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一百四十二节 皇家欢宴大秦新元初年七月一日这天,咸阳东门,乱哄哄的场面几近失控,若不是担负护卫责任的兵士守职尽责,这非发生象穆斯林麦加朝圣一样的踩踏惨案不可。“大哥,你不担心这里有刺客吗?”瞧着这声势浩大的欢迎队伍,虞姬不由得一声心紧,傅戈现在树大招风,那些隐藏在暗地里的对手见没有办法正面击败他,一定会想出其它的狠毒招数来的。“让妹子担心了,这刺客要是真来就好了,我正好也累坏了,借机可以好好休息一阵,到时,你可要天天陪着我,不许离开哦!”傅戈悻悻笑答道。阴谋诡计——,去***吧!若是因为担心遇刺而远离百姓、远离这欢乐的海洋,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一个高高在上不去聆听底层民众呼声的官员也不会是一个好官,当然,更不会成为一个优秀的统治者,在这一点上,傅戈可绝不希望自己和历史上的那些深居宫中不食人间烟火,甚至于连买东西需要付钱都不懂的无能皇帝相提并论。我就是我,既然赋予了我第二次生命,那么我就要享受这一生的所有快乐和欢愉,在回答虞姬的同时,傅戈其实也在对自己这么说。生命是唯一的也是宝贵的,在活着的每一天就应当好好的享受,该争取的时候去努力争取,不放弃每一个来到面前的机会,这才是最重要的。朝露宫。一场盛大无比的欢宴正在筹备。丰富的菜肴、精美的器皿、还有侍酒的美貌宫婢,这一切都在显示今天要招待的贵客非同寻常。“父皇,你说这样安排好不好?”嬴真红妆粉面,一袭薄薄的轻纱裹着玲珑曼妙的身躯,就象一团炽热无比地火,可以让每一个接近她的男人融化。“真儿,你费心了,到时傅相来了,你可千万记得不要太露锋芒了。一切都有父皇呢?”子婴也穿着一身全新绣着龙腾的金边玄色绸袍,束起的发冠上两条飘带分列两旁,丝丝的银发点衬在梳得整整齐齐的发髻上,使得整个人都显得分外的精神。“嗯,女儿知道,男人嘛都不喜欢女人太厉害的,比温柔贤惠女儿也绝不会输给那个虞姬地。”嬴真自信的展颜一笑,自诩能倾倒众生。“陛下。傅丞相领一干有功战将已在殿下等候了!”说话间,一名小宦官已是急急的奔了过来。“父皇——!”嬴真惊叫一声,娇靥通红一片。“真儿,你和我一道去迎接吧!”子婴朗声笑道。这一刻,看着眼前这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他的心中涌动的除了沉甸甸的父爱外,还有深深的歉意。女儿一天天的大了,再不是三岁时在膝上婉啭承欢的娇儿,女儿有了心思,有了心上地人。有了自己地梦想。作为一个父亲,能做的就是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给她想要地。这或许就是父爱的全部吧!七月二日,朝露宫。蹬蹬蹬——。当这一连串整齐划一的脚步声响彻在用巨石铺陈的大殿上时,男儿的阳刚烈杀之气顿时弥漫开来。“傅帅到——!”“傅相到——!”军中健儿的雄壮呼喊自不是细弱尖锐的宦官所能相比的,这豪情的一呼与随后宫中宦官的叫喝先后响起,给人地感觉只有一个,强臣弱君。“来,朕先祝傅相大破楚贼,为我大秦立下赫赫战功,然后我再祝众将士浴血拼杀高奏凯歌还,这一盏美酒与诸将共饮之——!”子婴春风满面,声音里透着似是浸透了万分的满足和幸福。有一个为己解忧的得力大臣。又有一干勇猛善战的守边将士,这样的幸运可不是每一个皇帝都能遇上的,史籍中有些皇帝虽然有远大的抱负,宏伟的理想,但却因为没有能干的大臣来;辅佐,所以只能是郁郁发出无奈地感叹,甚至有更悲惨的还落得个亡国殒命的下场。“谢陛下恩赐!”殿中,一干玄甲将领双手捧起酒盏,但却没有立即饮下。他们在等——等傅戈为他们领头。“陛下,臣以为这第一盏酒当敬的不是我们这些还活着的将士,而是那些战死在沙场,埋骨于荒野的士兵,没有他们付出生命来保卫这个,国家,没有他们用鲜血来阻挡楚军的进攻,这关中的大好河山必将沦于敌手,若真是那样,我们又哪里能站在这宫殿上来喝这美酒,来享受这一份舒意。”傅戈一字一句沉声道。说罢,他第一个转过身,将盏中酒慢慢的洒在地上,大地为母,死者长眠于地下,这酒沁入进去,或许那些战死的大秦将士都能喝得到吧。在傅戈领着众将士洒酒于地的这一刻,他没有留意子婴的脸色相当的难堪,作为一个从小就养尊处优的皇室成员,他从来没有过上阵杀敌的体验,当然,更不会理解傅戈为什么要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去给死人敬酒,这分明是在‘做秀’。做秀这个词子婴自是想不出来的,不过意思却是一样的,在子婴看来傅戈这是借机在收买人心。“真是一个虚伪阴险的家伙,想要对付他还真是不容易呀!”不止是子婴,就连一贯隐于幕后的内史韩谈都禁不住叹息了一声。这一场庆功宴实际上是由他一手操办起来的,目的是借这个机会拉拢和亲近军中将领,以皇家的恩赐和礼遇来感化那些并不十分与傅系亲近的将领,从而为将来的决裂创造条件,但从现在来看,这一个目的显然没能取得预想的效果。傅戈真有收买将士的意思吗?若一口否认说没有,那是假话,但说真的,看着这堂皇的宫殿,还有这樽中的美酒、案上的佳肴,傅戈的心情就象被打翻了五味瓶一样。当穿着简易甲衣的将士在前方抛洒热血的时候,大秦的皇帝在做什么?在花天酒地,在风花雪月、在歌舞升平,这难道是因为他们是天生的贵种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陈王胜的这一句质问能够名传千百年不朽,说出的正是对这个不平等不公平时世的愤愤呐喊。尊贵与低贱——,当真有这么的不同吗?傅戈迄今犹清楚的记得小时在临洮的时候,每天最憧憬地就是希望父亲能带回一块那种用麦秣和其它杂粮混合做成的饼子,这饼子虽然吃在嘴里难以下咽,但在临洮这个边陲关城,这饼子却是最好的食物了。他也记得在荣阳为正卒时,因为李由有意阻扼临洮部的后勤补给。以致于守城的兵士每天只能在灶上领到一碗稀得不能再稀的糊糊粥。大秦若只是高高在上的皇帝和王侯将相的大秦,那么迟早有一天,这个看似强大无比的王朝会象历史上的无数个由强盛开始由灭亡告终地封建朝代一样,消失在历史长河中,化作青史上地一段文字供后人去猜测、去想象了。难道说自己的这一世就只能象那些看似英明的王朝开拓者一样,先是用武力用智慧建立起一个国家,然后再将它交给子孙治理吗?若傅戈没有小时地贫寒身世,没有接承二千年后的记忆思想,或许还会这么去想,然而。此时此际。傅戈的思想实际上已经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的所有人。那样毫无意义的重复并不是傅戈所想要做的。他想要建立的是一个每一个人都可以依靠自己的努力获得应得的回报的国家,一种革除不劳而获、能催促人奋进向上地新的制度,还有一架能最大限度保证这个民族、这个国家拥有强盛先进动力的‘推进器’。这就是他的理想。虽然就算在历史的二千余年后的时段,傅戈也还没有见到这个国家变成他希望和想象中的一样。从某种角度来说,傅戈就象一个主刀的医生,这个国家和他的民众就是病人。二千余年——,时间太久了,沉浸在人们骨子里地腐朽已经根深蒂固,想要医治好一个病入膏荒的人实在太难了,相反,救治好一个刚刚得了感冒等小病的人却是要容易得多。改变虽然很难,但却只要努力。就一定可以慢慢的达到目的。见到傅戈凝重的神情,将领们也一个个想起了刚刚过去的铁血撕杀的岁月,身边的兄弟一转眼就倒在血泊中,鲜活的生命在转瞬间就失去了活力,这样残酷的撕杀又岂能忘记,这盏中的酒他们又怎能咽得下去。“大秦的勇士们,起歌,为战死的兄弟们践行,祝他们一路走好——!”将士百战死。每一战的功勋上都沾染了鲜血与生命,傅戈的声音苍凉嘶哑,这一刻,每一个军人的胸中涌起的是大秦之军魂,大秦之荣耀。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声音久久在殿中回荡,这激昂的军歌压制了靡靡之音,给人一种铁与血的炽热冲动。在这样肃穆的气氛中,每一个秦人都会感到胸中的热血奔流,六百余年来正是一代代先辈的浴血拼杀才换来这一方疆土,作为后辈,是绝不能忘祖背宗的。这一刻,在每一个大秦军人的心中,个,人的荣辱、得失、私欲在荣耀面前都变得不再重要。“傅相,领着将士们落座吧!朕可还有嘉奖的诏书等着大家呢!”等到一曲歌罢,三世子婴摆了摆手,哈哈一笑道。大秦军律对于有功将士的赏赐相当的丰富,不仅是军爵上有提升,还有俸禄、金银珠宝、土地和奴婢等赏物,当然,军人家眷在有摇役、劳役征召时还能享受免征待遇。“谢陛下!臣为丞相,肯请陛下在拟诏时能多多顾及死难将士的家眷,给予他们丰厚的赐物!”傅戈躬身施礼道。既然子婴没有撕破脸皮的意思,那么就一路把戏演下去吧,对于杨翁子军团南下的这一个小插曲,也就各自心知肚明,没有必要再提及了。一场盛装隆重的庆功欢宴本应是在轻松欢快的气氛下进行,结果却在傅戈的主导下变成了怀思会,就在三言二语之间,这场宴会的主角也由皇帝子婴变成了丞相傅戈,见再这样下去只会更加提高傅戈声望的韩谈急得连连向子婴使着眼色。子婴会意,在一阵寒喧之后,他欠了欠身,道:“傅相,朕之小女安阳公主一直对你倾慕有加,这次听说你大捷归来,更是欢欣鼓舞,她特意准备了一曲歌舞,想要献给傅相和诸位将军,不知可否?”安阳公主嬴真——对于这位大秦皇帝‘千金郎’的名字傅戈可谓是如雷贯耳,嬴真属意自己的消息也早就是整个咸阳城百姓街头巷尾的谈资了,早在大军出征之前,子婴就通过博士伏生之口婉转表示过公主的意思,不过,却被傅戈借口军情紧急给回绝了。“如此的话,多谢公主了!”傅戈淡淡一笑,道。很快,乐师们就奏起了曼妙悠扬的乐曲,由二十余名乐师组成的堪称庞大的乐团可以和后世的中央交响乐团相比美,他们手中的乐器也是令人称奇,主要有筑、编钟、鼓、筝、弦鼗(即琵琶的一种)等。在无数双男人的目光扫视下,嬴真出场了她的身上单薄轻纱裹着的胴体显现着无比动人的曲线,一袭火红抹胸遮不住万千春光,或隐或现的一点羞涩更让男人们的眼光随之炽热起来。堂堂大秦的安阳公主,竟然以这样一个极度火辣前卫的着装出场,这不仅让傅戈瞠目结舌,更让赴宴的将领们一个个不由自主的摒住了呼吸。跳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