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像是脚底抹油一般,三下五除二就驱车离开了那片针叶林。陆吾懒洋洋地趴在一边,昏昏欲睡。他不是真的猫,却染上了猫的习性,每天二十四个小时,有十八小时都是在睡梦中度过。前些日子为了找到路易,他花费不少心力,打定主意要将浪费的时间睡回来。行行云树向后退去,路易打了个哈欠,看了一眼副驾驶座上团成一团的陆吾。初秋午后的艳阳耀眼而炽热,路易却最爱这样的阳光,让他觉得很温暖。陆吾不知不觉已经陷入沉睡,路易甚至能听见他轻轻的呼吸声。他不是班主任,也就不用星期天晚上还要去守着学生上晚自习,对他来说,明天一整天都可以尽情地想干嘛就干嘛。新一届高一学生没学太多,他也就不用占用太多假期时间给这群倒霉孩子批改试卷。他正畅想着明天的美好生活,小声地哼着歌,驶入地下车库,刚熄火将车停好,手机忽然叮铃一声响。路易单手划开锁屏,原来是一条信息。“尊敬的用户,您的邮柜自提邮件已到达……”路易看清信息内容后大为不解,他可没在网上下单买什么东西,难不成他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老爹又给他寄东西了?听见路易这边的动静,陆吾终于悠悠醒来。他慢条斯理地伸了个懒腰,然后磨磨爪子,甩甩尾巴冲路易道:“怎么了?”“有个快递要取。”路易收起手机,“走吧。”陆吾已经很久没在凡尘中生活过,再加上如今人间生活与百年前已经大为不同,陆吾见什么都很新奇。路易输入提取码时他兴奋地摇着尾巴,对路易道:“下次我来取。”路易如今对陆吾已经不再警惕,他没见过陆吾变成猛虎的模样,自然以为陆吾当真就是一只成了精的猫,听他这话,不由笑道:“猫先生,你的爪子恐怕触摸屏没法识别。”“不试试怎么知道?”陆吾一本正经地反驳。路易输完提取码后没多久,耳畔传来砰地一声响,某个柜子弹开了。路易循声走到柜子边,取出里面的快递。他拿在手里颠了颠,分量却不轻,对得起它的大小。他看了一眼包裹上的标签,上面是龙飞凤舞的花体字,英文、法文、中文夹杂,和那个人一样潇洒不羁,收件人名字是Little Louis,寄件人名字是Louis,寄件地址则是法兰西某个不知名的小镇。路易垂眸看着这些漂亮的花体字,指腹摩挲着粗糙的纸盒,轻声地叹了口气。他已经很久没有见过Louis,也很久没听他亲口叫过Little Louis,现代科技发展到现在,隔着大洋视频不过是小事一桩,可Louis还像是几百年前的人一般,坚持要用书信来往。陆吾敏锐地察觉路易心情低落起来,他咂咂嘴,觉得自己这位小朋友实在是喜怒无常,一会儿伤心一会儿愉悦,叫人捉摸不透。他想了想别的猫是怎么安慰自家小朋友,便有学有样,在路易脸颊上舔了舔。路易被他舔的有些痒,一边笑一边推开陆吾的胖脸:“痒。”陆吾不满地哼哼几声,却是没有再继续动作。回到家后,路易随手把包裹放在酒柜上,便任由自己摔进柔软的沙发,舒服地长叹一口气。陆吾轻盈地从他肩膀上跳下来,在沙发靠背上走来走去。“猫先生,现在几点了?”“三点左右。”“四点叫我。”路易愈发觉得困倦,吸血鬼本就是昼伏夜出的种族,他虽然表面看上去和常人无异,内里总归流淌着属于吸血鬼的血液。虽然不至于一定要白天在棺材里睡觉,但是白日里总是比旁人睡得更多一些。陆吾道:“好。”路易这才安心地闭上眼睛,手指搭在陆吾雪白的爪子上,无意识地轻轻颤动。假日的下午极为宁静,路易的公寓地段很好,落地窗外是平缓的江水,江边是步道,栽种着高大的绿树。陆吾甩甩尾巴,沉默地看着路易搭在自己爪子上的手,陷入沉思。路易皮肤很白,甚至有些病态,他整个人都没甚血色,活像是成日宅在家中,几年没见过阳光似的,偏偏他本人却非常喜欢晒太阳。陆吾还是搞不懂吸血鬼到底是什么东西,不论是灵,是鬼,甚至是妖,总会有与人类不同的地方,他与路易同吃同住同睡了整整三天,还是没发现路易到底有哪处和人类不同。不仅如此,路易能这么快接纳他,对他的态度与签订契约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签订前还横眉冷对,签订后就软言细语,翻脸的速度比那个书灵翻书还快。陆吾都已经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敌方投降的这么痛快。“这家伙到底在想些什么?”他喃喃自语,自个儿的人格魅力到底怎么样,陆吾还是很有自知之明的。不过,和平相处总比剑拔弩张好,走一步看一步吧。至于那个非人类物种观察笔记,他一点都不着急,培养和路易的感情才是正经事,那个笔记就是个幌子。想到自己未来的美好生活,陆吾就不由自主地翘起了尾巴。四点一到,陆吾便用爪子在路易的脸上碰来碰去,路易眼睫毛轻轻颤动,随后一个翻身,头转到另一边继续呼呼大睡。陆吾不死心地继续用爪子刨他头发,在路易精心打理的发型变成鸡窝后,他终于清醒过来。路易醒来第一件事,就是去酒柜拆包裹。拿起剪刀干脆利落地把外面那层厚纸盒剪开,露出里面物品的真容——一个天鹅绒的精致盒子,银线滚边,华贵大方。和Louis的风格一模一样。陆吾也好奇地凑了过来:“这是什么东西?”“应该是‘路易’寄来的。”路易一边说,一边伸手打开盒子。陆吾少见的茫然:“你不就是路易吗?”路易抚摸着光滑的天鹅绒,道:“我是姓路名易,而他的名字就是louis,当然不一样。”陆吾更加迷茫:“有什么不一样吗?”路易语带歉意地说:“抱歉,我忘记你很久没在人间生活过了。”陆吾矜持地说:“你知道就好。”丝毫不为自己刚刚在常识上的无知感到羞耻。路易没再跟他搭话,继续动手拆快递。他看了一眼纸箱,确定里面没东西后,才打开精致的天鹅绒盒子。刚打开盒子,入眼的就是两个躺在黑丝绒里的玻璃瓶,瓶子里的**殷红如血。路易登时不知道以什么表情面对这两个玻璃瓶才好,陆吾倒是好奇地伸出爪子摸了摸,好奇地问:“这是……”他猜出这俩瓶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却不敢确定。路易默默地把两个玻璃瓶放在茶几上,随着他的动作,瓶里的****漾起来,又缓缓下沉。路易继续翻看盒子里还有什么东西,他把黑丝绒取出来,在盒子最底部发现了一封信,信上别着一朵粉嫩的玫瑰。路易面上没啥表情,心说,这么多年怎么还是改不了这臭屁的毛病。他打开信封,抽出信纸。陆吾跃跃欲试地昂起头,却发现信纸上全是鬼画符一样的文字,他一个都不认识。路易见陆吾萎靡地缩回脑袋,枕在前爪上闷闷不乐的样子,心里一乐,忍俊不禁。信纸上带着一股玫瑰花香,浓郁,但是并不呛人。信纸上的字迹与方才快递包上的如出一辙,都是令人眼花缭乱的字体,这次就没有混在里面的中文。路易摇头轻笑:“这么久了,嘴上说的利索,怎么还是不会写连贯的汉字?”信上大致是这么个意思——我亲爱的小路易,我在法国某个小镇生活的很好,我种了一片玫瑰花,还养了一堆小羊羔,每天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平时放放羊,养养花,等来年春天玫瑰开了就再寄给你我亲手做的精油。小羊羔的鲜血很美味,其中有一只特别美味,不过为了可持续发展,我每次都只取一点血。攒了很久攒够两瓶寄给你,一定要尝尝,这都是爸爸的爱。如果喜欢它,就来法国亲自尝新鲜,爸爸想你。另,我决定把这只羊羔留下来当成种羊,以便日后都有甜美的新鲜血液享用。落款是龙飞凤舞的Louis,L这个字母都快被他写出花来了。“所以他是怎么把鲜血寄过来的?”路易把信纸正面背面都看了一遍,确定只有这么点内容,情不自禁地发出疑问,“国际邮政都不检查的吗?”两罐鲜血,怎么看都是违禁物品吧?路易自己很少寄快递,依稀记得**一般是拒收的,因为难以分辨是否可燃或者危险。想起自家老爹好歹算是有那么点特权,他才勉强不让自己继续去思考这个终极问题。拿着信纸前往书房,路易从书架上取下一个木盒,把信正正方方地展平,小心珍重地放进木盒里。木盒里已经有厚厚一沓信封,无一不保存的完好漂亮。陆吾小步跑来,以一种发现新大陆般的口气说:“吸血鬼原来要吸血啊?”路易一只手捧着木盒,另一只手的指尖拂过信封,漫不经心地说:“对,我只有通过喝血才能维持生命。”就像人类需要氧气一样,他需要血液才能生存下去。不过得益于混血的身份,他长时间不食用血液也不至于死,只是会变得非常虚弱,没有丝毫行动能力,某种意义上来说,跟死也差不多。他习惯于买些鸭血放在冰柜里享用,平时多半选择在小区门口吃毛血旺。路易从酒柜里取出一只高脚杯,倒了一些血液进去。殷红的羊羔血汩汩流入,路易轻轻晃动高脚杯,杯中鲜血泛起一圈圈涟漪。经历过国际快递运输后,血液还是保持得非常新鲜,血腥味浓厚,应该是用了什么奇怪的方法保鲜。路易抿了一口,细细咂摸。味道醇厚,没有羊的腥味,带着一股甜味,不会特别甜腻,而是淡淡的,尝起来非常舒服,鲜血入喉后还会有香味留在口中。难怪Louis会在信中极力称赞,这只羊羔血的确很美味,与他之前喝过的鸭血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路易无意识地晃动高脚杯,沉思半晌,忽然想起一件事。羊血,好像有壮阳的功效?Louis一个大龄单身鳏夫成天喝羊血真没事?不过吸血鬼和人类的构造应该不一样,他是多亏血管里流淌的那一半属于人类的血液,才能平安无事地度过一次次的常规体检。他爹这个纯种的吸血鬼应该跟他这个半吸血鬼有不一样的地方才对。他默默地把剩下的羊羔血一饮而尽,心想,待会儿写信问他好了,正巧这次知道了具体地址。他妈妈九十多岁才离开人世,若是按常人的眼光来看,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路易一边清洗高脚杯,一边算日子,弹指一挥间,他妈妈也已经离开三十多年有余。早在十年前他就劝过他爹要不然重新寻找下一春,他尊重他所有的选择,他爹断然拒绝了,选择宅在地球上某个地方抠脚。其实体会过什么是光明,再重入黑暗会很不好受,路易没有经历过,但能想象到那种无助、失落,痛彻心扉的感觉。陆吾默默盯着路易把那杯羊羔血喝尽,然后熟练地擦干净杯子,转身把杯子放回酒杯,这一串行云流水的动作下来,陆吾终于忍不住开口道:“吸血就吸血,为什么要叫鬼?你根本没有鬼的样子。”路易有鲜活的□□,有心跳,也有呼吸,和鬼根本是天差地别。路易正打算为自己泡杯咖啡,听见陆吾这句话,噎了一下,眉头轻轻皱起,一边思考,一边慢吞吞道:“我出生的时候,也以为自己是普通人,后来才知道自己并不算人类。”他把咖啡豆放进豆槽:“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陆吾蹲在咖啡机旁,静静地听路易说话。“虽然这个族的意思不太一样,不过放在我身上也不错,”路易自嘲地笑了笑,“我小时候的头发眼睛,可不是现在这个颜色,头一次喝血也不像现在还用杯子装着,差点被当成妖魔鬼怪被杀死,幸好舅舅把我保护得很好。”“你小时候?”陆吾脑海中闪过一个小孩的面容,似乎是金发蓝眼,正冲他笑着,高举双手,发间被谁恶作剧似的别了一朵紫色的玫瑰,笑容又阳光又灿烂。很快这个片段又消失不见,他连个尾巴都没法抓住。好在他还记得那个小孩的发色眸色:“是金色头发蓝色眼睛?”路易惊讶地看着他,点点头:“对,你怎么知道?”他把水倒进水槽后,便让咖啡机自己运作。陆吾甩甩尾巴,故作深沉:“我自然有我知道的方法。”路易勾起唇角,露出一个无奈的笑容,咖啡冲泡得很快。他端起咖啡走向书房,陆吾见状,便跳下流理台,亦步亦趋地跟在路易身后。路易前两天就把学生们的小测卷子批阅完毕,现在正要根据学生们的完成情况重新编写教案。他的背后是一片巨大的落地窗,落地窗外则是静静流淌的江河,阳光尽数落在江水上,波光粼粼的一片,像一群群游鱼覆浮上水面。路易的书房两边都是书架,头顶天花板,书籍分门别类放的整整齐齐,一眼看去,颇有些震撼。书房里铺着厚实柔软的地毯,陆吾踩着地毯在屋里逛了一圈,发觉没什么有意思的,便在路易手边卧了下来。路易哭笑不得:“猫先生,你挪挪,你躺在这里我手不好伸展。”陆吾瞥了他一眼,不情不愿地滚到桌子边角,抱着一方砚台躺下。那砚台是装饰用的,分量不轻,陆吾躺在上面也纹丝不动,路易抬眸看了一眼,心里一乐,想掏出手机给陆吾拍一张照。念起陆吾那个神秘的神君身份,路易还是明知地按下这个念头,继续翻书翻卷子改教案。等路易搁笔再抬起头时,外面太阳西沉,夕阳把江面渲染得绚烂而辉煌,火烧云蔓延到天际,几乎要落到视野尽头的高楼大厦上。陆吾早已抱着砚台睡得正香,路易捏捏鼻梁,手边的咖啡已经没有氤氲的热气,俨然已经凉透。他看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间慢悠悠地走到六点半,他这一埋头,竟然就工作了两个半小时,难怪不得猫先生睡得这么沉。说起来,有哪位神仙是猫来着?路易掐着下巴,煞有介事地思考,他倒是听说过黑猫通灵,非同凡响,可猫先生左看右看都是一只灰色的狸花猫,还是一只很胖、肚子很圆的狸花猫。他的视线移到陆吾一起一伏的肚皮上,绒毛看起来很软,很想让人上手摸摸。路易忍住冲动,端起咖啡狠狠地喝了一大口,口腔里充斥着苦涩的味道,让他清醒不少。温暖的夕阳晒得他浑身暖洋洋的,让他像是在云端漫步,浑身轻松,但也让他产生一些平时不会有的、轻浮的想法。猫先生给他的卷轴被他好好的放在书柜上,路易隔着一层玻璃端详卷轴,心说,猫先生到底什么意思?什么叫记录非人类物种?怎么记录?就跟他平时观察生物画图记录习性那样吗?陆吾啥都没说,路易也是七窍通了六窍,还有一窍不通。待会儿等猫先生醒来再好好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