢的身份,所以不需要在意这些规矩,只穿了一件灰色长袍。他站在苟衍身后,仔细的打量孙策。但见这位江东小霸王身高也差不多在八尺左右,但是比周瑜略低。但体型比之周瑜,又显得敦实粗壮。姿容极美,面似璞玉,目若朗星。果然不愧是和周瑜齐名的别郎,相貌丝毫不输周瑜。而且,和周瑜比较起来,别策的阳月之气更重,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豪迈之气。将苟衍等人迎进了吴侯府,曹朋自动便留在前庭。自有府中家人,为他们安排妥当。一应随从三五成群聚在一起,交头接耳,窃窃私语。曹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一个人孤零零坐在厢房的回廊上。手中把玩着铁流星,脑海中,却在思忖着另外一件事。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忽听有人喝道:“哪一个是苟朋?哪一个是苟朋?竟敢视我江东无人?”是个女孩子的声音!曹朋抬起头,露出疑惑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