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阚也说不上到底是怎么了!逼着灌婴赶车往西,在快到正午时分,抵达中阳里。一路上,心扑通通的跳,身上好像长了跳蚤似地,坐立不安。灌婴很奇怪,不停的打量他,但是却始终没有询问刘阚。至于程邈,更是不会询问。隶奴的身份也限定了程邈的许多行为,可能他会感到奇怪,不过不管怎样,刘阚是主人,他是奴仆。主人家在想什么事情,他不能问,不能管,再说了,他也没这个兴趣。坐在车厢里,捧着一卷木简,写写画画,不知在想什么。中阳里是一个小村庄,加起来不过十几户人家,人口不会超过一百。地广人稀,加之秦朝推广田律,允许买卖田地,所以大多数人家都是人手一块田地。刘家在中阳里很有名!也难怪,出了刘邦这么一个极品,又怎可能没有名气呢?刘阚没有出面,而是让程邈出面打听了一下,很快就知道了刘家田地的位置。依山傍水,坐落在一个山丘上。刘湍不待见刘邦的事情,是人所皆知,所以刘邦只分到了一块并不算太大,约两三顷土地的瘠田。就位于山丘脚下那片梅子林的旁边,很好辨认。正午时,人们都在劳作。秋季是丰收的季节,今年风调雨顺,是个好年景。不过由于百越战事拉开了序幕,各郡的赋税也随之调整,算一算,其实也好不到哪儿去。程邈看着马车,刘阚和灌婴登上了山丘。隔着梅子林眺望去,只见一个单薄瘦削的身影,正在田间劳作。虽然看不太清楚,可是刘阚却一眼认出,那就是吕雉。即便是在劳作的时候,依旧倔强的挺直腰板。那印刻在骨子里的好强,不管环境是怎么改变,始终都不会有所磨灭。不知为何,刘阚的鼻子发酸。“阿阚兄弟,你在看什么?”灌婴在一旁低声的询问,可是刘阚却没有回答。远处,一个中年妇人跑了过来,身边还跟着一个约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儿,跑到吕雉跟前,似是呵斥般的说了些什么。吕雉点点头,倒也没有回嘴,转过身继续弯腰干活。中年妇人拉着那小男孩儿心满意足的走了。刘阚在山丘上,却禁不住握紧了拳头……“阿阚兄弟,那女的你认识吗?”刘阚点了点头,呼的转过身去……已经过去了的事情,还留恋个什么?自己不是刘阚,她也不再是当年的吕雉。逝者如斯,有些事情过去了之后,就再也无法挽回了,不是吗?几乎是在同时,田地里正忙碌的吕雉,似乎感觉到了什么。蓦地转过身,朝山丘上看去。只看见一个雄壮魁梧的汉子,立于山丘之上。不过很陌生,从没有见过这个人。心中那一刹那间闪过的悸动,在突然间也消失不见了。仿佛自嘲般的一笑,吕雉摇了摇头,又转过身去。而山丘上,灌婴犹自莫名其妙的挠着头。“灌婴,走了!”刘阚有气无力的在山腰上叫了一声,灌婴摇摇头,跟着刘阚走下了山丘。拉车的马儿,似乎是被刘阚的情绪所感染,有气无力的拉着车,一步一摇晃的行进着。刘阚也懒得和灌婴扯淡了,钻进了车厢里。程邈乐呵呵的捧着一卷木简出来,坐在了灌婴的身旁。“老程,阿阚兄弟这是怎么了?”程邈扭头看了一眼,“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这是《诗经-周南》的第一篇。刘阚在车厢里听得清楚,两手捂住耳朵,心里把那程邈骂的狗血淋头。只可惜,灌婴却没有明白,仍在追问:“老程,你刚才唱的是什么意思?说明白些嘛。”程邈笑呵呵的说:“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够了!”刘阚终于忍不住,冒出头来,“老程,我要休息……拜托你能不能闭嘴,唱的难听死了。”“小人不唱了,小人不唱了!”程邈闻听,立刻闭上了嘴巴。捧着他那木简,虚空比划着什么,好像画符咒一样。灌婴叹了口气,突然间高声歌唱道:“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刘阚在车厢中,郁闷的有种想要吐血的冲动。*马车在官道上转向,一路北行。随着颠簸,刘阚渐渐的涌起了一阵困意,靠在车厢上,不知不觉的就睡着了。他做了一个光怪陆离的梦。前世的记忆,今世的经历,混在了一起,溶于一片血与火交织在一起的古怪世界当中。熊熊的烈焰中,巍峨的宫殿轰然倒塌。喷溅的鲜血,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的倒在苍茫大地上,鲜血汇聚成了河流,滚滚流淌。一个雄壮的身影,拔剑自刎……狼豺的呼叫声,回响在苍穹。刘阚蓦地挣开了眼睛,翻身坐了起来。衣服,已经被汗水打湿,心跳也快的出奇。咽了口唾沫,他迟疑着站起身来,挑开车帘。天已经黑了,马车就停在路旁。两匹拉车的马儿,悠闲的在一旁啃噬青草,不远处灌婴和程邈已经点上了篝火,烤炙鲜嫩的肉条。刘阚跳下了车辕,拍了拍尚有些混沦的脑袋,疑惑的向四周环顾一遍。这地方很熟悉嘛!昭阳大泽,往东边就是昭阳大泽。当年他们就是从这里进入昭阳大泽,然后和王陵为首的一干盗贼,来了一场惊心动魄的血战。算起来,那已经是两年前的事情了。可如今想起来,却似乎发生在昨日,一切都是那么的清晰。“怎么会在这里?”听到刘阚的询问,灌婴抬起头,没好气的说:“还怎么走?要不是你那么折腾了一下,现在早就在方与的客栈里睡觉了……现在就算是赶到方与,城门也已经关闭了,有甚用处?”刘阚尴尬的挠了挠头,没有和灌婴纠缠。在篝火边坐下,灌婴递过来一条炙好的肉条。只抹了些盐巴,不过对于有些饥饿的刘阚而言,却是很满足了。三口两口吞下了炙肉,刘阚诧异的问道:“咦,这又是什么肉?”灌婴朝旁边打着的一个木架子指了指。刘阚这才注意到,在那木架上,挂着一张獐子皮。头部,有一个箭孔,是被利箭射杀。“你做的?”灌婴颇为骄傲的点点头,故作矜持道:“小把戏,那畜生跑过来了,我又怎能再客气?”“灌兄弟的射术,高明!”出发的时候,刘阚只注意到灌婴带了一个长条包裹,但是却没有注意里面装的是什么。看样子,应该是弓箭吧。“我从小不喜欢我爹的生意,习武练剑,做一个游侠儿,原本是我的梦想。只是看着我爹的年纪一日日的大了,家里又只我一个男儿……嘿嘿,拳脚我比不过你,可是这射术,我还是自认能胜你一筹。”何止一筹啊!刘阚根本就不懂得射箭。脸微微一红,刘阚也不去理睬灌婴那得意的样子,转而向程邈看去,见他仍捧着那木简,比比划划的,似乎在思考什么。“程先生,您整天的捧着木简比比划划,究竟在干什么?”程邈抬起头,笑呵呵的说:“其实也没什么……我这个人,好写字,从小就是这样。当年为了学赵文,就跑到邯郸,在一书法大家门下当门童。这么多年来,也算是有些心得……被关进牢狱里,也无事可做。于是就琢磨着写字,呵呵,还请主人莫要见笑。”原来是个书法家啊!刘阚来了点兴趣,凑过去问道:“程先生,能不能写两个字,让我见识见识?”程邈也不客气,抄起一根木棍,在地上书写了两个字……“咦,这好像不是秦文嘛。”“是秦文,只是字体不同罢了……秦小篆的结构特点,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但是比石鼓文要简化和方正。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均挺。但是其结构,相对而言仍略显复杂。普通人辨认的话,还是很吃力。所以在牢中的时候,我就在想,如何才能让这秦文更加简化,更容易辨认,更容易书写?这不,就琢磨着……”“隶书?”刘阚这才注意到,程邈所写的,竟然是隶书体。一开始他并没有太在意,可是经程邈一说,他才算反应过来,这字体和小篆的不同之处。程邈一怔,片刻后笑了起来,“主人果然是才思聪慧……隶书……恩,这名字的确妥帖。”程邈是隶奴,称他发明的字体为隶书,倒也真的妥帖。但刘阚却不这么想,而是怔怔的看着程邈。这白发中年男子,居然就是隶书的发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