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野外遇到俏阎王酸痛。像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抽离出了那个温暖的房子,又被迅速地扔进了此刻的身体里,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重生这么疼?叶朝歌摸着屁股,暗暗骂道阎王实在不怜香惜玉。“小姐!摔疼了吧!”着急的声音伴着女子一路的小跑慢慢靠近,叶朝歌的肘间被一双手慢慢抚起,“叫你别爬树,你不听。”原来这种几乎骨头错位的疼痛,是因为她刚刚从树上掉下来。睁开眼,青色衣衫的大眼睛丫头正站在自己面前有些着急地看着自己。“小蝶……”恍如隔世。确为隔世。小蝶是她的贴身丫头,从小大到服侍她,两个人的感情很亲,她原想过给小蝶在府里挑个良人,却没想在她外出游学时小蝶被爹嫁给了府外的一个农夫,等她回到京城,叶府已经人去楼空,小蝶也不知所向。还好……她这次还有机会亲自为小蝶挑选良人。“小姐,你怎么了?”小蝶看着傻愣愣的叶朝歌,更加着急。从小爱爬树基本上摔到大的小姐,此刻眼里竟然泛起了泪光,该不是摔傻了吧?“你才摔傻了!”这丫头还是和以前一样,在信任的人面前全无戒备,不自觉地就把心里的话说了出来。叶朝歌环顾四周,这是完整的叶府。绿树抽芽,小桥流水,还有娘生前最喜欢的柳树,即使现在因为早春府里的景色并不出色,此刻在她眼里也是格外的亲切。叶府,好久不见。“爹和哥哥呢?”除了小蝶,她还想想见别的亲人。“在前厅啊,小姐你刚刚不就见到过老爷。”小蝶心里腹诽,却见叶朝歌越走越远,不得已小跑跟上去,一回头,看到后面才完成了一半的松柏,不由嘟囔着,“小姐你寿带还没绑完呢。”呯……头上的疼痛比不上小蝶心里的痛,她恨自己多了嘴,看小姐这急模样,像是几年没见过老爷,她这多嘴一句,不但是给自己找栗子吃,更是给自己找事。天灵灵、地灵灵,小姐可千万别要她去接着绑寿带啊,她从小大到练的都是喊小姐下来的本事,没学怎么爬树啊。“你说,今天是爹的生日?”原本还满心喜悦的心,在听到这个消息以后却是全然冰冷,叶朝歌顾不得小蝶的心理,此刻只觉得头疼万分。阎王说,会让她重生在游学前的三个月。她欣喜,那是在她遇到北辰泽之前。但是阎王没有告诉她会重生在今天!五年前,爹的生日,皇上为了显示自己对爹的爱护,派北辰泽代其送来了贺礼,刚走到门口,便遇上了和太使儿子打架的她,出手相助,却让她对他一见倾心,他也似是对她产生了兴趣,回去后向皇上提及了此事,倒是没提亲事,但皇上还是上了心。后借了太使求赐亲之际,却让她与北辰泽结了姻缘!她以前颇为甜蜜地将这天定为她与他的纪念日,所以她现在也非常清楚,今天,她,绝、对、不、能、出现在喜宴上。“小蝶,去找匹快马。”心理虽是万分迫切地想见到哥哥和爹,但她此刻火烧眉毛,也顾不得想什么对策,还是快快逃离才是最重要的。“两匹。”离开京城太久,回来后也未好好逛过京城,对于京城她早已不再熟悉,带着小蝶,比较方便。她是这么认为的。……她原先是这么认为的。“这到底是哪里?”走过层层叠叠的树林,小蝶垂头丧气,疑问的话却完全没有疑问的语气,虽然很想努力,但她不得不承认,“小姐,对不起,我们迷路了。”叶朝歌看看周围,倒也算是山清水秀,这样的风景,在商业繁芜的京城来说,也是少见。慷慨地一摆手,双脚紧贴马肚,“算了,就当逛逛吧。”只要逃开了宴会,对她来说,就是成功了。更何况,迷路,也有她的错。这小蝶,从小到大,每次出去采购物件都是走的同一条路,从来不敢换路;要去新的地方的时候她也必须派个人陪着她。与小蝶久别重逢太过高兴,一时间叶朝歌把小蝶的路痴本性忘得一干二净,冲着小蝶的马屁股一拍,就蹬蹬蹬的出了京城的主城区。叶朝歌根本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走出了多远,在京城住了这么多年,爱四处游荡的她却从来没有来到过这片树林,这里的树挺高,但是叶子都不充郁,阳光漏过树桠在地上印出一个个的光孔,倒也显得这片林子不至于太过阴森森。“这里大概得离京城好远了,都听不见人声了。”“而且不是进城的主道。”叶朝歌补了一句,在小蝶心上又插了一把名为焦虑的刀。“小姐我们会不会死在这里啊!”她不要啊!她还没有嫁人啊!嘘……轻轻做了一个手势,阻止了小蝶接下来可能出口的魔音,叶朝歌亲拍了拍马儿的头,指挥着马儿往树林的某处走去。原来以为可能是自己听错,但越走,有水流冲击声越是大声,周围的空气也越是阴凉。瀑布?再走几步,便算是走出林子最密集的一块,眼前赫然是一片瀑布,虽然还隔十几尺,她也能感受到轻轻的水滴冲刷在自己脸上的舒爽。这到底在哪里?她们一路走来,地都不算颠簸,可以判断这里不是山地,看周围,也没有特别高耸的景物,这里哪来的瀑布?而最奇怪的,是在瀑布下面的马车。一看就知道荒无人烟的林子,怎么会有马车?马车周围也未见人,也未闻人声,似乎也不是来游山玩水的。是不是陷阱?叶朝歌将马拉住,下马,领着小蝶一步步靠近马车,想要看得仔细些,却是一惊。那马车好生显摆,车窗与车门的布料一看便是上乘,白色的布上面勾着细致的纹理,车顶四角上分别悬挂着四个玉铃铛,看那碧绿成色,便知价格不菲,连马车上的木头,都是沉香所制,一些角落还用金铂画着纹路。身在京城,又外出游学了几年,奇人轶事她见过不少,但这样看似低调实际上却是和懂行的人不断强调“我有钱”“我好有钱”的马车,看着也是让人有股郁气。这车里的人……她原本是想过去问个路,如果遇上好心的,说不准还会带他们一趟,不过看这马车的样子,她却有点不想靠近。这马车的主人,十有八九不好相处,多是狂妄自大之辈,问路成功的机率,顶多二成。她在心里已经给出了否定答案,身为她贴身丫环的小蝶却是完全不懂小姐心,原是跟在她身后不知她欲往何方,后见到马车又完全不知她的迟疑,大呼了一声“小姐,有人!”便欢快地跑了过去,走近后更是唰得拉开了车帘,叶朝歌就没见过她家丫环这么身体灵活过。只是这样的灵活持续得太短,此刻的小蝶拎着丝绸做的帘布,朝着叶朝歌眯着眼,只希望叶朝歌赶紧过来。“小……小……小姐。”叫喊叶朝歌的声音轻而小心,是小蝶在府里只有面对老爷太太时才有的拘谨。该不会是被里面的人瞪了吧?能吓着没心没肺的小蝶,倒也算是厉害。护犊之心起,叶朝歌蹬着马快速地靠近马车,小蝶因为震惊而一直没有放下来的帘子,让她清晰地看到里面的人,也把她定在了原地。一时间,她也哑了言。坐在里面的……“阎……阎王?”虽然眼前的男人的表情的确不算好看,眼神分外凶狠,气质也全然没有了那天的仙风道骨,但是看他秀长的黑发、被白色外衣衬托的独一无二的气质,还有那张即使气愤也不改花容月貌的脸,分明就是她刚刚才见过的“阎王”。他怎么会在这里?叶朝歌才堪堪张了个口,面庞传来微微的刺痛感,不重,却是威胁十足。“叮……”不远处的树干上,停了几根银针,针尖还在微微颤动,她甚至已感受到针擦过她面庞而起的温度。“滚。”如她所料,马车的人,的确一点都不好相处,开口便是踢人出门,完全没有之前的老成和善。叶朝歌虽然不解,却也因那张脸而完全不怕,小蝶却是被吓得不轻,赶紧放下了车帘,拉起还有些朝歌就走。虽然她不会武功,眼力也不好,但也从那几根针知道,她们要是再不走,下一回那些个细针就要戳进她们的身子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