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章 福来酒楼晨光微曦,大地苍茫,宪国北安府靠近羽国边界的军事要塞紫星关外,皑皑的雪色将整个原野都铺上了一层银装。北风呼啸着穿过一片临时搭建的军营,将油布帐子刮的猎猎直响。这是御林军朱雀营的临时营地,三天前,他们就到了紫星关。本打算稍作休整便直奔怀州而去的徐耀亮,突然接到来自兵部的命令,有一批为夏花营准备的军粮即将运送到紫星关。由于夏花营现在孤军深入敌境,随时有被包抄后路的危险,为免其陷入水米断绝的困境,这批军粮运量很大,足够供应支持十万大军四个月的作战所需,若是夏宁姗用得节省点,她这支偏师吃上个一年也不成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从探子那里得到情报后,羽军对这批军粮也是觊觎已久。因此,兵部尚书荣威钺亲自下令,由朱雀营顺路护送粮草至怀州,以免为人所趁。“喝——”“哈——”军营外传来一阵铿锵有力的呐喊声,一望无际的雪原上,数百个身着单衣的年轻汉子正在卖力地操练着军阵突击。汗水蒸腾着从他们的头上冒起,远看就像一个个小炉灶,尽管已经是滴水成冰的季节,他们的冻得牙关都在格格打架,面色青紫,但还是一直坚持下来,整整大半个时辰,而当他们结束的时候,其他标队的士兵才刚刚被军官吆喝着从温暖舒适的营帐里赶出来。第七标队在维轩的严格督促下,已经基本有了一支铁军必要的底子,那就是绝对的纪律,绝对的服从。在这种天气下还能坚持早起出操,对于这支士兵大部分出身于温暖宜人的南方的部队来说,着实不是件容易的事。维轩也从来没有经历过这么寒冷的环境,虽然他也练过内家功夫,但远远不能算是个中高手,只能勉强比普通士兵稍好一些。他咬着牙苦忍,脸上还要做出一副轻松的表情,好不容易才打下的基础,绝不能半途而废。总算熬到结束,维轩松了口气,别的同龄少年还正是懵懵懂懂,挥洒青春的时候,他已经成了皇帝亲封的五品车骑都尉,御林军标队长,随军出征充满着未知与危险的异国他乡了,每念及此,都不由感叹命运的神奇。“维标队!”正用毛巾擦着汗往回走,忽然有人从背后叫住了他。维轩回头一看,却是手下悍将马玉。这个马玉虽出身南方的兴平府,却丝毫没有南人的优柔习气,性格反而更接近豪爽的北国汉子,极重义气。这几个月相处以来,维轩与他可谓是一见如故,意趣相投,现在两人的关系好的就像亲兄弟一样。“哦,马大哥,什么事?”马玉年长维轩八岁,私下无人的时候,维轩也便称呼他为大哥。“方才徐指挥派人来各标队传话,因为明日一早就要拔营出发,所以今日的早操给免了,索性放一天假。”马玉笑嘻嘻凑近道,“我听说主要还是因为几个标队长联合向徐指挥提出,朱雀营大部分士兵都是第一次出征北地,需要一点时间适应这天气。这帮没用的孙子,缩手缩脚的,尽丢了朱雀营的脸,要说还是咱第七标队够爷们,这也多亏了你带队有方啊。”“行了行了,少拍马屁。”维轩警觉地止住马玉想要继续凑近的意图,“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这次又有什么要求?”马玉笑呵呵地一把揽过维轩的肩膀,他长得人高马大的,整整比维轩高出大半个脑袋,他低声笑道:“什么非奸即盗,说的那么难听。我是在想,既然徐指挥都说了放一天假,又刚过了元旦,发了那么多饷银,不如今日和大哥去城里潇洒潇洒?”“切,我就知道,你又要去赌钱。”维轩白了他一眼,这个马玉每次饷银一到手,不拿去赌几把就手痒,非得输他个一大半出去才舒服,然后厚着脸皮靠维轩接济度日。“喂,这次你可冤枉我了,谁会把赌场开到紫星关这种地方来?我打听过了,城里只有两家酒楼而已,听说偶尔还有说书的。这天寒地冻的,冷得人胃都泛酸了,咱去要点牛肉,喝点烧酒暖暖身子,如何?”一阵冷风刮过,维轩不自禁地哆嗦了一下,这些天他虽然嘴上不说,却也是冷得要命,马玉的提议让他心动了,当下便道:“既如此,咱们就进城去喝两杯。”紫星关说是军事要塞,实则地处荒凉偏僻之所,已经多年没有经历战事了,因而城内的管制也较松。再加上这几日御林军驻扎在城外,为免意外,城门都是开着的。维轩和马玉两人凭着御林军军官的身份,很容易便进了关。两人军服也没脱,想着只是喝酒不会出什么事,便大大咧咧结伴而行,一进城便直奔马玉早已探过点的酒楼。没想到在这么荒凉的地方,这家名为福来酒楼的生意却好得出奇,几乎爆满。放眼望去,既有像他们一样因为放假而来此饮酒消遣的军官,也有路过歇脚的客商,更多的则是附近的百姓。也许正是因为荒无人烟,这也许是方圆几百里内唯一两个大酒楼之一了,因此也不愁没有客源。两人在店小二的招呼下上了二楼,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要了几斤熟牛肉,一碟花生,几盘凉菜,又要了一大坛上好的黄酒,推杯换盏,把酒言欢,倒也自得其乐。酒过三巡,两人都有些微醺,正聊到兴头上,忽听楼下传来一阵杂乱的收拾东西的声音,接着是一阵节奏的明快的竹板击打声,便听得一个清脆悦耳的女声道:“各位客官,各位军爷,小女子名唤妮儿,自小失了父母,走南闯北,混迹江湖,凭的是手中这小小竹板,为各位讲解五湖四海发生的新奇事儿。今日来到这紫星关,若承蒙各位爷不嫌弃,小女子这便为大家说说近来各位都关心的三国战事。”楼下传来一阵吆喝起哄的声音,维轩和马玉对视一眼,按捺不住好奇心,起身趴到二楼的栏杆上,低头向下望去。一个明眸皓齿的小姑娘,皮肤略有些黝黑,五官周正,看上去约摸十八九岁,穿着灰褐色的獾皮袍,脚蹬绑带小棉鞋,一顶狗皮小帽子摘下来放在一旁,露出梳理的整整齐齐的马尾小辫,煞是可爱。“小姑娘,你说说看吧,说的好了有赏,说的不好,爷可不依啊。”一个御林军军官模样的男子眼中微露**邪之色,上下打量着小姑娘道。“这位爷,小女子有礼了。”妮儿对这种目光早已司空见惯,也不反感,只是淡淡一礼,接着便道:“前些日子咱们大宪国联合辛国进攻谷阳关失利,这事儿在座诸位想必都已知晓了,小女子今日要说的,却是一位堪称传奇的将军。”“喂,妮儿姑娘,牛皮吹大了吧,不就是打赢一仗嘛,胜败乃兵家常事,他宁灯笼怎么就成了传奇将军了?”先前那个军官不屑道。妮儿摇了摇头,笑道:“非也非也,宁将军虽然足智多谋,能文能武,却比不上妮儿说的这位,他的故事说是传奇一点也不为过。”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嘘声,觉得这小姑娘也太能吹了,连宁子蔺都比不上的人,简直就不可能存在。马玉一副看好戏的神情,维轩却是摇了摇脑袋,将端着的酒杯一饮而尽。妮儿笑眯眯地看着众人,心知多吊一会胃口效果更好,她轻咳了一声,见大家都安静下来,清亮的嗓音一开口便让人吃了一惊:“妮儿走南闯北,凭着一张嘴混口饭吃,自然不会随意编造。各位且听小女子道来——这位将军便是曾经的辛国兵马大元帅,征东将军洛宇!”人群一片哗然,吵闹声中夹杂着疑问:“辛国皇帝不是早已昭告天下,洛宇意图谋反,已经被捉拿处死了吗?”“哪有那么容易?”妮儿撇了撇嘴,“洛宇坐拥数十万大军,功高震主,早已为辛国皇帝忌惮多时,便随意找了个借口诬陷于他,企图根除后患。却没料到洛宇在有心人的帮助下,顺利逃出皇宫,历经苦难重重的千里大逃亡,兜了个大圈子,一口气跑到了羽国谷阳关去。”“咦,他还逃出来了?然后呢?”有人急不可待地问道。妮儿得意地晃了晃小脑袋:“客官不要心急,且听小女子慢慢道来。话说洛宇好不容易逃出生天,谁知又入虎口。本来好好地在谷阳关躲着,却被人暗中追杀,身受重伤。听当时值夜卫兵偷偷流传出来的消息,出手的便是辛国太子,随萧广!”“随萧广,不是那个草包太子吗?怎么有本事把大元帅打成重伤?”一个青衣汉子问道,身边的众人也点了点头赞同他的问题。“草包太子?早就不是啦。你们有没有听说过一个词,叫做扮猪吃老虎。随萧广蛰伏多年,一直以草包形象示人,其实在背地里暗中使坏。这次联合我们大宪出兵攻打谷阳,又暗中藏了一手企图用水攻之计让我们和羽国来个两败俱伤的,便是这位貌不惊人的辛国太子。他机关算尽,却没料到被皇甫将军抄了后路,烧了他的所有战船,让他们辛国人也跟着到水里喂了鱼。”妮儿手舞足蹈地说道。“这些我们都知道,快说说那个洛宇将军后来怎样了?”马玉冷不防朝着楼下吼了一句,吓了维轩一大跳。妮儿抬起头,对着两个御林军官笑了笑,接着道:“辛国太子的故事下回再说,且说洛宇被随萧广追杀,一路逃到羽国的守备将军府,才被羽国的第一美人御水仙子所救下。”“御水仙子?这名字似乎在哪里听到过。”维轩若有所思道。“废话。”马玉白了他一眼,“那可是羽国的第一大美女,倾国倾城,你没听说过才是怪事呢。”“哦。”维轩应了一声,可总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一时也想不出来,索性不管了,继续听楼下的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