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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毛血旺

作者:见青莲 字数:3252 更新:2023-12-02 10:04:59

==毛血旺香味扑鼻,路光庭看了一眼红通通的油辣子便食指大动,随便用筷子一翻,在最下面的血味便都翻了上来。路易哭笑不得,把碗递给他:“斯文点,别跟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吃饱喝足后,路光庭满足地直叹气,阿柳笑眯眯地端来一杯果汁和一杯咖啡,坐在桌边,问他:“味道怎么样?”路光庭冲阿柳比了个大拇指。他端起橙汁,咕咚咕咚一饮而尽,阿柳撑着脸看他:“你还小,不能喝茶和咖啡,我还担心你不喝果汁。”路易吃完鸭血,红光满面,整个人都极为餍足。他对阿柳道谢后,端起咖啡轻啜一口,夸他:“就几天不见,你泡咖啡的手艺又好了些。”阿柳诚实地说:“其实是我买了新的全自动咖啡机。”路易手一顿,他放下咖啡杯,沉默半晌,抬眼看他,不紧不慢道:“那我把那句话收回去。”阿柳忙道:“别啊,那你就夸我放咖啡豆的手艺好!”路易哼笑:“给你三分颜色你就开启染坊来了。”路光庭吃的太撑,捧着肚子躺在另一边的沙发上装死。书灵在他头上蹦来蹦去,揪着他半长不短的头发,一直在他耳边叨叨叨,让他思考为田几何。路光庭不耐烦地把书灵薅下来,有气无力道:“我要休息,你一边儿去。”书灵被抓下来的瞬间变成一团光球,一弹一弹地落到沙发上,咕噜噜地滚远。阿柳不经意间瞧见路光庭的动作,身体前倾,悄悄咪咪地问路易:“易先生,小少爷身边有什么东西吗?”阿柳是知道路易身份的,他还是个小孩时,路易就是这种二十多岁的年轻模样,如今二十年过去,路易仍旧是老样子。他曾经问过自己的祖父,得知在父亲幼时,路易也是这副面容。时光如洪流,路易站在洪流中,目送周边人随波而逝,只有他纹丝不动。他第一次见到路易,是在路家祖宅的小花园里。那时候他只有五岁,跟着祖父拜访路家当家人,尚且年幼的他在迷宫花园中迷了路,沿着树篱哭哭啼啼地向前走,不经意间竟一头栽进迷宫中心的凉亭里。一个年轻人正坐在凉亭中喝茶,他穿着一身再简单不过的白衬衫,却贵气十足。他眼窝很深,年纪极轻,抬眼看来时,眸子剔透得像块冰。与他的眼神对视那一刻,阿柳浑身像是被电过一样,一个激灵,呆呆地站在原地。“你是谁家的孩子?”年轻人站了起来,向他走来。阿柳仰起头看他,这个男人皮肤白得像雪,头发也是浅棕色,即便在盛夏也带着凉意。路易牵着他走出迷宫,听到祖父称呼这个年轻人为“易先生”。他刚认识易先生时,觉得是一个似近似远的剪影,冷淡、寡言,总是静静地呆在人群之外,冷眼看着凡人来来去去。他后来与路易走动多了,才知道这个安静的年轻人是特意让自己与人隔绝。在与路易相识的一年前,路易刚送走自己的母亲,虽然按常人眼光来看,路易的妈妈百岁高龄才离开人世,是不折不扣的寿终正寝。常人这时候也半只脚踏进棺材,而路易仍是年轻人的面容,他还有漫长的余生要走,难过,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的曾祖父五十岁时才有了祖父,可惜祖父不幸成了遗腹子,他的曾祖母也在生下祖父后也撒手人寰。他的祖父出生以后一路颠沛流离,多亏路家人的照拂,才从战乱中活下来。路易一直替他的曾祖父保存着家常菜谱,可惜祖父与父亲都志不在此,最后隔了两代,反而是他继承了这手烧菜的衣钵。“一个小东西,”路易漫不经心地说,“硬要说的话,可能是成了精的学习机。”被关在房间里的鹦鹉大声嚷嚷:“步步高点读机,哪里不会点哪里,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学习!”阿柳崩溃捂脸,沙发上的路光庭笑得肚子疼,路易一脸平静地搅动咖啡,氤氲的热气模糊了他的面容,让他冷峻深邃的眉眼都变得柔和。阿柳整理好情绪,问他:“要再加点奶吗?”路易:“不用,就这样挺好。”室内的曲水和乐声一起潺潺流动,阿柳起身道:“我去洗碗,易先生你别走,我还有事想要请教你。”路易点头:“好。”阿柳打开关着鹦鹉的房间,路易隐约看见五彩的羽毛一闪而过,紧接着,厨房便传来鹦鹉尖细的声音:“柳柳,碗要洗干净,要照顾自己,用不伤手的洗涤精。”阿柳极为无奈:“我知道。”鹦鹉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阿柳真是好孩子。”阿柳:“你到底又看了多少广告?下次我得把广告关了才行。”一阵翅膀拍打声后,鹦鹉语带悲愤:“虐待动物!我是珍稀保护动物!”阿柳脾气很好,竟然像是真把鹦鹉当成孩子一样,和他有板有眼地一问一答:“我记得你之前还跟我说你就只是一只普通鹦鹉。”“我是珍稀物种!”等路易把咖啡喝完,阿柳也抱着五颜六色的鹦鹉走了出来,他郑重地坐在路易对面,举起一脸茫然的鹦鹉阿花,认真道:“易先生,阿花到底是什么品种的鹦鹉?”路易上上下下打量一番,笃定道:“你家这是五□□刚鹦鹉,市面上要买幼鸟得花两三万。”阿柳把鹦鹉放下来,重新抱在怀里,低头和阿花的豆豆眼对视,迟疑半晌,说:“真是金刚鹦鹉?我就随便在树上捡的,我想把它带店里去,要是被人举报我豢养野生动物,我连哭都没地儿去。”说着,他又站起来,为路易倒上一杯新的咖啡。路易看着咖啡杯渐渐盛满,香气逐渐溢了出来,“金刚鹦鹉还是很好认的,平时阿花吃什么?”“就吃一些水果,不新鲜的还不要,特别挑嘴。”“镰刀嘴,长尾羽,吃水果,还有这花哨的羽毛,是金刚鹦鹉,你家阿花对自己认知还是很准确的,”路易往咖啡里放了一颗方糖,“确实是珍稀动物,不过算是低危,你就放心养吧,不会有人告的。”阿柳这才松口气:“那就好,每天都把阿花关在屋子里,我怕它抑郁。”路易一边搅拌咖啡,一边说:“把你家阿花搁饭店门口一放,教它说些相声,保证回头率百分百。”阿花呆在阿柳怀里东张西望,翅膀却乖乖地收着,没有胡乱扑腾。“不过它似乎有点聪明过头了,”阿柳苦笑,“我简直都要怀疑它成精了。”毕竟有路易这么大个吸血鬼放在跟前,他对世界上有妖魔鬼怪的事情深信不疑。阿花伶牙俐齿,思维跟一个五六岁的小孩子差不多,说话也不磕巴,平时还爱站在架子上看肥皂剧。他们正聊着天,路易感觉到膝盖上的陆吾忽然动了动。很快,陆吾人立而起,前爪搭在桌子上,视线在阿花和阿柳不断逡巡,一双兽瞳在灯光下亮的惊人。或许是陆吾眼神太过灼热,阿花吓得一个扑腾,把脑袋埋到阿柳怀中。阿柳结结巴巴道:“易先生?你家猫,是不是垂涎阿花的肉……”阿花被阿柳养的膘肥体壮,一看就肉质紧实,味道鲜美。路易逮住陆吾的前爪:“应该不是,今天辛苦你了,我就不继续叨扰了。”阿柳惊讶地站起来:“现在就要走?”路易指了指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的路光庭,无奈地说:“十点半了,这小子明天还要上课。”叫醒了路光庭,阿柳恋恋不舍地把他们俩送到门口,反复叮嘱:“记得明天再来。”路易一口答应:“好,今天的毛血旺感觉比以前的还好吃。”说到自己的拿手领域,阿柳就眉飞色舞起来:“我换了个新方子,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血的鲜嫩。”他顿了顿,又问:“要我给你准备些鲜血吗?”路易想都不想便拒绝了:“不用费心,你安心开你店,不要特意为我准备鲜血。”阿柳也没执着,遂点头:“我知道了。”“晚安。”“晚安。”路光庭睡眼惺忪地跟着告别,然后晃晃悠悠地上了电梯。书灵也萎靡地坐在路光庭的肩膀上,靠着他的脖子昏昏欲睡。路易看了他们俩一眼,道:“作业写完了?”路光庭迷迷糊糊地回答:“写完了。”“回去后先洗漱,早点睡。”路易说,他臂弯里的陆吾配合地跟着喵了一声,“明天还要上课。”回到家后,路光庭听话地洗漱睡觉,路易则进了书房,坐在办公椅上,透过落地窗,眺望波光粼粼的江面和城市繁华的夜景,五光十色的霓虹将天空都映成了彩色。路易忽然想起网上一个段子,不由轻笑出声。陆吾蹲在书桌上,眼眨也不眨地看着路光庭的脸,听见他的笑声,低声问:“为什么笑了?”“你看天空,是不是五彩斑斓的黑色。”陆吾闻言,也向夜空看去,在深浓的夜色里,入眼所见都是城市绚烂的灯光,却仍旧没法将夜空照亮,只能虚浮地蒙上一层黯淡的色泽。一人一猫都安静地凝视夜空,过了一会儿,路易主动开口:“猫先生,你刚刚怎么一直盯着阿柳看?”陆吾歪头:“阿柳?是刚刚那个男的吗?”“对。”“那个男人和那只花里胡哨的鸟,都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好像以前认识一样。”路易惊讶:“阿柳是我看着长大的,你怎么会对觉得熟悉?”陆吾也觉得不解:“不明白,我冥冥中有种感觉,我和他认识很久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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