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人都很有名吗?可我一点也不喜欢他们。”我靠在莫言肩上,望着大厅中央的喧闹的众人,感觉不出丝毫大侠名士的风采,到和跳梁小丑有几分相似。我喜欢坐在角落,这样不光方便观察别人,还不容易被别人发觉。我一直以为只有自己这样内心阴暗,无时无刻不等着看别人笑话的小人才有这种喜好,没想到小五和莫言也有同样的习惯,尽管我们的理由不尽相同。“谁说有名的人都很讨人喜欢?”莫言搂着我的腰笑道,“他们又不是戏班子里当红的小白脸。”“谁说那种喜欢了。”我白了他一眼,“有些人虽然面目没有什么可爱之处,但总能让别人感到舒服,而这些人只让我头大。”“原因呢?说来听听。”莫言兴致勃勃的问道。“这些人个个都太拿自己当个东西了,即使嘴里称赞别人,眼神却始终留在对方头顶。”我摇摇头,“自大的人都不可爱。”“你说别人不可爱,可你又何尝把别人放在眼里?”莫言点了点我的鼻尖,“别忘了,你也正在挑剔别人的不是。”“至少我还会装装样子,而他们却连装都不装。”“那说明他们虽然看起来讨厌,但比你诚实。”“他们不是诚实,”小五冷冷说道,“他们只是觉得没人配让自己假装。更何况他们本就是一路货色,都明白彼此的心思,所以也没必要把戏演的太真,只要把面子上的话说到就算周全了。”我觉得小五这孩子真是越来越可爱了。“他们在那吵吵嚷嚷的说什么呢?好像还挺热闹的。”小五单手支起下巴,把脸侧到我旁边,“他们在说,天下第一剑和天下第一刀碰到一起谁是第一?那两人虽然都觉得自己比对方强,却非争着说对方技高一筹。”“什么天下第一天下第二的,顶个屁用,饥不可食寒不可衣,还不如陋巷里争馊食的野狗。”我做遗世独立状,悠悠说道,“人生苦短,不用来享受却整天追逐这些浮名,有什么意思?”“悦儿姐,那你觉得什么才值得自己追逐呢?”“江山社稷。”我的终极理想就是建立属于自己的帝国,它燃烧着欲望之火,它闪烁着智慧之光,全民制服**。太有爱了。“嘘,这话可不能随便说,小心杀头。”莫言做了个噤声的手势,“你这个人太现实,根本理解不了习武之人不懈追求的心情。”“执着、痴迷、高处不胜寒,这些我都能理解,我不明白的是,所谓众人敬仰就那么有意义吗?”“当然没有,他们之所以追求这些没有意义的东西,只因为他们的确比不上陋巷里争馊食的野狗。”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我们身边响起,正是凌霄。他换了身干净衣服,也没有喝酒,看起来比昨晚精神了很多,然而那副不愿多使半分力的懒散神态倒一点没变。他笑眯眯的说道,“我可不是故意偷听你们说话。”“嗯,你没偷听,你是大大方方的听。”我本想此话一出,但凡识点相的人都会走开,可他偏偏却恬着脸坐到了莫言身边。“李小姐,凌某昨晚多有得罪,还望小姐海涵。”“没,没什么,公子客气了。”我一听他说昨晚二字,整个脸都烧起来了,只盼莫言不要多问。“听说凌公子离开武当,如今自立门户,不知在哪发财啊?”莫言温文尔雅的笑着问道,猜不出安的什么心思。“我一个武当弃徒还谈什么发财?”凌霄毫不避讳的笑道,“只不过靠这双手勉强挣口饭吃。莫公子如果有杀人的生意尽管找我。”他举起酒杯停在半空中,一动不动就像尊石像。他的手在男人中算得上纤细,看起来也不是很有力,没想到竟这么稳,完全不似我喝一勺粥能撒半勺在身上。“杀人的生意?我怎么会有杀人的生意呢?”莫言笑起来真的很纯良,但凌霄比他还多了些诚恳。“我要是你,就先杀掉我的小师叔。”“我和谭瑾无仇无怨,甚至对他还有些好感,为什么要杀他?”“他正盯着你的女人看,凭这一点,他就该死。”莫言没有去看谭瑾,我却忍不住看了,他确实正看着我。凌霄是背对着他坐的,怎么会知道他在看我?除非他已经看了很久,而凌霄亦观察了很久。有人说笑是最好的武器,只要你满脸堆笑,别人就会以为你没有恶意,你只要不停的笑,直到把刀子插进别人身体都在笑,让别人至死都不曾防备,那杀人便和切菜一样容易了。这道理虽然简单,然而真正能做到的人并不多,万分荣幸的是,我今天不但见到了,而且一下就见到了两位。莫言和凌霄一直在笑,从嘴角笑到眼底,不知情的人见了定以为他们是相见恨晚惺惺相惜。“他盯着我的女人看,说明我的女人值得看,我应该得意才是,又何必杀他?”莫言垂下眼帘,沉寂片刻,又抬起头来,“你真能杀得了他?”“凌某虽然爱财,但也明白要有命花才可以,自然不会接做不了的生意。”他看了看周围,“要杀这屋里的任何人都不难,除了你。”我真想为他鼓掌叫好,拍马屁的见多了,还没见过这么会拍的。“李小姐以为我是在奉承?”凌霄微微偏过头看着我,满眼的笑意令我发毛。“莫公子虽然只是坐在这,但全身上下没有一个空门。”“此言差矣,还是有一个的。”莫言笑的很谦虚,好像并不在乎承认自己的不足。凌霄突然笑出声来,“你身上确实有一个空门,可我一旦出手,就得先把自己的前胸暴露出来。这么危险的事我可没胆子做。”地球越来越可怕。我叹了口气,无奈的看着小五,他也用同样无力的眼神看着我。和真正的老狐狸和大灰狼相比,我们永远是弱者。我早知道莫言是大灰狼,没想到凌霄年纪轻轻也修到了老狐狸的境界。看着他们俩相处的这么默契,我突然心中一片感慨,幸亏他们没真凑在一起,否则得给这动荡的社会再造成多大危害啊。苍天有眼!我承认自己在某些时候无耻下流,小五是成长中的社会公敌,莫言早已是功成名就的大魔头,我们各有各的原因,我是三观不正,小五是宿命如此,至于莫言嘛那就是劣根深重。我深信每个人的性格发展都与成长经历是分不开的,所以我真的很想知道是什么悲惨的遭遇造就了今日的凌霄。我用知心姐姐的语气问道,“武当的人欺负你?”“欺负我,怎么会呢?他们说我是滩狗屎,殊不知狗屎也有狗屎的好处。”即使说这种话,凌霄脸上仍不可思议的挂着笑容,“没人乐意去踩狗屎,狗屎却能恶心别人。”他说完仰天大笑,莫言也跟着笑了。我怎么能跟这种疯子在一起,这疯病不会通过空气传染吧?这是我有生以来吃的最快的一顿饭,小五也很神速,我们俩吃完便飞似的逃窜了,只留下两个疯子慢慢切磋。我和小五躲在屋里玩打手,我的手已经被他打成熊掌,他的手我却连个边都摸不着。水平悬殊过大,导致这互虐的游戏演变成了一边倒的**。S已经累的不想玩,而M却兴致高涨,死拖着S不放,大有愈摧残愈娇艳之态。“来嘛,你别走!”我拉着小五的衣袖不撒手,“我这挨打的还没认输呢,你这打人的怎么能先跑呢?”“我打你和你打我,有区别吗?”小五扬起打我打得通红的手掌,“我打你我也疼啊。”力是相互的,我忘了……哦,我伟大的物理老师,小人辜负了您的教诲,当真罪该万死!外面传来几声熟悉的脚步声,莫言推门进来,脸上还挂着开心的笑容,我真怕他是被凌霄的疯病传染了。“这个叫凌霄的人很有意思。”莫言坐下为自己倒了杯茶,“我已经好久没见过这么有意思的人了,他甚至比你还有意思。”“你别把我和他放在一起,我可比不上人家。”想不到在莫言心中居然把我和那疯子归为一类,太令我痛心了。“别的不说,就他那身自轻自贱的本事我就比不了。”莫言笑道,“没觉得你们三个很像吗?”小五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三个?”“没错,就是你们三个。你们三个都很骄傲,没觉得吗?”莫言指着我道,“你是永远觉得别人比不上自己。”又指了指小五,“你是不肯低头。”他抿了一口茶,继续说,“而凌霄两条都占了,所以我说他更有意思。”“可他刚刚说的话……”我有点迷糊了。“正因为他骄傲才会那么说。就像你有时开玩笑会说自己丑一样,你之所以那么说只因为你觉得自己足够漂亮。”莫言笑道,“我还从没见过一个真正的丑女人乐于承认自己丑的。”“你不觉得骄傲的人讨厌吗?”我问道。“我最喜欢骄傲的人,因为骄傲的人怕丢面子,所以做起事来更让人放心。”他说的很对,我一想起他交给我的任务就觉得很没面子,“只可惜还是让你失望了,我没从谭瑾嘴里套出过一个字。”“没关系,他看你的眼神已经变了,对你就算没有八分的喜欢也有五分了。”“才八分,太打击我了吧。”“你还要十分?”莫言白了我一眼,“做人要学会知足,关键时刻只要一分就足够了,你已经绰绰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