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四条路线各有不同,沐血的这支队伍,不象其他几支打劫富豪大家,武林霸族的队伍那样容易得财。他杀的都是马匪,所得到的最大财物就是武器和马匹。方虎和雷火他们的队伍,武器马匹得的不多,钱财那是无数。佑字营练兵,首先练出的不是骁勇善战的士兵,而是一帮有组织有纪律却烧杀抢掠什么都敢干的悍匪。用浅水清的话来说:“练强盗总比练军人要来得容易一些。”这话说得太对了。士兵们有了奔头,卖命也越发勇敢,上头的命令执行起来,也总是不遗余力。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校官尉官们才更敢用严格的军法督促众兵。给你块糖,再加一鞭子,驭使士兵的不二法则。佑字营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急线上升。眼下,方虎他们等三支队伍,正在各路急速挺进,不过谁也没沐血的队伍跑得快,跑得远。沐血的部队现在已经全部是骑兵,马匹全靠缴获,战士们鸟枪换炮,步兵升级做了骑兵,骑步两便,心情兴奋异常。就连沐血带着的那二百个少爷兵,现在也人人能骑马打仗,呼喝两下了。环境改变人,铁血激扬的环境下,少爷兵们在以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奇快速度在飞速蜕变着。。。。。。。。。。。。。。。。。。。丰饶草原清凉的风,带来了丝丝的凉意,为战士们心中沸腾的血火热情做了些微的降温。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以一千多人的兵力追杀数十个马匪,佑字营赢得简直太过轻松。沐血高坐在马上,看着眼前倒下的一具具尸体,心中充满感慨。浅水清的练兵法,别具一格,却颇具成效。见多了死亡的新兵们,已经在一次次战斗中迅速成长起来。他们或许还不算是真正的沙场老兵,但他们的进步却显而易见的大。他们已经能在战斗中听从号令,不盲目出击,习惯保持队型战斗了。最重要的是,新兵里一批基层军官也迅速成长起来。在未来,他们将是佑字营的中坚力量。或许,不止是佑字营吧。这是沐血第一次有勇气遥想未来。他已经太多太多次,不敢去畅想那今后的荣耀。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都不在是那么遥远。所有的罪名与来自高层的愤怒,浅水清一个人抗下。成长并且取得荣耀的,却是整个他麾下的士兵。他和所有的将军都不一样!一名士兵来抱:“沐校,战场已打扫完毕。缴获未受伤马匹三十六匹,其中二十八匹稍加训练既可用为战马,另得到武器四十八件。”“把好马留下,换下来的普通些的全部卖给当地商人,让那帮少爷处理此事。武器也是一样。”“是。哦对了沐校,我们还在那帮死人堆里找到了一件金羚牛皮甲。”“哦?马匪里竟然还有人穿得起金铃牛皮甲?”沐血扬了扬眉头。金羚牛皮甲,大概也算得上大陆最好的骑兵用装备了。即使是号称主力中的主力的暴风军团,也只是将军们才有资格穿。大部分的骑兵穿得都是质量稍好一些的普通皮甲。佑字营有了钱后,浅水清大把撒钱,为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配上最好的装备,可是这种金羚牛皮甲,他还是没办法能做到人手一件。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想不到马匪中,竟然有人穿这东西,这帮家伙可是连皮甲都未必穿得起的。估计穿这甲的人,也就是这帮匪众的首脑了吧?“拿来我看看。”沐血说。那是一件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皮甲,黑黢黢的颜色,只在边路上才露出点点金光。颜色是后来涂上去。战场之上,拉风就等于找死。沐血用手掂了掂,分量极轻。他试着用手中的刺矛狠狠捅了那皮甲几下,却只现出几个淡淡的白点。这可让沐血有些震撼了。就算是金羚牛皮甲,也未必有如此的防御程度的。他仔细看去,才发现这皮甲的表面,竟还密密麻麻地缠着细丝线,细密紧凑,浑然与表皮结为了一个整体。沐血试着拉动其中的一根丝线,竟是纹丝不动。沐血这才意识到,感情这皮甲竟然远比一般的金羚牛皮甲更加坚固,原因竟在这些奇妙的丝线上。“到不知是什么丝能这么坚硬,难得的是分量还这样轻。想来,也非是一般巧手能做出来的,估计是马匪抢来的,却让咱们给捞到了好处。”沐血微微自语。他想了想,问那士兵:“穿这甲的人,他是怎么死的?”“被一箭射中了后脑,直接钉死的。”沐血笑了出来,纵然穿着天下最坚固的皮甲,还是挡不住那脑后的一箭啊:“箭法不错,竟然能射进后脑。。。。。。力气也不小嘛。谁干的?”“他叫苏云。”苏云,这个名字好象有些熟悉。沐血一时没想起来,随口道:“他现在什么职位?”“是个曲长。”“有哨官的空缺吗?”那士兵有点为难:“沐校,最近几场战事,兄弟们几乎没有死伤。”“那就让他等等吧,赏50金。”“是,沐校!”士兵大声回答。佑字营有了钱,赏金也出手阔绰起来。不过沐血依然是那个老规矩:最多只许寄一半回家,剩下的钱必须在下一次上战场前全部用光。一来,是沐血的那句老话:战士们可以死,但别死得有遗憾。二来,这个规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促使大家努力杀敌。要是人人都把赚来的钱藏着掖着,等退伍后攒够了回家做富翁,那浅水清和佑字营也就别混了。越是那赏金多的,越是好兵,越是不能让他轻易有钱。人有了钱,就总是很容易怕死的。“把这个送给浅少,他一定喜欢。”沐血拎着这件皮甲笑着说。一名士兵笑道:“那不如沐少你先穿穿,看看合用不。没准下一场你就用得上它呢。”沐血给了那士兵脑袋一下:“你小子是咒我中箭呢。”那士兵嘿嘿的笑。不过沐血还是先把这皮甲给穿了上去。下意识里,他突然有了种很矛盾的感觉。。。如此坚固优秀的甲胄,你到底是希望它能派上用处呢?还是希望它永远也只是个摆设?。。。。。。。。。。。。。。。。。。。。。。。。。呼啸的长风在草原轻卷,翻卷出草叶的昏黄,也带了秋意凉凉。前方,就是葬风坡了。沐血骑着高头大马行走在队伍的最前方,身旁做伴的却是林跃。最近这段时间里,少爷兵的操练以林跃最为刻苦。曾经的世家子弟特有的白嫩皮肤和年少轻狂,在杀戮的洗练中已经被磨得影踪全无,代之而起的,是一股充满沙伐决断的老练。他正在成为一个正在走向成熟的男子汉。“林跃,听几个兄弟说。最近这些日子里,我教你的惊神枪已经练得有七分火候了?”沐血问他。林跃恭恭敬敬地回答:“这都亏了沐校提点。”沐血懒洋洋地挥挥手:“没什么,我只是比较喜欢你的性子坚韧,比较对我的胃口罢了。”林跃想了想,欲言又止。沐血斜撇了他几眼,说:“有什么话想说就说吧。”“是!”林跃抱拳:“我希望沐校能准许我在下一场战斗开始前,让我和兄弟们一起打冲锋。”沐血满是戏谑地看了他一眼:“怎么?这么快就想冲锋在前了?我可提醒你,冲在最前面的兵,也是最容易死的兵。冲锋斗士,不需要天大的武功,却需要面临枪林箭雨豪不退缩的莫大勇气。你觉得你现在有这个资格了吗?”“我能做到!”听着这硬朗至可切金断石的话语在耳边回荡,沐血长长地叹了口气。他颇有感慨:天风,从来都不缺勇士,哪怕是世家贵族出身,也有那慷慨赴死之勇。他淡淡地说:“看情况吧,如果条件许可,我会让你冲锋的。”“多些沐校!”林跃大喜。伴随着长空斜阳,佑字营的部队在草原上行进的身影渐渐拉长。。。。。。风吹动了草原的寂寥,带来血腥杀戮的气味。远方的地平线上,大批的军马显现出他们狰狞的身影,长矛在烈日下反射出刺目的强光,长柄战刀,大斧,巨槊,各种武器汹涌出一片旋光铁浪。凄风愁雨般的嚣嚎中,数百个激怒的烈蹄淬踏出风火邪影,在草原中无限伸长蔓延,看似杂乱的骑兵,实则强劲的对手,眼神中是凛冽的杀气狂潮喷涌。对手的穿着千骑百怪,有的穿着全套的盔甲,有的却只是破衣烂袄,有的头上顶着牛角狮盔,有的却顶了半片破锅。大部分的骑兵穿着上如败退的溃兵,气势上却如下杀的猛虎,武器戳天而向,激昂出胜利的欢嚣。“是马匪!”林跃大叫,声音中透出兴奋的颤抖:“大家做好战斗准备!”随着前路出现的马匪们越来越多,一支支部队涌现在草原之上,沐血的心也随之沉了下去。这一次的马匪,是他以往见到的马匪的数倍之多。“是匪帮联合!。。。。。。”沐血厉声尖嚣。他回首大喊:“小心!防御!全力防御!!!”眼前,呼啸出一片浩瀚铁风,佑字营的战士,终于迎来了他们人生中第一次的重大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