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弟,我不想结婚了!”杨乐半死不活的趴在沙发上,把脸埋在软和的抱枕里,似乎痛不欲生的样子。凌宇臣坐在旁边,放下手里的晚报,若有所思的看着他,“婚前恐惧症?”“不是我有病,是凌洲他有病你知道吗!”杨乐万分抓狂的揉着抱枕,愤怒的倾诉着,“我怀疑他有强迫症,就一条结婚时搭配衬衫的领带,他足足挑了五个小时你知道吗,备选的领带有三百多款你知道吗,我看得眼都要瞎了,那不都差不多长一样吗,随便挑一个不就行了?!”凌宇臣有些汗颜,“表哥他平时不这样,可能是因为太重视婚礼了,所以才精挑细选。”“那也太精细了,菜市场上老太太挑鸡蛋都没他这么挑剔的,还非拉着我一块儿挑,说什么让我有参与感,我不需要这狗屁的参与感好吗!反正我是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我活不到婚礼那天…”杨乐正逼逼叨着,忽然手机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脸色顿时白了,立刻把手机往沙发角落里一扔,装作没听见。凌宇臣问:“你不接?”“是凌洲打来的。”杨乐抱着靠枕,如同惊弓之鸟一般蜷缩在沙发一角,哆哆嗦嗦的道:“他肯定又要我去选什么东西,我才不去送死…”催命的手机如同午夜凶铃一般在二人的沉默中响了一分多钟,才因为无人接听而自动挂断了。就在杨乐以为他放弃了的时候,凌宇臣的手机又猝然响了起来,果不其然,是凌洲打来的。凌宇臣刚接起来,凌洲便开门见山的问:“杨乐的电话打不通,你见过他吗?”杨乐在旁边急急忙忙的摆手,用口型提示:“说我不在!”凌宇臣淡定的道:“哦,他说他不在。”杨乐:“……你是不是脑残?”凌宇臣继续道:“他还问你是不是脑残。”杨乐:“???”电话里又说了几句之后,凌宇臣放下手机,幸灾乐祸的对杨乐道:“表哥叫你去宴会厅,继续弄婚礼的事儿。”杨乐气得牙痒痒,“你是故意找茬的吧!”他腾的一下站了起来,拽着凌宇臣的衣领就往门走,气势汹汹的抱怨道:“走,你跟我一起去,别想让我一个人承受凌洲的荼毒!”凌宇臣脸上露出了惊恐的表情,却又无法反驳,只得恨自己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凌家大宅的宴会厅内,正中间摆放着一张三米多长的长桌,上面摆放着无数的布料小样,足足有几百份,每片布料都是巴掌大小,各种颜色、材质、厚度应有尽有,看得人眼花缭乱。这是礼服设计师带来的,专供客户挑选面料。凌洲看来已经选好了领带,现在正在挑选礼物的布料,旁边站着两个穿着打扮非常时尚的设计师,不过看起来已经非常萎靡了,跟死了半截似的,似乎是第一次见到比设计师本人还要吹毛求疵的客人,颜色就差一丢丢他也能纠结半天。凌洲扭头看见杨乐进来,便笑着招手叫他过来,“乐乐,到我这儿来,看看你喜欢哪个颜色。”杨乐惶恐的一步三挪,“我现在说我是色盲还来得及吗?”“好了,别开玩笑了。”凌洲似乎在筹办婚礼时极其有耐心,脾气也格外的好,很和善的看着杨乐,“快过来挑一挑,正好宇臣也来了,一起来看看吧。”凌宇臣幽怨的看了杨乐一眼,杨乐得意的呲牙笑了:要死一起死,谁也别想独活!等他俩走进了,凌洲便拿起两块布料,纠结的问道:“你们觉得这两种黑哪个更好看一点儿?”杨乐脸色木然,“你听听你说的是人话吗?”凌宇臣比他委婉一些,毕竟不敢直接吐槽,他小心的问:“表哥,这不都是黑色吗,有什么不同?”“这完全不一样。”凌洲用一种你是不是患了眼疾的目光看了凌宇臣一眼,然后才给这俩色盲解释,“这一个是哑光的绒布,一个是亮面的绸缎,做出来的缝衣服效果是很不一样的。”杨乐听得都头大,他明明已经避免了给女朋友挑口红色号的大坑,怎么现在凌洲比女友还难伺候,这个黑那个黑的有什么区别,要他说,天下的乌鸦一般黑。杨乐嗯嗯嗯的敷衍道:“都行都行,挑你喜欢的就行了。”“那就绸缎的?”杨乐就像是陪女朋友逛街买衣服的直男,两脑空空,只管点头:“嗯嗯嗯,行行行,可以可以可以。”凌洲点点头,“好,那就把它放进备选里吧。”“??”杨乐惊得瞠目结舌,“备选?你是在搞选秀吗老大?随便挑一个得了,这样磨蹭下去,咱们得等到什么时候才能结婚啊!”凌洲认真的注视着他,“不行,我要给你一个完美的婚礼,一切都要完美无缺才行。”杨乐默然:虽然很感谢你的好意,但我真的很担心自己能不能活到那个时候。凌洲搂住他的腰,把他带到长桌旁边,“过来吧,继续挑。”杨乐:我想哭……就这样,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凌洲终于确定了西服外套的布料。注意,是外套的布料,连西装的款式都没选好,更别说里面搭配的衬衫啦,鞋子袖扣之类的东西。那时候杨乐已经被满桌子的布料给折磨的奄奄一息,他扭头看了凌宇臣一眼,小声嘀咕道:“这就是你们传说的‘雷厉风行’的凌家家主?”凌宇臣汗颜道:“只能说爱情创造奇迹。”然后到了第二天,桌子上又换了新的样品,这次是定制地毯的材质与花纹,和之前一样,足足有上百份。杨乐苦不堪言,吓得连滚带爬的往大门口跑,不曾想凌洲眼疾手快,一下就把他拦腰搂住了。凌洲就跟电影里演的那种又优雅又变态的杀人狂一样,阴森森的站在他身后,慢慢贴近猎物的耳朵,轻柔而危险的问道:“乐乐,你要去哪儿?”杨乐哆哆嗦嗦的,“我我我要去上班,我的病假已经结束了吧……”“没关系,你现在在婚假里。”凌洲微笑着拉着杨乐的手,把他往回带,“来吧,今天争取定好地毯的花纹。”杨乐死命挣扎着,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着想,他连忙反握住凌洲的双手,抬起头,真挚诚恳的注视着他的眼睛,深情的说道:“凌洲,其实你不用这样精挑细选的,你知道婚礼上最重要的是什么吗?”凌洲思考了片刻,“氛围?还是流程?”“不!”杨乐含情脉脉的盯着他,空气中仿佛蹦出了实质性的爱心泡泡,他坚定的道:“是你和我啊,只要有你和我在,婚礼不管怎么样,都是完美的!”凌洲显然没想到能从杨乐这张小狗嘴里蹦出如此金玉良言来,他的耳朵一下子就蹿红了,心里热得几乎要烧起来。凌洲沉思了很久,才郑重的点了点头,“乐乐,你说的很对。”“是吧?”杨乐十分得意,继续怂恿道:“那咱们今天就别搞婚礼的事儿了,开车出去兜风吧。”“不,你等一会儿。”凌洲从桌上拿过一个记事本,一边快速的写着,一边道:“我要把你这句话记下来给司仪,让他想办法添加到婚礼主持稿里。”杨乐:“……”好烦。凌洲写完了,放下笔,把杨乐拽过来,“好了,继续挑吧。”杨乐颓废极了,“不是刚说了只要有你跟我就完美了吗?”“是的,我赞同你这句话。”凌洲温和的笑了笑,低头在杨乐的脸上亲了一口,“不过如果婚礼的完美程度是百分制的话,我希望我们的婚礼能达到一百二十分。”凌洲又开始继续挑选地毯,杨乐懒得去参与,干脆拉了张椅子坐下,百无聊赖的趴在桌子上玩手机,脸下面垫着一块柔软的奶白色小羊毛地毯样品。他一边打游戏,一边在空闲之余偷眼去看凌洲认真的侧脸,忽然的,他心里浮现出一个很强烈的疑问:凌洲这么完美的人,到底是怎么看上他的?别说别人不理解了,就连杨乐自己都不太理解。杨乐若有所思的用手指轻轻敲着桌子,盯着凌洲的侧脸,冷不丁的发问:“凌洲,我问问你哈,你第一次对我产生印象是什么时候?”凌洲仅仅回忆了一秒钟,便道:“向你告白那年的七月十二日。”杨乐惊得倒吸了一口冷气,“记得这么清楚?!”凌洲瞥了他一眼,“那天下午我没去公司,在书房工作,中途去露台喝了杯咖啡,一低头就看见你在后院和狗一起跑来跑去,玩得很高兴。”杨乐:“对不起我玩忽职守了……”凌洲笑了笑,继续道:“然后你就被狗绊了个跟头,摔倒了,摔得好像还挺疼,不过你没生气,反而觉得很好笑似的,像个小傻子一样自顾自的笑了一会儿,也没起来,干脆就躺在草地上,在阳光之下抱着狗睡着了。”杨乐无言的捂住了脸,“我那时候真有这么缺心眼吗?”“我倒是觉得挺有意思的,就站在露台上看着你睡了一下午。”“??”杨乐后背窜上一阵冷意,毛骨悚然,“你那时候就这么变态了?盯着人家睡觉干什么!!”“怎么说呢…”凌洲想了想,徐徐解释道:“那种感觉就好像一个爱猫的人,在路边看到蜷缩成一团午睡的野猫似的,会情不自禁的停下脚步看一会儿。”杨乐幽怨的说道:“感谢你当时没下去摸我,要不然我肯定会在梦里吓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