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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白日歌

作者:见青莲 字数:3183 更新:2023-12-02 10:08:08

==致从睡梦中醒来时,天边残阳如血。他从地上爬起,闻到一股浓烈的血腥味。这已经是最后一战,守卫这座城的将士已经走得七七八八,只剩他与其余几个重伤的士兵。都已经到这个时候了,他为什么还不投降?几里外敌军安营扎寨,黑压压一片,只是看一眼便让人心里打鼓。致按住城墙,也在想这个问题。他本就是孤儿,落魄贫寒中跌跌撞撞地长大,对这个国家并没有什么感情。他十三岁参军,见过最多的就是死亡。他见过血泊,见过牺牲,见过同袍前些天还言笑晏晏,转瞬就变成不言不语的冰冷尸体。“国君无能。”是的,国君无能,听说攻打他们的国家拥有一位野心勃勃的国君,他雄韬武略都独步天下,比他们如今那个大腹便便、满脑肥肠,贪图美色享乐的君主好了千倍万倍。“国都已破。”是的,连都城都已经被攻破,他们这座不起眼的小城为什么还要坚持呢?致也迷茫,他既然对国家毫无感情,那么谁来当王都可以。可是不行。致想起了那个收留他的老妇人。那时候的致也就十一二岁,衣衫褴褛、蓬头垢面,不论对谁都是一身尖刺,警惕着所有的东西,不论人或者物。偶尔遇见一个神神叨叨的奇人,说他是天煞孤星,他不懂什么是天煞孤星,却能听明白那人话语中的讶异。——会为周围人带来祸害,注定孤独一生。他愈发孤僻尖锐,整日躲藏起来,直到一个隆冬,晕倒在一个老妇人家中。老妇人家中栽了许多桂树,香气扑鼻,据她说,她的丈夫早早就去世了,儿子也去参军,家中只有她独身一人。老妇人收养了奄奄一息的他,给他吃、给他穿,慢慢融化了他浑身的尖刺。致无以回报,只能卖力地帮他干农活。某个午后,她坐在桂树树荫下为他缝补破旧的衣服,致无所事事,乖乖地坐在庭院里,看着地上蚂蚁爬来爬去。“既然你没有名字,那我就把我儿子的名字送给你。”她的儿子尚未娶妻,便战死沙场,过了这么久,都未曾托梦给她,让她梦里有个安慰。如今致的出现,无疑是对她另一个安慰,眼前的男孩极好看,即便是一身粗麻布衣,也无法遮挡他日后俊丽的眉眼。更何况,他虽然沉默,却乖巧体贴,让老妇又有了寄托。于是他有了名字,叫致。他不认识字,也不知道这字该怎么写,但有了名字,却足以让他欣喜若狂。可惜没多久,老妇人便因为风寒离世。致沉默很久,把妇人葬在院中桂树下。他决定去参军,临行前,带走一枚桂树种子,当作念想。春寒料峭,冰冷的山风刮在人脸上,活像是刀割一般,吹得人脸生疼。致抚摸城墙上干涸的鲜血,心头没有一丝悲伤。城中百姓早就在长达半年的拉锯战没了性命,这座城,已成空城。“致,我累了。”他一个同袍说,“这时候真希望他们快点打过来,让我死的利落些。”致心想,我倒也这么希望。不知为何,他在战场上悍不畏死,却一直活到现在,一直到退守这座小城,成为坚持着的最后几人。他的长矛上沾满鲜血,以一当千,飞速晋升为将,在他的指挥下,数次以少胜多,他本人却也屡次身受重伤,就连敌军都称他是不死的战神。可惜再以少胜多,他的同袍也一个接一个倒下。如今战神也快死了。最后一战就在眼前,同袍忽然大声地唱起了歌。同袍唱歌并不好听,荒腔走板,永远唱不到调子上,却莫名让人心里生出一股荒凉悲怆来。这首歌叫白日歌,朗朗乾坤,白日青天。它是战歌,是每次将士们凯旋时唱起的胜利之歌。天亮了,敌军压城。致与仅剩的同袍走出城门,冲进黑压压的敌军里,几个细小的人影很快被淹没,再也看不到踪影。致的甲胄被划破,肚腹上不知被谁划开一道狰狞的伤口,温热的血汩汩流出,那些黑甲的战士慢慢散开,围成一个劝,注视不死的战神最后的落幕。致眼神空蒙,站在原地,挺直得像一颗桂树。他喉咙里一股腥意,咕噜一声,大口大口的鲜血从他嘴里涌了出来,将他的下巴、颈项染得血红。致用尽最后的力气,将长矛插入土中,他握住长矛,笔直地站着,垂下头,在心里唱起了白日歌。正在这时,一支箭破空而来,穿过他的心口。他的胸前一阵冰凉,很快又变得温暖起来。他伸手护住胸口藏着的桂树种子,恍惚中看见老妇人对他微笑。“回来了?马上就吃饭了。”不死的战神,也会死,致的手滑了下去,咽下最后一口气,再没声息。他站着牺牲了。等了约莫一刻钟,沉默的士兵们**起来,敌将高声喊道:“战神已死!”士兵顿时叫嚷起来,欢呼雀跃。他们等待这一刻太久太久,如今就连不死的战神都死在了他们的铁蹄下,他们的王、他们的国,必将千秋万代!四肢的温度渐渐流逝,致陷入了长久的沉睡。胜利的士兵们将尸体放在一堆,堆满木头,就地焚烧。熊熊烈焰冲天而起,噼里啪啦的火烧声回**在山间。火焰熄灭后,他们上前一看,不由勃然色变,一时间惶恐莫名。敌将亲自前来,发现在灰烬尘土中,致的躯体毫发无损,仿若生人。他像是睡着了,静静地躺在焦黑的土地上,牺牲时溅出的鲜血消失得一干二净。整个人都显得平静而安详。士兵们都显得不安,一时间流言蜚语到处乱窜,最多的还是致是真正的神,他会复活,他会重返人间,报复那些杀死他的人。敌将听说,在这广袤的山脉里,有几座山峰。每当黎明旭日初升时,霞光会从山峰中喷涌而出。那几座山峰形似红莲花瓣,而霞光则是红莲上燃烧的火焰,能洗净一切邪祟与罪孽,当地人称之为——红莲道。他派兵将致的尸体抛到红莲道中,希望红莲业火能将他的尸体焚烧,不让他重返人间。五十年后,致的魂魄睁开了眼,在红莲道中苏醒。岁月的甬道忽然变得斑驳起来,无数凌乱的画面走马灯似的在眼前晃,路易刚从战死的记忆中抽离,还未看见冥土黑魆魆的天空,便又坠入无底的回忆中。一片雪花,落在他的脸颊。司马致伸手摸了摸融化的雪,若有所思。昆仑君大刀金马地坐在他对面,端着一碗面,大快朵颐,见司马致久久没有动作,他道:“愣着干什么?面要冷了。”司马致回过神来,连忙把双手放在碗壁上,感受着热汤滚烫的温度,他笑了笑:“我好久都没看见下雪了。”“你喜欢雪?”昆仑君疑惑。司马致道:“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他埋下头,挑起面条,开始小口小口地吃。正值元宵,城中张灯结彩,家家门口都挂起灯笼,点燃火树,夜空中绽开斑斓的烟火。华灯若乎火树,炽百枝之煌煌。司马致抬头仰望天空,说:“陆吾,你喜欢凡间吗?”陆吾吃完面,正撑着脸看他,冷不丁听见这句问话,他想也不想地回答:“说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司马致愣了愣,随后捧腹道:“你还真是活学活用。”元宵节后,司马致决定与陆吾一齐去昆仑墟。昆仑墟是陆吾的封地,是无数文人墨客的笔下,最向往的神山,他们穷尽想象,去描绘昆仑墟中神灵的宫殿与城池。可陆吾却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昆仑墟光秃秃的,什么都没有,就三条小溪,我都直接靠着山睡。”什么宫殿与城池都是虚的。司马致缄默,他哭笑不得:“你也太粗犷了些。”陆吾振振有词:“我平时就睡觉,也没别的事情要做,你要是想要宫殿,马上就可以修出来。”在陆吾的口中,九重天阙的神仙不是睡觉,就是想方设法来凡间玩乐。即便知道在凡间,他们大受约束,也乐此不疲。喜欢睡大觉的,有陆吾这种粗犷派,直接在雪山山坳一窝,就完美地同雪山融为一体,好几次都有别的神君来找他玩,愣是在昆仑墟团团转了好几圈,都没找到他。也有过得精致享受的,譬如东皇太一,一定要给自己修建一座华美的宫殿群,还找云中君给他弄了些流云薄雾,营造出飘渺的氛围。司马致听得忍俊不禁,他坐在白虎背上,肩上的阳离鸟啾啾地叫。昆仑墟坐落于天阙与冥土的相交处,在凡间也有昆仑墟的幻影,找到凡间的黑水,逆流而上,就能来到昆仑墟。“那若是在冥土,沿着赤水逆流而上,能到达昆仑墟吗?”司马致奇道。陆吾说:“不可能,赤水灵魂不渡、鸿毛不浮,如果在赤水河岸边上走,永远也走不到尽头,至于在赤水里,没有未尘君的帮助,会直接被赤水吞没。”他顿了顿,又说,“即便是神,也不能。”司马致一知半解,但并没有再追问。再陆吾口中,昆仑墟白茫茫一片,入眼的尽是巍峨挺拔的雪山,锋利陡峭。他笑着听陆吾讲述过去的生活,可心里却总觉得隐隐不安,他也不知这股不详的预感来自于哪里,只道自己疑神疑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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