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林里种满了冷杉树,从莱茵河平原望过去,漫山遍野树木林立,叶色绿得发黑。如果用一个字来描述,最恰当的就是‘黑’。那是日耳曼人的故乡,他们赖以生存的福地。郁郁葱葱的黑森森充满了生机,他们并不认为黑森林可怕,黑森林已经融入他们的生活中、他们的生命里。此时此刻,阳光照进了一处稀落树木的山岗上,一个关于部族存亡的大会正在召开。大大小小的部族首领济济一堂,他们大部分都是金发碧眼、身躯高大的白种人,最强大的是通格部族,他们的首领叫爱尔曼,是个满头金发,威猛如狮子的家伙;另一个部族卡狄也很强大,他们的首领那利赫年纪过半百,这在日耳曼部族之中极其少见的,因为日耳曼人作战极其勇敢,首领往往带头先冲,战死的首领绝不是少数,能活到高寿的首领更是少见。那利赫身体高瘦,但精力十分充沛,两眼不时闪过狡黠之光,不过打仗也很少落后于人,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缺乏勇气的事例。还有一个部族算是比较大的了,那是菲列德根首领统领的那布里部族,他人倒不算什么,普普通通的日耳曼人而已,但站在他身后地女儿莱妮却是不得了的人物。莱妮身躯丰满。体格健壮高挑,她身穿着全套罗马军人盔甲,她是纯粹的衣服架子,完全撑起来盔甲,加上她金发撩人、蓝色的双眸如大海的波涛,总是一副阳光灿烂容颜,真似女武神下凡,谁都不能小觑。实际上。是日耳曼人都知道,那布里部族首领菲列德根对于莱妮言听计从,那布里部族话事的是莱妮。三大部族首领连同其他部族首领共约五十余人,聚精会神听古斯拉夫人阿里奥维斯述说他的经历。阿里奥维斯声嘶力竭地道:“那是黄祸,那是黄祸!”“他们骑着马,疾掠如风。他们的装备精良,我们没有一把刀能够利过他们,我们没有一枝箭能够射透他们地铠甲,甚至我们的马也跑不过他们,只要被他们看到,我们就逃不掉!”余悸末消的阿里奥维斯说道:“那些凶残的黄种人,从东方来,他们冲进我们的村落,他们杀光了所有的男人,抢走了所有地女人。吃光了所有的牲畜!”阿里奥维斯一口气用了三个”所有的“来强调帝国的凶残,他与通格部族首领爱尔曼交好。这一次日耳曼部族的聚会,也是在爱尔曼的一力促成下才进行的。“我们也曾经集中二万人对抗黄种人。但他们很狡猾,看到我们人多,就不和我们打,待我们松懈下来,一次偷袭,我们就败了!”“他们简直不是人,他们是魔鬼!”阿里奥维斯苦涩地道:“我们败得很惨,我的部族。大部分的人战死,剩下的人。有多远就逃多远。”“但即使逃到这里,黄种人也追来了,他们就在河地那边,他们很快就会打来了,他们一打来,你们的命运将和我们一个样!”……他地话说完,会场一片寂静,所有的首领都在想着。搞清楚一点地就是,古斯拉夫人部族首领阿里奥维斯和日耳曼人部族首领爱尔曼是不打不相识,两个部族地方接近,曾经打过不少仗,结果平分秋色,谁都奈何不了谁,两人互相佩服,反倒成为了好朋友,互相学习,因此阿里奥维斯会日耳曼语。阿里奥维斯兵败,投靠爱尔曼,爱尔曼实在不敢掉以轻心,他想啊,自己打不败阿里奥维斯,而阿里奥维斯却输给了黄种人,那么要是自己对上黄种人呢?结局只怕也是不妙,遂派出使节,到各部族游说,共商大计。爱尔曼望向那布里部族首领菲列德根后的莱妮,眼中生出爱慕,嘴里说道:“菲列德根首领,您的意见如何?”菲列德根眉头都不皱一下地道:“女儿你来说。”莱妮站出来,她双眸冰寒,带着凛然不可侵犯之势,她的身躯高大,几可与在座的高佬比拟,这样高度,如此的气质,实在是最能激发在座自以为是英雄的男人的征服欲,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看着她,许多人地心中都有着龌龊的念头,想去攀登高峰,竖地、横的……她没有丝毫的不好意思,落落大方地道:“方法一,集中全部力量和黄种人战斗!”“方法二,共同派出使节和黄种人讲和!”“方法三,打不过逃得过,我们退向罗马,求得罗马人的庇护!”她把三个方法说出来,也就是大家心中所想的,一时间大家议论纷纷。方法一?许多人都在苦笑,能联合得起来就好了,日耳曼人的许多战斗,双方作战的总人数不过数百人,有几千人参加的战役不多,几万人参战的决战更为罕见。原因无它,日耳曼人分散地生活在北欧和中欧广袤的森林地带,由于地广人稀,所以日耳曼人没有建立起象汉朝那样的中央集权专制大国,也没有形成类似于古希腊、罗马那种紧凑强固的城邦,而是形成一个个松散的部族,族人热爱自由,由于勇力都很强,所以谁都不服谁!方法二?讲和?阿里奥维斯嚷道:“我们有的部族,向他们投降,结果一样被杀,我们也曾经派人去讲和,结果被割了耳朵送回来!”于是方法二,亦删!方法三?好主意,让罗马人来抵抗黄种人,问题是大家要付出什么代价呢?日耳曼人和罗马人之间并不算友好,打过不少仗,现在向罗马人低头,罗马人决不会有好果子给大家吃!因此方法三,差不多删去一大半。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为之奈何?要不是拿出主意来,黄种人打上门,大家等着灭族吧!一直咪着眼打瞌睡的卡狄部族首领那利赫睁开了眼睛,眼中闪出灵动之光,爱尔曼心中一动,请教道:“那利赫首领,你经验丰富,身经百战,何不说说你的想法。”那利赫淡淡道:“先不要急着作出决定,就让我试上一下吧!”他要试什么?他这一试可就不得了了。……帝国军驻扎于奥得河东岸,暂时没有发动军事进攻(一来大家非常累了,二来等后面送来补给。)不打仗,马是不可能长期不动的,蹓马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可以保证马的身心健康,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因此帝国军派出了一定人手。于牧草丰美之地放马。一直没有什么事,大家都有点马大哈,没有注意到某晚上收马回营时马群中新增加了一些马。现在帝国军共有马匹一万三千,分成四营,结果四营统统多了一些马。过得三天,马官发现许多马无精打采,不肯吃草。再过上一晚,情况严重起来。马官惊恐万分地向庞统、贾诩禀报道:“马群发生大面积地马瘟!”马瘟来势汹涌,首先死掉的是被帝国军抢来的古斯拉夫人的马,接着就轮到不可一世的帝国天马。各位,帝国天马是一种基因马,它的抵抗力本来是很强的,但倒霉的是。它们遇到了“古老”地马瘟病毒,这种病毒,是那些已经进化了的马的防御机制,不会预见到的,那些在人类历史中已经消失了几千年的病毒会重新出现,因此针对这些病毒的抵抗能力很脆弱。(简单打个借喻,现代化地隐形飞机,用许多现代化的防空雷达不能发现它,但用回20世纪50年代的古老|形飞机的踪迹!)庞统、贾诩、马超等人成群结队跑到马场一看。立即脸色铁青。马瘟已经爆发了,一天之内。死掉了一半的马!整个帝国远征军都震惊了,没有了马。帝国军就成了无牙之虎,一身功力被废掉七成。要说到帝国军乃至帝国是很注重“防疫”的,这还是皇帝教给他们的,在帝国军横扫各地,补充马匹加入马群前,都注意到进行检疫,检查它们的牙口、体态,但如今实在是疏忽了。究竟是何时马被感染了疾病。实在难以搞清楚,当时暴怒的马超想将三个马官统统斩首。庞统拦住他道:“算了,我们上上下下,都被这一年来地胜利冲晕了头脑,现在不是追究他们的时侯,现在是要想怎么样保住皇帝陛下,我军东返之事。”话音刚落,帝国军营地周围,响起了不详地号角声、鼓声!帝国军的高层虽然强自镇定,但发白地脸孔表现了他们的底气不足:所有的诸葛弩、精制投枪都用光了、每名士兵的箭壶平均不到一二枝箭、铠甲多有损坏、大部分都是短兵器,长兵器、盾牌不多,唯一多的装备是前几天削了一批木制的短矛投枪。退一步来说,物资充足时,马药也有不少的,都有可能压制马瘟,但现在长途行军,药渣都没得剩!事情大条了,皇帝召来诸臣商议,不到三分钟就结束了会议,那就是跑路。总算底子还在,也不过三十分钟,部队就拨营而走,马军变成步兵,火速进行战略转移。虽然帝国骑兵长期在马上作战,但是下马的长跑还是训练课目之一,因此帝国军跑起来,迈开大步跑,部族用马匹一时间居然都不一定能够追上。人力终有穷,日耳曼人先是以轻骑骚扰,接着大队骑兵追上帝国军,并不急于交战,只在前后左右进行阻滞,帝国军地行军速度不可避免地慢了下来。也是帝国军倒运,如果不是日耳曼人的大会,也没有遇到那利赫地话,那么普通的日耳曼部族根本不可能用哪怕是上面的战术来对付帝国军。庞统心急火燎,部族一定是用骑兵减慢已军的行速,再调集大兵围攻已军。急也没有用,帝国军失却先手,那就等着倒霉吧!跑路跑了三天,第三天的凌晨,军官推醒庞统、贾诩道:“部族人进攻在即,请大人做好准备!”准备还准什么备?庞统叫苦不迭:“向往都是俺们利用清早发动进攻,现在轮到我们尝到这滋味了!”“嗖!嗖!嗖!……”天空映亮一片,部族的火箭呼啸而至,落到帝国军的营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