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撒哈拉的血腥(四)看到那杖手雷刚好在欧文拉那里爆炸开来,与此同时我们发起了攻击。在第一波次的攻击中,我,钟杰,雅奴斯负责攻击欧文拉那部,而法拉杜斯与机器人负责收拾高卢鸡。麻的,再也不能让机会溜走了。现在双方交火什么激烈。而且高卢鸡们占了下风,全歼是迟早的事,而且双方也绝不会意识到自已后面会有人包抄过来。在第一波突击之中,我一口气就扔了三个手雷过去,爆炸后抱起突击步枪开始冲击,只要地面有动的东西,我绝对会一棱子弹过去。这种突击战术我取名为闪电突击,它的特点就是在敌人分心的时候,占据有利地势,然后等到敌方的士气受挫或者找到一个平衡点的时候,就在最短的时候集中猛烈的火力对对方有生主力先推残一遍,当敌人已经发蒙的时候,用最快的速度与最大的火力将残敌清剿一遍。这种战术在步兵Cao典之中也是常见的,而我中是集中了更优势的火力,然后日之以久的爆发力训练下的突击时间比一般步兵用的时间更短。这样的战术往往不能超过三十秒,必须达到了一招制敌的效果。否则,后面能发生什么就不能意料了。“不能留下一个活口。解决黑匣子!”我叫道。由于现在特种兵在进行行动的时候了,为了有效地进行任务监测,一些特种兵身上带有类似飞机黑匣子功能的仪器,这类小仪器在进行任务评估时十分有用,但因为这也涉及到一些机密行动与人身稳私的问题,许多特种兵对这类东西挺反感的。而这类仪器对我们来说是一件麻烦,万一我们被录了下来,估计那些特工们会发了疯地找我们,上一次在刚果金的事情已经引起一些政府的注意了,现在我可不想掏什么娄子出来。当发起冲击的时候,我们恨不得把子弹全部给倾泄出去,只要干掉对方,消耗的子弹就可以得到补充。从开始到结束只有十秒钟,而这十秒钟足够让人死去好多次了,法拉杜斯边跑边射击,当只要前有在动的东西,他就毫不吝啬自已的子弹,二百米的冲刺他只用了三十秒,这样的高速的运动并不会损失他精确的射击。当他冲到高卢鸡的阵地时,虽然知道对方已经死去,有的甚到五官不全了,但他还是狠狠地一刀捅向对方的咽喉,鲜血一下子溅到他衣服上。没有不适的心情,没有嗜血的狂喜,那快速而有效的杀人技巧犹如流水线上的工人一样,单调而下意识。我终于找到了那外黑箱子,一名全身都穿得像盔甲一样的士兵把它与自已的手绑在一起,他的身上盔甲是一种新型的纳米防弹衣,整个造型十分前卫与科幻,如果没有猜错的这就是盛传以久的某国未来士兵系统中的防护衣,这种防护衣一般的突击步枪对它是构不成什么威胁的,而且听说有自动调温系统,而且重量十分轻巧。如果刚才不是手雷与眩晕弹的威力的话,那么根本就不能冲到他的面前。我冲到他的面前时,他的动作明显有些迟滞,看样子还没有回过神来。我用枪托狠狠地向他的头盔上砸了三下,他这才一下子倒了过去,看样子这家伙还真有些底子。没有时间去解锁,我一脚踏着他的手臂,然后掏出手枪照他的手腕就开枪,M92三枪就把他的手腕打得粉碎,他用力地开始挣扎起来,而得到的结果是他眉心多了一个弹孔。拿到黑箱子后,我就动手开始剥开他的防弹衣了,这可是一个好家伙,在地下军火市场可是有价无市的,回去后给格林让好好研究一下,到时老子的雇佣兵人手一件,这样出去不牛气都不行了。整个行动好像很完美,从伏击到击杀不到二十秒的时间,而这个黑箱子就好像一个诅咒一样,谁得到它的下场并不好过。我们还没好打扫完战场的时候,我的后背被什么东西重重的敲了一下。靠,我们被伏击了!“风硬,扯乎!”这是我从中国黑话中借过的词,只是我现在用祖鲁语喊了出来。但一下子又想到,可能现在我们马上又会重现之前IZO的悲剧了,该死的!这是什么鬼东东,我不由怒道。“眼镜,机器人断后。”我叫道。然后从地上的死尸上捡起一挺M60通用机枪开始扫射起来。但是效果并不明显。“眩光弹!”我一下子想起一个土方法了,这一招百试不爽。轰轰!三杖眩光弹爆炸后,对方的枪声果然开始凌乱起来,我们开始向北运动,也不管那个方向有没有敌军在那里,如果注定倒霉的话,无论哪个方向都是我们的死地。“机器人,雅奴斯。你们带着这个走,我们去引开他们。”我递给雅奴斯一样东西后道。“你们怎么办?”雅奴斯道。“不要管我们,事情结束以后我们就会回去。走!”说完后我们分开方向跑开了,我边跑边向后面射击着。大约二十分钟后,机器人与雅奴斯从沙子之中爬了起来,然后消灭在黑夜之中。当第一缕阳光酒在沙漠之中的时候,我们已经失去了坐标,在这里的所有电子设备失去作用,我们不知走了多久,当地平线出现一丝光的时候,我们才重新确定了一下方向。“休息一下。”我说道。然后钟杰开始放哨,我与法拉杜斯一屁股坐了下来,昨天晚上忙活了一夜,差点儿给人包了饺子,也不知道昨天晚上有什么些人倒霉,沙漠上的枪声响了一夜,到天亮才消停一下。“警报!有车向我们这里来了。”钟杰说道。这时我也能听到隐隐的车声,见鬼了,在这个地方居然有车。我马上爬到沙丘上打开瞄准镜看去,在前我们不远的地方有三辆悍马车在那里狂奔。看到它们的路线我一下子意识到什么地方了问题了,他们是以我们的脚印跟踪的。“走!”我们开始向另一个沙丘那里奔去,现在距离太近了,不适应阻击,我在慌忙之中把一个拔了一保险的手雷埋在沙子之下,希望能炸他丫的一下。车速倒比我想像中快多少了,当我们在还没有爬到沙丘上的时候,子弹已经追着我们打了,子弹打在沙子,溅起一大片沙子,这反而让我们跑得更快。“前面有一个村子!”法拉杜斯高兴地叫道。我爬到沙丘上后终于看到了个村子,在村子的后面是一片沙漠的绿地,在这大早上很显然村庄并没有完全醒来,只有几家人开始在冒炊烟。“进村!”我叫道。只要我们进了村,就可以依靠地形与对方打一仗,不然在沙漠中我们对防弹悍马车是无能为力的。但在离村子五百米的距离对于我们却是致命的,很多时间以后我知道有这么一个叫博尔特的人,这丫的速度差不多达到十米每秒的速度,这速度够快了吧?但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比这速度还要快一点,因为五百米的距离就是用十米每秒也要差不多快一分钟了,而后面的悍马车可不是吃素的。我一直很纳闷为什么沙漠中会有悍马出现,如果是昨天出现的话,那么我们在进入战地之前就能掌握情报,难不成是王朴没有如实告之。这不可能,虽然王朴为我们提供情况,但是格林可以入侵到美国的五角大楼的卫星系统,为我们找点情况也是很容易的。如果这一切的情况排除的话,那么只能说对方是昨天晚上空降的。想到这儿这让我不由地吃了一惊,连美国人处理这事都是极为低调的,而不知哪个丫有这么大的胆子,生怕别人不知道他在跟着美国人对着干,现在不管是哪方,美国人的黑箱子丢了,他们都把有一丁点儿的嫌疑人都会当成当事人的。何况现在大天亮的,还到处乱跑,根本就是想找死,你不怕,老子还怕呢。我们刚跑到中途的时候。三辆车子就已经开到沙丘上了,车上的机枪手开始扫射起来。我们不得不做着规避动作。“Cao!”我骂了一句。身子在向前冲的情况下,然后扭过身子对准一个机枪手就是一枪,二百多米的距离虽然我不指望打中他,但是能吓唬他一下也是好的。我的身子在惯Xing的作用下一下子后倒在地上,然后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子弹在空气划过,以每秒八百多米的速度一下子击中了对方的胳膊,机枪一下子停止了响声。在地上滚了一下后,我向另一个机枪手打了一枪,这次没有刚才那一枪的慌忙,子弹很轻松地击中了他的面部。对方很明显地没有意料到我们会反击,而且会打得这么精准,于是车速不由地一停,于是车子上伸出一支火箭筒。我马上从地上一下子跳了起来,但是一切已经来不及了,我看到一火箭筒闪了一下后,然的一杖带着烟的火箭弹直直地向我射了过来。那一刻我用力向边上一跳,身子在空中划过一条弧线,然后重重地落到地面之上。轰!爆炸的那一瞬间,我的脑袋一下子蒙了起来,然后有一种腾云驾雾的感觉,一股儿恶心的感觉油然而生。草!老子就这样完了?我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