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陈逸仙这朋友是从哪里来的土大款,一家“烧烤店”开在市中心的双子楼上,透过落地窗,能看见无垠的广都城市景色。今天天气甚好,晴空湛湛,白云悠悠,远方的雪山也浮出轻描淡写的轮廓,活似大师漫不经心的水墨画,随意勾勒几笔,便美得让人说不出话来。上次路易和维克多用餐的西餐厅和这家烧烤店相隔不远,走几步就到。路易肚子里虽然憋着挺多话,面上却八风不动,眉毛都没挑一下,看着极淡定。陈逸仙扭头看路易表情,见路易仍旧是平常那副淡定的模样,他颇为失望:“我还以为你会吃惊。”路易:“……”小算盘打得啪啪响,偏不让你如意。陈逸仙早就订好包厢,就等着入座。跟在服务员身后,路易抬头打量包厢名,这家包厢名很有意思,都是雪山山峰名字,什么乔戈里,珠穆朗玛,南迦巴瓦,夏诺多吉……走到他们预定的包厢,路易抬头一望。两个铁画银钩的大字——昆仑。他立马低头看怀里的陆吾,昆仑之主就在他臂弯里呆着呢。陆吾察觉到他的目光,也扬起头,一双圆溜溜的眼睛与对视,眼里盛满融化了的流光。“老四,你在门口站着干嘛,还不快进来?”陈逸仙招呼他。路易回过神来,答了一声,快步走进房间。房间铺着榻榻米,角落安放着一个巨大的花瓶,是素净的青花,里面插着几根苍劲的枯木,室内飘**着幽幽的檀香,清清淡淡,略带苦味。涩味入鼻,让人瞬间精神起来。路光庭早已经兴冲冲地在榻榻米上盘腿坐下,他素来对美食极富热情。路易一看他那副期待的表情,就知道他馋的厉害,正盼着大快朵颐。包厢内也是如出一辙的落地窗,此时已是金乌西行,落地窗外便是漫漫远山,一轮红日半掩半遮地藏在浮云中,如轻纱遮面,衬得雪山都秀美起来。服务员将厚厚的菜单放在他们面前,陈逸仙敲敲桌子,示意路易挑选自己喜欢的菜色。旁边的路光庭已经开始翻阅,书灵步步高趴在他的肩膀上,和他一起把头转来转去。烧烤店不过是陈逸仙逗路易的幌子,这家餐厅其实是再正常不过的中餐厅,平时多接待宴席,菜色一流,价钱当然也不便宜。从落地窗往下看,就能看见密密麻麻的车辆,一眼望去,黑压压得跟一群蚂蚁似的,叫人头晕目眩。路易点了一份路光庭喜欢的糯米排骨,一份陈逸仙酷爱的水煮肉片,便合上菜单,道:“你们点。”陈逸仙担忧道:“怎么?没胃口?”路光庭也抬眸望来,路易和平时表情差不了多少,一脸冷淡,只是相较平常多点温度,看起来没有那么不近人情。路易摇头,说:“在考虑备课的事情而已,没什么。”嘴上是这么说,他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件事。他疑心自己是否太草木皆兵,不过是看见一个包厢名字,就开始疑神疑鬼。薛无瑕坐在他对面,她不爱说话,自从路易见到她后,她说过的话就不超过十句,大多数时候都只点头。她肌肤如冰雪般洁白,脖颈修长如天鹅,漂亮又优雅,不论站在哪里都是风景。看着她,在燥热的秋日也能静下来,像是在雪地里走过一遭。路易看着她,就跟看着积年的雪,情不自禁地打了个颤。“老三,你朋友喜欢雪山?”路易忽然出声问。陈逸仙刚好翻到素食,听见路易的问题,他头也不抬地说:“狂热雪山迷,每天都在雪山上跑来跑去。就前天,才从昆仑山那边回来。”——昆仑山,真不是巧合吗?路易揉捏自己眉心,告诉自己别胡思乱想。最近遇到的古怪事情太多,一点蛛丝马迹都能牵动他的神经,他总觉得到处都不对劲,也不知是敏感过头,还是因为货真价实的直觉超人。陆吾趴在他腿上呼呼大睡,路易一面抚摸着昆仑君柔软的背毛,一面皱眉思忖。薛无瑕在吃食上没要求,和路光庭合计一番,陈逸仙敲定菜色后,终于腾出空来关心路易:“老四,你这一点不像在考虑备课,谁备课一脸苦大仇深?”路光庭乖乖地坐在椅子上,低头看桌布,看起来极为文静。路易:“那是你见得少,备课难道不苦大仇深?”要考虑到班里学生吸收知识的速度和水平,每带一届学生,路易都要重新修改幻灯片,还要根据教学大纲适当调整。更别说他今年带了三个班,备的课堪称工程浩大。陈逸仙笑了起来:“周老大备课的时候也那么痛苦吗?”路易想了想,还是决定给周歌挽回点面子:“他班主任,经验丰富。”在别的地方花费的心力更多。陈逸仙摇头失笑:“周老大……”他想起读大学的时候,周歌热衷于各种校园活动,学生会、各类社团都有他活跃的身影。相比之下,路易就显得孤僻许多,总是在校园里独来独往,除了白天上课,晚上睡觉,就连盘算着和路易制造偶遇的各路男女都没法逮住他。没想到工作后,周歌还是这么活跃,虽然活跃的地方变了变。陈逸仙话题一转,把路光庭带上一起说话。路易见状,不动声色地退出话题,让路光庭和陈逸仙一起快活地聊天。他坐在窗边,目光一转,就能看见天边的红日。现在是下午五点半,金灿灿的太阳悬在半空中,就在远山山巅之上,距离山巅只有几步之遥。这时,聚在山巅的流云忽然散开,露出钻石一般璀璨的山巅,那是万年不化的白雪。路易凝视着太阳,他看见太阳中有一抹黑影一闪而过。那抹黑影忽然舒展开来,像是抽芽的嫩草。一闪神的工夫,在路易的眼中,那轮灿烂的艳阳已经变成三只华美的三足金乌,羽翎修长,浑身羽毛如同流淌的黄金,耀眼到眩目。那三只金乌围成一个圆,不断旋转,羽翼舒展,它们羽毛末梢还带着金色的火焰,路易甚至能听见嘹亮的鸟鸣。他眼前一黑,浑身一轻,剧痛猛地袭来,爬上他的大脑。他的视野中忽然出现一丝光,黯淡而模糊,像是玻璃上有一层雾,看得并不真切。他依稀看见两道身影,一站一躺。周遭一片惨烈的血红,天空黑黝黝的,让人心生恐惧,看一眼,便忍不住颤栗。他听见有人在耳边说话。“你如今既非生,又非死,骨骸葬在人间,早已化成黄土,然而若是以灵魂凝成的身体行走人间,又带着满身的煞气与杀念,一来会伤及无辜,二来会暴露行踪,我便将这枚缠枝佛钟赠予你,镇压你身上的煞气与杀念。”“你的魂魄虽天生煞气,灵台却清明坚韧,三百年不曾迷失神智,是你的不幸,也是你的幸运。你已是长生之人,九阴君如今也被我封印至九幽深处,从此世间各处任你遨游。”“神君……”躺着的那人浑身浴血,脚踝手腕纤瘦得厉害。被唤为神君的人垂眼看去,“你还有何话想说?”“我没法再投胎转世了么?”浑身浴血之人艰难地说,他的声音都在颤抖,听得路易心里难受。长久的沉默后,虚空中传来一声叹息,“是我的过错,不曾察觉他的阴谋,让他将你掳来,让你变成这般模样。”眼前的画面渐渐模糊起来,视野重归黑暗。“路易,你在看什么?”陈逸仙的声音穿越时空而来,将意识浮浮沉沉的路易瞬间拉回现实,他猛地睁开眼睛,看见的便是陈逸仙关切的眼神。路易揉捏眉心,轻声说:“可能是太累了。”他扭头看着窗外,红日已经渐渐接近雪山之巅,恰在此时,红日化作金乌,忽然从天上坠落。凄厉的鸣唳从山巅传来,跨越千里之遥,来到路易的耳边,这鸣唳尖细到几乎能刺破人的耳膜。路易本就苍白的脸色一下变得惨白,他呆呆地望着山巅,那只金乌跌落得极快,眨眼间便消失在雪山中,它身上金色的火焰划过天际,留下金丝流影。此时浮云也慢悠悠地遮住天上红日。金光化作虚无,那只跌落的金乌,仿佛只是他的幻觉。梦境里的声音说,金乌应称作阳离,它身伴阳离火——那是世间最炽热、至纯至阳的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