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鱼,丁狗,帮我搜他身,看看有什么信物之类的。我不怕瞪着他,但要我伸手实在还得多些时间适应。对不住,要脏了你们的手。”墨紫歉然。丁狗望着她,这个女子能赢得众人的赤忱之心,并不单凭造船驾船的本事,还有那份坦诚。对她信任的人,从不遮掩自己的缺点。他以前虽然没为谁效过命,但见过不少地位高本事大的能人,就连他没落的父亲母亲仍保有对平民的高高在上的骄傲。唯有墨紫不同。她亲爹也好,养爹也好,富贵权势加起来足以让她跟公主媲美,可是,不见她有一点点娇小姐的模样。而最难能可贵的,上至王公将相,下至贩夫走卒,她都一视同仁。不是虚伪的悲天悯人,行善积德,是全然的真性情,没有半点做作。臭鱼曾说,他们三兄弟随时准备为墨紫豁出命去。而他看来,墨紫也能为他们豁出性命,那么大阵仗杀于中,就为了他们报父仇。换了他,也誓死相随。丁狗想到这儿,挑挑眉。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将自己融入这个圈子了,不在山中清修,也能觉得自在。她飞得高,好像带着他们也一起飞到了广阔天地之中。臭鱼见丁狗发呆,朝他屁股蹬过去,“干活了,老兄。”丁狗哪能让他蹬到,脚下轻功一飘,反到了臭鱼身后,作势掐住他的脖子。墨紫笑道,“玩归玩,小心这满地的刺球,扎到可是会很疼的。还有,搜身时也要当心别伤到自己。”两人这才办正事。华衣上来,对墨紫说。“大人请姑娘过去。”看一眼屋里的景象,不禁一怔。自认处理的混乱场面不少,却从未见过这般情形的。几乎没有一件完整的东西。包括那杀手在内。“我知道了。”墨紫刚说好,臭鱼叫她。墨紫回头一看,见他手里拿着一个香囊。虽然染了血。还能看得出是花开并蒂的绣样。“男人很少会自买这样的香囊,多半是女子送的。”丁狗说道。“里头还有东西。”臭鱼手脚很快。拿出一张纸来,递给墨紫。墨紫打开看了,“居然是一支大吉的签。”“护身符吧。可惜多行不义,老天爷不保佑。”臭鱼将尸身翻了过来,“哇,背后连屁股一大块光着,倒是挺白净的。姑娘家怎么都喜欢小白脸啊?我虽然黑。至少人品好。”丁狗揭他短,“你人品好?几年前还是地霸呢。”“奶奶的,我不是从良了吗?”臭鱼一火大,口不择言。丁狗捧腹大笑,拍着大腿,“对,对,你从良了。哪家青楼待的,没准爷爷我还去过。”墨紫转过身,免看不雅。又笑得浑身打颤。从良?臭鱼也太搞笑了。“赞进,要是没有其他发现,就把人用棉被裹了放下去,免得吓到胆小的。”她的意思。就是别让人看到杀手的死状,毕竟这算是秘密武器了。赞进早通她的心思,点点头。墨紫下到底舱,还没进门就听一声惨叫。于是,见到老神在在的元澄就说,“这船也别叫螭了,改成鬼蜮,如何?明明我们是受害者,不知情的,还以为我们杀人不眨眼。”元澄不回应她的调侃,对蹲在陶山身边挺乐乎的老人家说道,“前辈,这是墨紫姑娘,丁狗和落英如今都跟着她。”老头站了起来,拉直旧衫,双手往后摆上擦了擦,抱拳,冲墨紫咧嘴笑,“我叫雷廷。”墨紫赶忙抱拳,“前辈。”老头看墨紫的动作干净利落,说话也不浮夸,赞许说道,“不愧是小元子看重之人,落落大方,也不跟老头子说客套话。我最烦那种上来就说久仰大名的人,其实压根就没听过我老头子的名字。”墨紫便笑,“前辈,说实话,我犹豫要不要说这四个字来着。”雷廷放声大笑,“小元子,这个姑娘好,你赶紧讨回家当媳妇。”元澄悠哉哉喝口茶,“前辈,人说好妻难求,我本不信,如今方知确实不易。她要慢慢来,我也只得慢慢陪着了。”墨紫瞪他。他温和微笑,对她说,“前辈是雷震门的门主,也是乙单的师父,落英和丁狗的师公。他前来助我一臂之力。”雷廷连连摇手,“不敢说来相助,是小元子养活我一门徒子徒孙,不然早没有雷震门了。真正的门主应该是小元子,我就挂个名头。”“前辈无需这么说。以前辈的功夫,想要多少金银珠宝,不过是唾手可得。前辈高义,门下也都存侠念,秉行君子取之有道……”元澄看墨紫又瞪他,“墨紫姑娘这次何以生气?”“前辈刚说忍不了他人说客套话,如今有人满嘴客套,是不是该打?”墨紫转眼对雷廷笑。雷廷发现墨紫实在有趣得紧,越发欢喜,“小元子虽然该打,可他与老头有恩,不如丫头替老头教训一下?不过,恐怕有人疼在身上,乐在心里。”墨紫干咳一声,“前辈显然对人偏心,罢了。这——”努努下巴,“也是杀手之一?死了吗?”“该是个小头目。”元澄代雷廷答,“昏了。我听说,你在上面抓了条漏网之鱼?”“他没捱住我的小试牛刀,只找到这个香囊。里面是一支签,似乎是护身符。”她把香囊交给元澄。基于自己存不住宝贝东西,她将水净珠金珠信等等全让他收着,一点压力也没有了。“是女子送的。”男人对这类物件特别**。“丁狗也这么说。不过知道是女子又怎样?不能循此查出那杀手的身份来吧。”墨紫拢眉看着昏死过去的那人,“看似你们这儿也没什么进展。”“那倒未必。”元澄起身拿了纸笔,又指墨石,“烦请你为我磨墨。”磨墨是墨紫在给裘三娘当丫头的时候最喜欢干的活了。不费力,还文雅。因此,现在做起来还很顺手。元澄写了四个字:芳云小主。墨紫不解。“芳云小主应该是那女子的别号。”元澄指着那张签纸尾后淡红的印章,“这不是签上本有的,而是送这个香囊的人盖上去的。”墨紫不得不承认,到底是土生土长,比她这个外来移民更了解文化。她以为是解签人盖的小章,完全没在意。“可是,你就算知道这女子的别号又如何?这个芳云小主总不见得是你认识的。”她说完这句话,就看到元澄水墨眉轻轻一扬,忙叫,“你不会真认识吧?”“四处应酬总还是有点好处的。”说笑之间,元澄的神情却渐渐认真了,“芳云小主原是官妓,因习得精湛舞技被礼王看中,买入府里充了舞姬。不过,她在王府里的名字可能更多人知道——季思云。有诗为证:季湖望秋月,思盼云河白。”“武承万府中的舞姬?”墨紫有点不敢相信,“可你怎么知道她的别号?你和武承万是对立的吧。难不成还能请你去他家做客?”“对立也可以变成共谋,嫡派也可以变成友党。我去过王府,也见过季思云。但知道她的别号却是杨凌家的一幅画,上有她的题诗。我就问杨凌是否这个芳云小主也是他的红颜知己。”元澄解释道。“也是?杨凌的红颜知己可真不少。”墨紫打断他的话。对了,第一次看到杨凌的时候,也是风花雪月的。那小子虽然是个君子,不过文人墨客的风流似乎也做足全套。元澄知道她那点当姐姐的小心思,暗笑,“杨凌否认了。他告诉我,芳云小主是季思云还是官妓时便常用的。她不但善舞,还通晓诗词,写得一手好字。仅此而已。”墨紫哼了一声,是对杨凌的,“就算芳云小主是季思云,也未必能肯定杀手是武承万派来的。或许是季思云以前的情人,也或许是她在外面认识的相好。”她不是强词夺理,只是客观分析各种可能性。“这张签是虎年大吉签。纸张尚白,不会是十二年前。十二年前,季思云不过是女童。而家养的舞姬一般不允许单独出府,都是群出群入。能把签送到对方手里,多半是同一个府里的。”元澄目光深远,“是还不能肯定杀手和礼王的关系,但有些过于巧合了。”“巧合?”墨紫觉得这话中有话,“你有别的发现——”“喂,别装死了,老头子眼睛不瞎,看得到你耳朵动。”雷廷踢踢陶山。陶山无可奈何睁开眼,他全身麻疼得连咬舌自尽的力气都没有。元澄便说:“是与不是,看来得由这位陶兄弟告诉我们了。”陶山挤出两个字,“休想。”“休想吗?”元澄的指腹抚着杯沿,“把你的肉一片片割下来,从腿开始,让你看到自己腿骨一点点削白了,不知道你能不能忍得住疼痛。还有,在伤口上撒糖,放上蚂蚁,你说它们会不会将你的肉当成食物硬生生搬走?”陶山的眼神瑟缩了一下,牙关紧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