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1章 不放心江筠的心情已经不能用气急败坏来形容了。她现在又困又累,再被江兰的话一闹腾,倒在**,想睡睡不着,只得强忍着怒火,重新梳理整件事的来龙去脉。江兰想沾程老师的光,一进文工团就能独挑大梁,唱独唱或者唱男女声二重唱,这意味着能力和荣誉。而程老师,想通过江兰来接近陈忠,更多的接近权力阶层,从而借力让自己的事业更上一层楼。要说单纯,这两个人在事业上的想法都足够单纯。说好听了,是求上进,说的不好听,就是想走后门。让江筠生气的是,江兰的心智太幼稚,头脑过于简单,把人情世故想的太过于美好,太过于理所当然,被别人夸几句就以为自己真的很有水平了,想着进了文工团再有个靠山,接下来的人生就是等着立功受奖,接受欢呼和掌声。至于程老师,想博得领导的好感也没错,只是错在判断失误,以为在江兰这里有机可乘。“你看见过哪个老师对学生好,就要牵学生的手,摸学生的身体啊?态度不端正,还故意摸错了地方,就属于犯错误!”江筠忍着没揍江兰,只是拍床板。江兰委屈得不得了:“程老师是老师啊,我以为他那样对我就是喜欢我,要是不让他碰,我怕他就不教我唱歌了,以后在领导面前说我不行,不给我排节目,光让我打杂跑腿什么的。”江筠点着床板笃笃响:“在文工团在歌舞团,都有专门的老师教!以后还能上艺术学院或者音乐学院去专门学!习!能不能独唱,能不能男女声二重唱,不是他说了算,要领导安排的!”其实,江兰也算是受过专业音乐训练的,在春城的时候,江筠教过的识谱唱谱记谱,和招美兰教的舞蹈,这些训练已经不亚于一个在正规艺术院校学过三年的学生,进文工团是绰绰有余。江兰不服气:“程老师是陈叔叔介绍的,我当然相信他啦!”江筠伸出手指戳江兰的脑袋:“你长点脑子吧,人家是好心给你介绍一下,是让你学唱歌!没让你去跟人家牵手!喜不喜欢牵不牵手的判断力在你自己这儿!陈叔叔让要是让你嫁给程老师,你也同意?”江兰茫然的点点头:“当然会同意啊,首长安排的,肯定要听啊。”江筠无语了:“你这么听话,你怎么就不听我的话呢!”她再也不想跟江兰说话了——这个蠢妹妹跟那个张秀英简直是一模一样,把家里人的好心当成驴肝肺,转眼就对别人偏听偏信。这种性格也就是没有自信的人在家里人这里找回自信的一种方式。江筠有一瞬间的气馁,或许,江永华选择留在春城还真是个正确的选择。江兰见姐姐半天不吭声,怯怯地问:“姐,那我明天还能不能去文工团学唱歌呢?”江筠抓狂,只要江兰一开口,她就有把江兰暴揍一顿再扔出去的冲动。握着拳头,忍了又忍,江筠终于还是沉声道:“去!白天我跟你一块儿去!”好事坏事都赶在这个节骨眼儿出来,谁的事儿少问一句都不行,少看一眼都出岔子。这让她怎么安心的去草原?她要亲眼去看一看程老师的面孔,对小兰到底安的是什么心思?做了这个决定之后,江筠闭上眼睛养神,再不睡,她头疼的毛病又要犯了。这一宿,江家父女三人各怀心事,全都没睡安稳。第二天吃过早餐,江永华就准备出发去平县人事局:“小筠,我得早点儿走,你去把房间退了,那边一给我调令,我马上就回来接你和小兰。”他自己的女儿,必须由他自己来照顾,这是他身为父亲的责任,再让女儿们住在贵宾楼,就说不过去了。江筠打算把江兰的事押后再说,反正江兰的事她自己就可以拍板做决定。现在不说只是为了不影响江永华的心情:“爸,最好进机关事业单位,不要进企业。”最好周围的同事都是知识分子,对于江永华这种不声不响习惯性退让忍让的性格来说,工作中生活中会少很多烦恼。江永华用手指点点太阳穴,大女儿的心思他都明白:“都记住了,肯定能天天在家做饭给你们的。”他这个大女儿,只要做好吃的给她,有什么好吃的都把她放在头一份,心情就会特别好,就能死心塌地的对家里人好。“小兰,爸爸和姐姐都不在的这几天,你自己在招待所也好,去文工团也好,一定要听话,啊!”江永华习惯性地叮嘱小女儿。江筠一听,气不打一处来,原来江永华的教育就是让孩子在外面一定要听话,从来就没有叮嘱过孩子在家里要听话!怪不得江兰跟在外面听话得很,好话蠢话都分不清!江兰拽着江永华的提包,眼含泪花:“爸,那要不我跟你去呗?”姐姐那么鬼凶,一会儿去了文工团,要是当面让程老师下不来台怎么办?在春城的时候,姐姐可是拿着棍子揍过两个知青的。江永华也有点犹豫:“跟我去也行,要不然留你一个人在这,我也不放心。”还不忘征求大女儿的意见:“小筠,你看小兰跟我去行吗?”江筠瞪了江兰一眼,扭头跟江永华说:“小兰就差一个证明信了,他们新兵说走就走,就在这等两天吧。”让江兰跟着江永华走,她才不放心,反正江兰不敢跟她提的要求,都会在背后悄悄的去找江永华。她都坚持了三个多月了,不能毁在这最后两天。江永华终于还是拎着行李独自离开了。江兰特别特别不想去文工团,心里很后悔不该跟姐姐说,觉得自己没脸见人:“姐,我昨晚没睡好,今天就不去了吧?”江筠哼了一声:“那你在这睡吧,我自己去,反正程大维我也见过。”江兰害怕:“那你一会儿见到程老师说什么呀?”江筠屈指在江兰脑门上凿了个栗子:“傻不傻呀你,还替人家担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