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过饭,维克多开着他那辆小破车把路易和陆吾带回他居住的屋子。维克多住处离格拉斯几十里,沿途都是花田,越靠近终点,玫瑰种类就愈多。路易却无暇顾及这些繁花盛景,他哑声问:“爸,你刚刚说的是什么意思?”“回去再跟你说,”维克多借后视镜,瞟了一眼路易怀里的胖灰狸,再次不满地发出冷哼。陆吾蹲在路易的膝盖上,看似气定神闲,实则心乱如麻,他神魂受损,好多东西压根就没想起来,只剩下模糊的轮廓。现在神魂虽然已经养好,可湿掉的记忆却不一定会回来。他颇有些心虚,他自己最开始是什么性格,心里还是有数。他分明记得,自己一百年前并没有与维克多有过直接接触,与路澹川订下约定后,就又陷入沉睡,直到半年前才醒来,中间并没有记忆断层。难不成是更久以前?维克多在海边修了一座石头房,旁边还立了一座高塔。与其说是别墅,不如说是灯塔。然而这里并没有港口,路易还是头一次看见维克多居住的地方,他表情裂了,指着这个“房屋”,结结巴巴道:“爸,你就住这里?你别告诉我这是灯塔?”哪个家伙会在这地方修个灯塔,修完才发现没用,然后被他爹大摇大摆地住进来。“就是灯塔,不过已经废弃了,”维克多毫不留情地打碎路易的希望,他得意地挑眉,“是不是觉得特别居高临下,从这里看海看花看羊群,都很方便。”路易无语凝噎,哭笑不得:“你开心就好。”灯塔空间够大,维克多平日制香调香、萃取精油,都在这座庞然大物中进行。路易转念一想,便心平气和了,他这位老爹向来不按常理出牌,他想象中他爹应该过着田园牧歌式的生活,房屋与格拉斯的大同小异,漆成温暖的浅红或鹅黄,屋前屋后都是广袤的玫瑰花田。结果他爹直接杵了个灯塔在海边。这里没有基站,手机信号并不算太好,维克多平日与路易视频联系时,都会特意开车去格拉斯。路易把周边环境打探清楚后,长叹一声:“爸,真是辛苦你了。”维克多平日里放羊、种花,花季来时,再制香调香,其余闲暇时间就是看书。在维克多的住处,到处都堆满了书籍。木门一推开,浓郁的玫瑰花香就蜂拥而来,手边一只鞋柜,柜上一束百合。正对面的墙上挂着一幅肖像画,画中美人手捧玫瑰、垂眸浅笑,美得惊心动魄。那是路易的母亲,路心素。察觉到路易的视线,维克多笑起来:“我前段时间画的,怎么样?我对你妈妈一见钟情,就是因为这个笑。”路易点头:“妈妈,很美。”“快过来,这几年我就在想你什么时候会来主动找我,”维克多换上棉拖,“记得换好拖鞋,海边还是挺潮的。”路易依言而行,乖乖换上拖鞋,抱着灰狸猫,小心翼翼地跟在维克多身后。橘黄色的灯散发着温暖的光,将房屋照亮。走廊两旁都堆满了书,书塔都快要顶到天花板,看起来摇摇欲坠。年代久远的木板踩起来吱呀吱呀地响,路易弓着背、轻手轻脚地穿过书林,一面留意著书堆,一面说:“爸,你没有书架吗?怎么书堆的到处都是?”“哎呀,书太多,书架也放不下。”维克多说着,不知从哪里拾起一条鸡毛掸子,随手清理天花板上的蛛网,“好久都没来这边,呼,连蜘蛛都生好几代了。”他打开窗户,窗外就是蔚蓝的海洋,能清晰地听见潮起潮落,维克多俯身吹去窗台上的灰尘,尘埃精灵飞向大海,在午后的夕阳中翩翩起舞。灰狸猫跳上窗台,阳光落到他灰色的皮毛上,活像是为他披上一层金纱。“小路易,你就别进来了,里面乱,”维克多一马当先,不知道钻到哪里去了。路易眼前堆满各类书籍,留出一条一人宽的缝隙供维克多进出,路易只好留在外面,随意拣了本来看。书上文字扭来扭去,似乎是藏文或是蒙文,路易压根看不懂。他故技重施,又挑了几本,翻开一看,好家伙,每本书中的文字都不相同,维克多这些年也不知道学了多少种语言。路易啧啧赞叹,他爹总是能出乎他的意料。陆吾半蹲在窗台上,凝望海潮,一双琥珀色的兽瞳剔透如冰。路易学他趴在窗台上,枕着胳膊,侧头问他:“猫先生,你在想什么?”“我在想,”陆吾说,“我似乎在同一个地方,看过同一片海、同一片天、同一朵云。”路易笑道:“怎么会?海天云水总是在变。”话语刚落,他就意识到,陆吾所说其实是他来过这里。路易不曾拥有确切的回忆,却也知道这的确很有可能。当年西罗马的疆域囊括了地中海,这片土地,他们曾经来过。陆吾仰头看他:“你会记起来的,别皱眉,看起来像个老头子。”“你才最没有资格说我,”路易一把将陆吾抱起来,捏着狸花猫雪白的爪子,恶狠狠地说。维克多这时终于从书堆里钻了出来,捧着一个木盒,他动作放得很轻,唯恐将身边的书堆碰倒:“看,就是这个。”泡好红茶,备好糕点,维克多将木盒放在路易面前:“小路易,你知道我怎么成为吸血鬼的吗?”“生来就是血族,以血为生,”路易端起茶杯,小口啜饮,“你告诉我的。”陆吾仍旧维持着狸花猫的样子,蹲在椅上,桌上红茶冒着热气,维克多看了一眼,漫不经心道:“昆仑君,你还是变成人比较好,茶凉了就不好喝了。”说罢,他将视线投向海洋,口中却说:“小路易,你想听我的过去吗?”路易一愣,答道:“当然愿意。”“我生于十七世纪,你知道——那时这片土地上的统治者是波旁王朝,而我与那位太阳王是不折不扣的孪生子,不过很可惜,我是不被承认的存在,野史中中留下虽然我拥有让人趋之若鹜的蓝血,可我只能以血为生,出生没几天就袭击别人,吸食鲜血。”维克多轻描淡写道。“路易十四的确拥有一位孪生兄弟,铁面人的传说倒是歪打正着,可惜与事实大大相径庭,这个双生子一开始就被抛弃,甚至路易十四年轻时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么个兄弟。”维克多的描述不带一丝情绪,没有所谓的仇恨或怨怼,在他看来,吸血鬼的存在的确可怖,怪不得他们会选择弃婴。“就这样,出生后没多久,我就被抛弃在远郊,被我的养父捡到。我的养父名为维克多,也是个吸血鬼。”在黑暗的中世纪,无名的吸血鬼在与教廷的生死搏斗中战无不胜,为自己取名维克多。东罗马灭亡后,教廷随之式微,变得奄奄一息,维克多流浪千年,早就在斗争中遍体鳞伤,他感到无比的疲惫,决心找个地方隐居。维克多生于西罗马帝国灭亡前夕,摸爬滚打中长大,因缘际会里学得保护自己的招式。因小时候那段经历,他喜爱鲜艳的花,也喜爱馥郁花香。他来到了地中海沿岸,这里是土地最肥沃、气候最温暖的地方。在阿尔卑斯山山麓住下,维克多开始四处搜寻花种,亲自培育花海。花海蔓延到海边一个专做皮革的小镇,维克多心生一计,决定于镇民做生意。皮革臭味极大,而花香能将这臭味遮掩一二。渐渐的,维克多开始真正意义上拥有第一桶金。维克多开始频繁前往首都,那里有最多的商人,最灵通的消息渠道,他想多赚些钱,为自己修个漂亮的大房子。哪成想,他第二次前往首都,就碰见了一个跟他一样可怜的小家伙。小家伙尚在襁褓,头发是漂亮的白金色,除非割去头颅,吸血鬼永远不会死去。维克多看见他,像是看见了千年前的自己,脆弱可欺,在生死线上徘徊。若不是有贵人相助,恐怕也不能活到现在。为了确定婴儿的身份,维克多抱着婴儿,偷偷跟在弃婴者身后,发现弃婴者竟是王室中人。维克多彻底放下心,回去的路上,他心情很好,甚至还悄悄地买了两头可爱的小羊羔,一起带回了格拉斯。“父亲将他的名字送给我,用羊羔血将我喂养长大,他自称花匠,最爱培育各种花卉,我所有种花制香的手艺都是他传授给我,”维克多轻笑,“他喜欢读书,珍藏着一本手记,宝贝得不行,总是翻来覆去地看,我又眼馋,总想知道里面写了些什么。”小维克多长到五岁时,维克多终于攒够了修房子的钱,请来工匠为自己盖房子。在小维克多十岁时,房子终于修好了,说是房子并不准确,它更像一座高塔,伫立在海边,向东方了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