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 超人“什么事情?”“你看这女的几岁?”“可能差不多26岁!”其实我是根据眼前外貌说的,因为我知道,凭借她的资历,她最少也得有30岁。“不只,她最少也有38岁!”“什么?”没想到西尔莎居然比我年纪来大点,不过这也不奇怪。我装作惊叹,因为就我所知,她应该是使用了一些特殊的药物,保持年轻状态。“她非常成熟,别看她很年轻的。其实发育年龄得有38岁。”“所以,你们把她当研究对象来保存。”“不只如此,因为我们发现了一个特殊的问题,虽然她死了,但是她的伤口居然还在愈合。虽然不是很明显,但是我们的研究是非常细致的。平常肉眼看不出来的细微变化,我们都不会放过的。”“后来我们才调整了方向,转而研究决定伤口愈合的基因。这也就是我上课时,你说出那些话吓到我的原因。因为我们本来就是研究‘青春泉水’的,她的特殊性,暗示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恩,38岁长得这么年轻,怎么看都不像,会不会是用了什么药物,或者整容什么的?”我心里的疑惑,自然就吐了出来。“哦。你说这个啊,我们也考虑过了,做过大量的研究。首先,她没有用任何药物,后者整容。不过估计,她有过着比较漫长的隔离状态。比如生大病,休养了很多年,或者进监狱,而且还得是非常舒服的监狱。”“你是说时间相对,那也不可能差这么多时间啊?”“不是的,人在相对静止的环境下,心态,身体状态都会降低代谢过程,等于延长了自己的青春状态。”停了一下,马克思又挤出了一句话,估计他犹豫过一下,“何况,她还是个体质奇特的人。必须有这样的经历才能够解释得通。”“什么?体质奇特?”“对,你知道夏尔巴人吗?”“听说过。是尼泊尔和印度的山地民族,以‘喜马拉雅山上的挑夫’著称。他们基因很纯粹,同姓不婚,但也不与外族通婚。”“那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被称为‘喜马拉雅山上的挑夫’吗?”“因为他们习惯于低氧的高原生活。”“对,但是根本原因是夏尔巴人的血液中血红蛋白浓度高于常人,他们体质好、抗缺氧能力强。而维纳斯和夏尔巴人非常相似。不仅如此,她还是个双心人。”“她有两个心脏?”“对。”“据我所知,这是一种缺陷啊!另一个心脏只是负担不是优势来着。”“她是特殊的双心人,完美的就像一辆四驱车。两颗心脏能够交替使用,也能够同时启动。杀她的人,很明显知道她是个双心人,所以在她腹部的心脏被射中之后,还开枪射了她胸腔里心脏。”“天,难怪她18岁就可以出来当特工了,她特殊的体质,简直就是天生的特工。”“对,恐怕是历史上最完美的当特工的料子了。因为她就是一个超人。”“那真的是值得好好研究了。”“不过该研究的已经研究了,尽管她是天生的超人,但是,没有谁愿意去尝试有两颗心脏这样危险的事,也没有人会去试着增加自己的血红蛋白,血浓度太高,也会堵塞血管的。我们能够从她身上得到的启发已经足够我们做太多的研究了。现在她更是一个重要的象征被留在这里,作为一个纪念,当然也是一座美的化身。”听到这些话,其实,我已经掌握了整个实验的关键,说实在的,要让我们生物技术中心尝试做相关的实验,其实需要的时间并不多。准确点讲,我的任务基本已经完成了。但是,我绝对不想走,眼前的“真相”非常令人震撼,我还想知道更多的。既为了西尔莎,更为了自己的好奇心。“马克思先生,你说她会不会是克隆人?”我斟酌了很久,觉得最好还是问出来,因为我根本不可能把眼前的西尔莎整个偷走,带回国去研究,只好把这唯一的可能透露出来。因为我想西尔莎不可能有孪生姐妹,如果有的话,谁会对世界上最亲的人下手。而且西尔莎是有感情的人,她也不可能是机器人。这是唯一的可能。因为克隆人,同样需要成长的时间。“什么,你为什么这样说?”“因为你刚才说她有38岁。但是看上去最多也只有25岁。如果我们克隆人,一定能够会在一个时间中,保持对克隆人的封闭监控。”“这点,说实在的,我也没有这样去想过。不过照你这一说,倒真有可能,因为这样的超人,如果有一个,我们就会想有更多,最保险的事,的确就是克隆。如果克隆的话,那么的确需要一段长时间的监测。”“那现在有没有方法可以分析她是否是克隆人?”“没有,就我所知,还没有这样的方法或者技术。当然,我们刚才的理论分析,还是很可能的。不过,我们也可以研究一下,因为如果我们再找到一个维纳斯,或者找到相关的记载。因为这样的双心人,如果被发现,一定会被记录下来的。何况我们知道她是爱尔兰人。那么大的地方出过这样的人,肯定可以查得到的。不过,这事情以后再说,因为我们要做的事情还很多。”马克思这样一启发,我发现揭开谜题其实也不难。当然,我也明白他还要带我去了解更多的事情,而那些才是我的本职工作。但是,我心里却恨不得早点离开这个地方,尽快去解开心中的谜。当然,我还是得耐心地跟着马克思,而且小心地看着每件事物,记得每一句话,每一个字。这些东西不仅是工作,还可能关系到自己的小命,更重要的是,我还需要借助更多的细节,来还原之前在这里的经历。这样的话,我才能够真正的解谜。我们走过一个个的实验室,马克思非常熟悉地介绍着每个人,每个人的特殊。具体到甚至A喜欢抽烟,所以,工作一个小时,就会找借口去通风口抽烟;B最疼小动物,她家养了十几年的狗得了糖尿病,每天都要耗费她大量的钱,吊着小命,但是她还是不愿意放弃,不愿意让自己的狗接受人道毁灭;C最毛手毛脚,跟他合作要小心,经常会出状况,但是他的思维却又是最活跃的……当然,这些对于我而言都很重要,但是我突然发现,糟糕!自己的毛病又犯了,我非常想记住的事,很快就忘记了。刚才说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的爱好,我居然全忘记了。我吓坏了,虽然保持笑容。但是我内心拼了老命地念着一句话:“西尔莎是个克隆人,西尔莎是个克隆人……”我怕连这最关键的信息都被我忘记了。接着我就跟着马克思拐了个弯,然后到了一处拐角,我看到了堆在角落里的几个笼子。感觉非常熟悉。连“西尔莎”都忘记念了。赶紧问马克思:“马克思先生,这是什么。”“哦,这是之前实验留下的。原来是装裸鼹鼠的。那个房间,才是专门的饲养室,这几个笼子是把它们装出来,送去做实验的。因为饲养室太挤了,只好放在过道里。你知道不,据说,当年那个特工偷了东西,经过这里就是因为碰到了笼子,刚好运送员有事走开一下,有一只裸鼹鼠还没有被放回饲养室,结果那个特工把它的笼门碰开了,裸鼹鼠冲了出来,吓到了那个特工,结果才被我们发现的。”听到这里,我已经知道了当年自己是怎么出的岔子。所以说,偶然性,其实也是很可怕的。我不怕毒蛇、老虎,可天生对这老鼠最是害怕,何况还是只长得又丑,又苍白无血色,还有长牙在嘴的大老鼠。结果就因为这一偶然事件,才让任务失败,才使得西尔莎受伤,最终因为难以逃脱,害她被同伴杀死。偶然性其实也是借助必然性来产生作用的。“那裸鼹鼠又是研究什么的?”“一样,这个实验室,之所以政府那么重视,资金那么丰厚。就是一开始就是研究大家都想要的——长生不老。愚蠢啊!”听到马克思这一感叹,我还真有点纳闷。这老头子,自己是研究中心的负责人,居然对研究目的如此反感。而且他还拿自己当白老鼠,谁不想长生不老啊?当然,我不能让马克思的一句感叹就把我的问题休止掉。我得继续引出他的答案来。“我知道裸鼹鼠。19世纪,德国博物学家爱德华?吕佩尔首次发现并记录下了裸鼹鼠,但他看到这种动物外观非常不讨人喜欢,其皮肤**无毛,皮肉松弛下垂,牙齿则突兀地生长,甚至穿透了皮肤,因此认为这并非一个新物种,而是某种已知动物的患病个体或偶然出现的怪胎。但是后来研究它的科学家发现,它们居然像蚂蚁一样过着分工明确的群居生活,百来只共同生活在复杂的地下巢穴里,鼠后、雄鼠和工鼠各司其职。”“对,你的你的记忆力还真不错。但这并不是我们研究的原因。全世界都知道我们在研究这个,甚至有些国家、企业甚至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企图超越我们。但是,其实,这不过都是我们玩剩下的。我们已经掌握了其中的关键,因为我们最早研究它,一直饲养着它们。我们发现很多裸鼹鼠,养了二、三十年,依然没有衰老的迹象,它们的寿命是同体型其他啮齿动物的20倍。但是它们肌肉结构终生处在最佳状态,血管弹性始终良好,繁殖能力至死都不会衰退。甚至,它天然拥有永不患癌症的体质。”“所以,就以此来研究青春泉水?”“对,这是很自然的事。我们几乎成功了,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