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旗开得胜越兵们呆了,原本如狼似虎的敌人,竟在瞬息间乱做一杀。越兵们也傻了,他们怎么也没有料到势如破竹的己方战车队,会在毫无征兆的情况下失控。那些战车不是突然飞起倒地翻边,就是车轴断裂车身散甲,再不然就是战马失控,分头窜逃,导致了战车队混乱一片?“这究竟是怎么回事?”看到这一目的勾践情不自禁的失声大叫了起来。这个问题不当是勾践想知道,就连展如、项鹰、端科等人也不由自主的在脑袋上挂起了问号。“哈哈,成功了!”姬凌云见越军混乱,高兴的放声大笑。项鹰惊讶道:“王子究竟用了什么异术?”姬凌云笑道:“这方法说出来不值一提,但未说出却是妙在其中。我昨夜让人在这附近一带每隔几步,便藏一块四方石头,只是如此而已。”项鹰恍然大悟一拍脑袋大叫:“就这么简单,我怎么就想不到。”这战车可分为三部分,一部分是四匹战马;一部分是马车;最后一部分是御手和数名战士。四马和在一起的冲击力惊人,速度也快如疾风,以它们的灵巧,自是不惧怕那些石头。可一但在全速冲刺之下,那笨重的马车只要撞上了四方石头,势必会飞起来,然后重重着地。如此一来,将会出现三种可怕的局面。第一、多次如此强烈震荡,车轴支撑不住,导致车身散架。使得车毁人亡。第二、重心不稳。一轮受到阻碍,若强行驶过。受力的那一轮则会高高撬起,车上地士卒在无所防备之下。必然向令一方倒去,导致翻车。第三、御手受伤或混乱,战车之所以少,这关键不在于马,而是出色地御手。一个可以在瞬间指挥四匹战马冲刺的御手。如果御手受伤或混乱,那么四匹马一定会因受到影响。不听使唤,四处乱窜,搅乱阵形。这战车阵不同于其他,远不如步卒灵活,骑兵矫捷。只要陷入混乱之中,笨重的乘车将成为一无事处地累赘。姬凌云拔出青色长枪,斜指日空,哈哈笑:“一群瘟鸡死鸭何足道哉!今趟我们若是连这群人都斗不过的话。我们也没有必要上战场建功利业了,还是乖乖的躲回娘们的衵服里去吃奶……”这里的衵服即是指后世的肚兜。他尚未说毕,将士早忘情呐喊,把他说地话掩盖过去。士气攀上顶点。三队长矛手首先冲出,左右结阵。这个兵种以攻击冲刺为主。长矛不怕敌骑冲击,可长距离击杀对手,在战场上发挥出强大的杀伤力,进可攻敌破阵,退也可结阵稳守。再一遍鼓响,项鹰大喝一声,作为骑兵突击队,他们首次派上了用场。突击队以迂回的方式向战场一旁绕去。此时敌方警钟鸣响,一队队士兵在混乱的战场上布阵待变,行动快捷而不乱,尽显越军的训练有素。兵车一乘,用马四匹,车上三至六人不等,左为箭手,右为长矛手,居中的管驾车,配随步兵少则二十人,多则可达七十二人。越军战车以完全发挥不出任何力量,但随行的士兵却并未受毁灭性的打击,还是一股不小地战力,他们迅速组建起来奋起反抗。姬凌云、展如、端科三人于此际各领吴兵冲杀,先声夺人之下,战果非常。姬凌云舞动长枪在战场上驰骋,森熊在其之后,两人配合无间,三千士兵也尾随而战,当者披靡。另一方展如、端科也占据上风。‘夫椒’上空喊杀连天,战况激烈。杀声轰天响起。飘扬着干潜军旗的越军,出现在战场的另一端,一队六千人的戈兵部队,从勾践中军疾驰杀来。对方已经发觉了失误之处,但打着兵力上地优势,准备加以五千人步卒,扭转局势,挽回败势。蹄声震响,斜侧里一支八百人的骑兵,沿第一战场堑边沿配合冲击,硬撼突击干潜主力军右翼。干潜军一支援为主,全速行未在意这突如其来地八百骑兵。项鹰岂肯错过良机,大喝道:“弟兄随我来!”蹄声震耳下,八百精骑,随他冲阵而出,以凿穿的战术,朝敌杀去。—有了马镫的骑兵们个个双手持矛,在干潜军中来回冲刺。干潜不愧是越国著名战将,见项鹰骑兵灵活厉害,知道有由他如此冲刺下去,战将尚未到达战场增援,就会被对方杀溃。登时收拢阵行,专心对付眼前之敌。项鹰登时觉得压力大增。干潜为减少伤亡,让人请求增援,不一刻,越将屈通也率三千士兵赶到,由侧面对项鹰所率骑兵发起攻击。战场上喊杀连天,似若人间地狱。项鹰又来强敌逐渐不支。这时,姬凌云率军杀到,正至屈通后方。原来,姬凌云见三百乘战车已经全部溃灭,遗留在战场上的士兵只有防守之力,为断绝他们心中期望,深纵突击,冲破对方军阵,打算帮助项鹰对付来援之敌。姬凌云见项鹰陷入苦战心中不由一禀,若项鹰溃败,对方这些援兵赶至战场,在敌众我寡之下,兴许会被他们反败为胜还不一定。姬凌云一马当先,他和森熊以及三千长矛手旋风般凿进屈通的步兵阵中,青色长枪连连刺出,中者无不含恨九泉。森熊更是杀人机器,一鞭一个,最简单实在,毫无花俏。整队人马就像一把巨型的开山斧,而他和森熊正是斧锋锐处,一下子就把敌人围攻项英的队伍冲成两截。屈通被姬凌云扫落在地,森熊一鞭打爆了他的脑袋。是以千计的敌人从四面八面前来拦截,却没有人能是他同森熊的对手,手下见主帅如此勇猛,人人奋不顾身紧随他后,杀敌抗敌,姬凌云帅旗到处,人仰马翻,战况惨烈至极点。姬凌云连杀两名越兵至项鹰身侧,大叫道:“这里交给我来,你去勾践处,将他击溃。”勾践依靠战车之便只带两万五千人而已,一万五被困在了战场上死撑,七千又在这里准备支援,勾践身旁最多也只有两千人马。谁够狠,谁就能活下去。这是战场上的名言,无论是对敌还是对自己。姬凌云早已忘记身上的伤势,脑中除了杀还是杀,只要自己能够让干潜军无法进入战场,自己就是胜者。战况攀上激烈的顶点。项鹰大喝道:“目标勾践头颅!”项鹰领着五百不到的骑兵,旋风般朝勾践出杀去。胜负已定。勾践身旁虽有两千人,但他非夫差、允常那般可治国又可上阵杀敌,留下一军殿后这才鸣金而退。姬凌云草草追杀一阵,下令收拾战场回营。此役,姬凌云损兵两千三百七十二,缴获兵器无数,战马六百五十百匹,出战士兵几乎都有或多或少的伤痕。至于越国具体数字不详,但初步估计伤亡人数不会下于一万三。尤其是勾践折损的三百乘战车,更是一战而摧毁了对方一年的经营。打扫战场时,展如从草丛中挖出一块四方石头服气道:“想不到那三百乘战车竟被这小小石砖击败,真是怪哉、怪哉。”端科苦笑:“也许正是因为道理如此简单,才无人去想。”看了一脸深思的韩庆一眼道:“难怪王子要在这‘夫椒’与越国交战。正是利用了这里的杂草,使得他们看不见隐藏在杂草中的石砖,他们认为这里适合战车冲刺,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姬凌云道:“这叫做视存在,其实正好相反。我在先前按兵不动,就是给机会让勾践他们检察战场,待他们检察好后,在暗中藏好石砖。他们瞧不见,自然就以为一切都如他们原先检察的一般。”这时,展如提议道:“王子,勾践已经上了一次当,不会在上一次,我们还是尽快撤离为好。”吴兵首战得利,然依旧是敌强我弱,正面交锋讨不了好处。姬凌云点头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