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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旷世争夺,慎之慎之……

作者:小妖的菜刀 字数:5004 更新:2024-03-05 20:51:15

老人叫阿达兰”祖辈三代都是商人,祖父是小商人,街头摆摊糊。的,父亲还不如祖父,年轻的时候沿街卖些小孩子的玩意,后来交份子钱时耍了点滑头得罪了当地一霸,被人三拳两脚收拾了,这之后老人就跟着祖父生活着,祖父是个商人小阿达兰子承祖业也成了小商人,关于父亲小阿达兰没啥印象,后来祖父临死前第一次透露出父亲的死因,却不让他报仇,其实阿达兰也不准备报仇,三个字,惹不起,犯不着活人为死人活着,李治听来其实是有点不可思议的,杀父之仇历来是不共戴天的,这放在哪个地方也是同理,但看着老人世故但不尖酸的平静神情,只能摇头一笑,要是报仇的话怕是就没有今天的阿达兰了,并不是每个人都是这种狗血剧的主角的。祖父死了,阿达兰便一天天长大,很小的时候他就听说了东方有个神秘的富有的王朝了,一如后世人津津乐道沙特酋长们的奢侈享受,老人年幼的时候最爱听长辈们吹嘘东方的繁华和神秘,老人今年七十九了,他出生的时候李治掐指一算正是公元565年,那一年萨珊波斯王朝正迈向巅峰,伙同草原之雄突厥联合攻灭中亚游牧强国口厌哒,但不久二五仔突厥又通过粟特商人为首的使团与拜占廷结盟,夹攻萨珊波斯,波斯东来的道路基本上便断了,及至过了整整四十年才在雄主杨坚那一代恢复了交往,那时候的波斯穷汉阿兰达便两眼一抹黑成了第一批前往东方的商旅,不出意料,勤劳勇敢聪明的阿兰达再回来时就和马可波罗一样暴富,丝绸,阿兰达只带来这唯一的货物,因为没多少见闻的他年幼的时候听说“丝绸之路”的大名太多了。但世事无常,隋末天下大乱很快让双方的交往又停顿下来,好在不到三年,大唐的建立和稳固丝绸之路又重新炒热了这条黄金商路,李治四岁的时候”伊嗣俟即位为萨珊国王,随后受到来自阿拉伯半岛的大食人的大举进攻,如今十二年过去了,伊嗣俟兵丝毫没有挽回波斯曾经的辉煌,任谁都能看出国势在日渐衰弱,照这个势头国破家亡的日子近在眼前,李治今天能够安心坐在这里听老人胡侃,不光因大雨留人,一半原因是因为貌美胡姬的原因,另一半原因倒是真的很感兴趣这个堪称活史书的老人”老人经历的没经历的听在李治耳朵里既感到遥远也纷外传奇。再之后老人便每每往来大唐波斯间,生意自然是越来越红火,地位也越来越高,但大唐波斯的商人地位在商人中是很低的,这算是比较奇特的一个现象了,老人虽不懂弱国无外交,但也知道自己的祖国眼看着败亡不远,要真有一天亡了,他们这群旅居大唐亡国的异邦旅客要是再不攀上一高枝儿未来的日子必将更苦了,所以一听到采选,老人心思顿时活了,若能献一两个女子受唐皇喜爱,他们整个往来大唐的波斯商人团体都会因此收益的,甚至远远超出自己等人预料也说不定,一干波斯商人聚在一起,商量来商量去都觉得这事硬是要得”没啥吃亏的,即使真折了本也就十七八位胡姬和些许钱财而已,对于这些腰缠万贯但地位地下的波斯商人来说,全没有任何问题。阿达兰很诚恳的说出他们的意图,改善大唐波斯商人的地位。真不知他是单纯还是智慧,至少李治觉得老人看自己的眼光有那么点睿智的意思,李治不怀疑老人看破自己身份的狗血事,但老人能推测出自己身份不凡该是没错的,不过真正让李治心动的却是波斯,鬼知道波斯是甚么时候灭的,但记忆里在老头子还在的时候”波斯曾遣人来大唐,那是五年前的事了,李治也没在意,关键是没想那么远,老头子当时的态度简单明了的很”使看来了,咱天朝礼仪之邦好吃好喝的待着,出兵啥的全浮云识相的就别提,算算,据当时使者反应的情况,怕是国运还有那么两三年,这样的话,嗯……李治感觉自己的心突然加速起来了。“老先生,雨间寒凉,你早点回了吧,明日必将你之请求诉至唐俭大人。”该听的李治都听了,至于那位传说中十斛明珠换来的极品胡姬暂时也没兴趣去探究,雨停了,和老人一番客套,便和金喜善回了。雨后踏在湿淋淋干净无丝毫泥垢的青石上,有美人红袖添左右,诗意的很,一贯感性的一塌糊涂的李治出乎意料的背负着手带着不属于这今年纪的成熟缓步在街上,眼中无神,不刻意的去认路却也不会迷路,金喜善不闹不吵不撤娇,偶尔抬头也只去看一眼面无表情的李治侧脸,就又低头沉醉在女儿家的小小心思中了。须发整洁,丝丝湿润,皮肤不白不黑不黄,透着玉石的温润,俊而不美,妖而不娘,发怒的时候在金喜善看来反而是李治最有型的时候,带着点huā痴。美人展颜一笑。心中暗地里遐思,自己未来和他的孩子不管是男是女像他都一定是好看的,嗯……,一定会比他好看的,我也是美人呢。嗯到动情处,禁不住脸庞发热,眼睛也有点朦胧水雾。回到宫中,李治竟是没有马上去金喜善宫中为非作歹,让美人松了口气之余也忐忑起来,李治一门心思只是觉得波斯客献胡姬这件事实在值得玩味,又隐隐觉得“胡姬”后边影影绰绰隐藏着更深的东西,只是他吃不准这件事究竟是否应该准了,尤其是否应该由他提出?古往今来,哪个帝王不喜万国来朝,蛮夷自献美人,这件事明面上完全可以打造成为自己树碑立传歌功颂德的典范。李治是个难得的清醒的君主,虽然内心十分渴望胡姬中出几个凯特,贝金赛尔、杰西卡,阿尔芭这样的异域美人,但若是暗中还有其它势力涉及,这事复杂了,也就没意思了。然若佯装不知,心又有不甘,美人倒在其次,关键是李治从老人的话中看到一条金光大道,若波斯亡国了,胜利者必是阿拉伯大食无疑了”大唐难道就不能从这块大蛋糕中狠狠咬下一大块?就土地来说如今的大唐吃撑了”得时间来消化,李治也不是成吉思汗,也没有要天底下成为汉人农田这种现阶段霸气疯狂但注定走向毁灭的创举,李治就像条过惯了苦日子的野狗,哪怕肚子里吃不下,也要狠狠去咬上一块含在嘴里,做皇帝最重审势成事,不审势则动辄必错,搭进国运也于事无补。可眼下的这种情势,他却是两眼一抹黑。波斯自己了解的太少了”锦衣卫也没有深入到那个层次,这妄加出兵,太儿戏了,李治从心里不喜欢军事奇迹的,就跟他讨厌别人过分期望自己做出能力之外的事。蓦然之间,李治想到了许多,阴人的心思如泉涌,可是就不知道该如何整理出一道详细的案牍计划,最后一头热汗的李治躺在塌上”有麻烦找娘舅,这事还得城府极深的长孙无忌去做,自己这个娘舅平生最热衷乘人不备一式直捣黄龙的撩阴脚,重伤之。果真如此,大唐又要烽烟否起了,怕是这次自己只能远远遥控了,目的简单明确”和大食瓜分波斯帝国。这必将是一场旷世争夺,李治啊,你要慎之慎之……睁弃双眼躺卧一个多时辰,李治索性起身梳洗,又喝了一碗滚热的乌鸡人参汤”其实李治是不怎么喜欢参茶参汤的,譬如参茶,苦中微甜,老大的草木味儿,还不如苦丁茶来的爽快,就这还不能喝多。小的时候李治被长孙无垢一只手拿着《大学》一只手端着小碗威胁着,是喝参汤还是背书,最终无奈的小李治在母亲的**威下捏住鼻子灌了整整一盅百年老参熬盹的鸡汤,那鸡汤熬据说熬了三天三夜”浑浊油腻的鸡汤硬是熬尽了杂质成清水模样的,李治当时还以为遇上了假冒伪劣的老山参”结果下午鼻血就哗哗的。随后李治便吩咐小桂子去锦衣卫指挥使沈贤前来。锦衣卫刚刚亮相,但因他职务的特殊,检查天下,直接上报皇帝和内阁,因此沈贤常有秘密使命,所以未必总是应卯而来。但只要在长安,沈贤还是忠于职守,每日卯时必到自己心尖的官署视事。这也是李治欣赏沈贤的缘故,但任国事,便守规矩,从不恃宠而骄。今晚沈贤刚离开官署,便见小桂子前来唤,便跟在小桂子后面进了李治的未央宫,一路上自是打听陛下所问何事,以免到时不好作答,小桂子只是摇头,这回他是真的不知,今天他一天都在查huā名册,将年老的宫女送返,好为接下来新进宫的秀女宫女提供位置,进了未央宫,沈贤见李治全然没有以往洒脱亲昵的笑意,心中不免踌躇一二。李治挥挥手让小桂子退下,便笑着问道:“朕恭喜沈爱卿啦?”“臣下不明陛下何意呢。”沈贤一脸公事公办的干吏的样儿,老实厚道全挂脸上了,但李治知道这个喜欢和人讲大道理,而且也全是洞彻人心的实在话的沈贤,大气精明之余却最喜偷懒,且偷的你无话可说,丰富的阅历让这厮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的本事,懂得劳人,这样说来,劳力者下,劳心者中,劳人者上,李治反倒成了不上不下的中间货色。“你嫂子侄儿都找到了,大哥虽有点曲折,但也逃过一劫,一家人终归是团聚的,这还不值得庆贺?”“嫂子侄儿?”沈贤尴尬又揶揄的苦笑道:“陛下灵通,臣也就前不久才在江陵找到,嫂子董氏是个要强的人,当时还狠狠的抽了大哥十来个耳光才扑到怀里哭的稀里哗啦呢,就这还不肯把我那侄子改姓沈,我大哥对不起大嫂,也不去计较,算是半个沈家人吧。”李治悠然一笑:“今天和七宗五姓那几个五姓女一起逛大雁塔,正遇到风流多情的董公子,发生点矛盾。 “矛盾?陛下恕罪,我那侄儿小门小户出身,得罪了陛下,臣下代他向陛下乞罪。”沈贤二话不说跪倒,也不去问对错,这也正是他聪明的地方,不错也错。“是么?”李治平淡道,高深莫测”让沈贤捉摸不透,“乞罪就免了吧,第一次见面,朕也没点礼,就是稍稍教训他一顿,待会你去太医院抓点药,算是朕送给他的第二份礼,下臣有喜,主岂能不贺?两份礼还算满意吧。”李治只是微笑。沈贤抬头大是惊愕:“谢,谢陛下隆恩。”心中却已明了,第一份姑且不说”第二份就明着在告诉沈贤,今日饶了董百焘全看在你的颜面上。“退下吧,回去看看你那侄子,教教他在长安甚么是居之不易,洛阳不显富,长安不显贵,做人要懂得称量心胸和自己脚下站的的巴掌地。”“喏!”沈贤一跺脚便风也似的去了,一脸愤愤之色,他回家确实要教训这个在自己面前也敢摆脸的兔崽子了。数日前大嫂被接回了长安,这个侄子便是大哥与大嫂之间的小信使,破镜重圆的桥粱,却不想胆子肥了,这才几日啊就惹得皇帝亲自痛打。到了家的沈贤一进门,便听到那个刚强性子的大嫂正在和大哥大声的吵闹。一见沈贤,沈忠便向董氏示意稍停,轻描淡写的笑道:,“哟,二弟怎么了,堂堂锦衣卫指挥使受谁欺负了?阴森着脸。”“没有,百焘在哪里?小弟只想问问那个兔崽子,他到底做了甚么败德之事。”沈贤确实阴沉着脸,他这人为人谨慎”胆子不大不小,大权在握早已经让他习惯了官海生涯,不再像初见李治有着不知天高地厚无欲则刚的傲气。厅中死一般的沉寂。大嫂董氏慢慢的站了起来,眼睛瞪得滴溜溜圆,张着嘴半天出不了声气儿。沈贤向大嫂一瞥,冷着脸不说话。突然”大嫂尖声笑了起来,恍然大悟,继而释然”又茫然起来:“哟一!这是二叔么?怎的如此臭脸?你不是名动天下的锦衣卫指挥使吗,你家侄子被打了”不问个伤痛,如今兔崽子兔崽子的恨不得他死吗?”沈贤的脸已经被董氏的话胀成了猪肝颜色,沉着脸任大嫂绕着他打量嘲笑,平静木然的眼光充满了生疏冷漠与讥诮,护短无知的妇人。“夫人,二弟归来也饿了,去做顿好饭吧。”大哥沈忠终于说话了,一个是破镜重圆的妻子和被打的儿子,一个是失散相逢的二弟,他甚么也说不得啊。“哟!看相公你说的。活该我命贱似的,甚么人也得侍侯?”大嫂董氏自从和沈忠和好后,近来对沈忠毕恭毕敬惟命是从,此时却换了个人似的,脸上笑着嘴里数落着:“还锦衣卫呢?还监察天下百官呢?权柄滔天呢?天子宠臣呢?哟,沈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苗被人毒打的起码半年下不了塌!你这个二叔就跟死了一样啊,怎么,怕得罪人?我董氏不怕啊,我活了大半辈子风里来雨里去就拉扯这一个苗苗,吃了多少苦说道天亮也道不尽,摆着个臭脸,至于这样儿么?还有脸骂我百焘,以为我们碍着你了,我董氏不吃馊头争口气,你的荣华富贵我不要也罢,我只要我家孩儿平平安安的,原本以为丈夫有了还有个做大官的叔叔,就能做个上等门第不受欺负的人家,今天看来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董家只能靠董家孩儿!想吃饭,自己吩咐人去做去,大嫂不伺候,嫌丢人……”历经风雨后的董氏早已不走了原来的董小姐,他是一个坚强的女人,护犊子的母亲。“够了!”沈忠一把把茶杯“啪!”的扔在地上,怒吼一声。大嫂董氏“啊!”的一声尖叫,脸色苍白的退后一步,看向沈忠的目光又怨又气又爱的,怨之狠心,气之不成钢,爱却没有理由,已经爱了这么多年了,都成习惯了,倒也有趣。沈贤默然,看着婢女收拾了地上的碎瓷片,依旧沉默着,实在不知如何对大哥交代这事。他等待着大哥的发问,可是大哥什么也不问,什么也不说,只是叹道:“二弟,让你为难了。”沈贤摇摇头,走到一脸怨恨的大嫂面前,深深的吸了口气,轻轻的吐出,平静道:“大嫂,百焘和皇帝抢女人,你说这顿打,吃得还是吃不得?”沈忠和董氏猛地睁大眼睛,连呼吸都停止了,夫妻两人像两个木乃伊一样站在沈贤眼前,连眼珠子都忘记转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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