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能让艾雷白死,我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白莎莎的眼里闪烁着激烈的仇恨,如同沸腾的熔浆一般翻滚。罗兹皱着眉头:“如果只是为了复仇,你不用这么麻烦。虽然可能有点难度,但如果格斯能够一起助力,我完全可以替你暗杀了那个肯特王子。”“太便宜他了。”白莎莎甜甜地笑了笑,笑容里的血腥意味却浓厚得让人发冷:“怎么能这么轻易的死了呢。我要让他眼看着自己的国家易主他人,眼看着自己从王座上跌落尘埃,深刻地体会到恐惧和绝望的滋味。上次问格斯要的刑法大全里可有不少好玩的东西,不在他身上轮流来一遍我怎么能满足呢?”她突然又收敛了笑容,低下头来看着自己的手,喃喃道:“我现在还是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摸着他那头细幼头发的触感,还有那软软香香的小手……也许在肯特的眼中来说,艾雷只是一个普通的奴隶,杀了他就和踩死了一只蝼蚁一样,不会产生任何感觉。但是我不一样,我不一样……”白莎莎抬起头来看到罗兹担忧的眼神又安慰似的笑了笑:“别这样看着我,我没被仇恨蒙蔽了理智。报仇只是顺便的,守护才是我最大的目的。暗杀这条路不适合,最重要的理由也是因为这个。杀了他虽然能报仇,但是不会带来任何其它的利益。我想你也不至于天真的以为杀了他,我就能成为这个国家的王吧?老国王虽然昏迷着,但是如果王子死了接下来就是手下的大臣们争这个王座的混乱时间了。而想来他们也不会再有人愿意和我这个随时翻脸杀人的家伙合作了。我们又将变回几个人对抗全世界的状态,假如我真同意了你刚刚的提议的话,这才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的表现。”“虽然现在的我所依靠的几乎只有自己的身份和头脑。但只要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慢慢获得自己想要的力量。到那时你就不用担心我为了利益而把自己卖了,在没有力量时才需要做交易,当拥有了足够的力量时……咦,你是?”白莎莎话到一半突然望着罗兹背后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在罗兹转头的同时,她以最快的语速,尽量大声地喊道:“格斯,以你最快的速度马上到达我的身边。”虽然是非常老套的转移注意力方法,但是罗兹与白莎莎到底不是真正的敌人,他的心里对于白莎莎并没有应有的警惕性,再加下唱作俱佳的表演使得白莎莎的奸计成功得逞。趁着这个间隙一道黑影真的飞速冲到了白莎莎的身边,苍白的皮肤黑色的短发红色的眼瞳,不是格斯又是谁。格斯和罗兹都显得有些惊讶,几乎同时开口询问。“你怎么知道我在?”“你怎么知道他在?”“很简单。”白莎莎耸了耸肩:“你们是朋友不是吗?我现在睡觉基本很浅的,从我被你抱着跑了这么远才醒看得出来你大概是用了些药。否则也没这么容易过威拉德这关,按以前的经验来说你用的药基本都是格斯做的。你们也明显互相很了解,那么格斯对于你现在的行为估计早就可以预料得到了,说不定药都是他现场提供给你的。就算不是,你用他自己的药能不能迷倒他实在是个问题。而且他的想法大概和你一样,只是他不方便直接抓我跑路。因为灵魂契约的关系,就算他抓我跑了,我只要一醒命令他送我回去,他就得乖乖送我回城堡。我知道他虽然不能骗我,却可以隐瞒不说,只等着你替他把事情做了,他则偷偷跟在后面不让我发现就是。当然这只是推测,不是百分百可以确定,但是可能性有百分之八十以上,我当然要试一试。就算我猜错了,这么诈一下没人出来除了比较丢脸我也没有别的损失。”罗兹和格斯互相看了一眼,罗兹苦笑着说道:“宝贝,你也太聪明了。当你的男人感觉压力好大,估计只要敢在外面稍微勾搭一下不但马上会被你发现,而且都能被你不动声色的直接弄死。”格斯则是显得有些懊悔地说道:“果然不该一时冲动重新订了灵魂契约……”白莎莎很得意地笑了笑:“我刚刚说到哪了?哦,对了说到力量,当没有力量时就需要使用智慧的手段交涉交易来获得想要的结果。但是如果拥有压倒性的力量就不一样了,比如现在。我特地和你说了这么多话,其实真正的原因不是因为我想说服你。我知道你既然决心带我出来了,也没这么容易动摇。我只是猜格斯应该跟着你,却不知道他究竟跟得多紧,万一我突然喊他但他其实听不到就尴尬了。我要给他点跟上来的时间嘛,嘿嘿。”白莎莎说着站起来努力拍了拍格斯的肩:“现在我手上的力量,有一个死灵法师和一个精灵弓箭手,做为盗贼来说,正面对抗他们不是什么好选择吧?虽然我确实是舍不得对你下杀手的,但是这点我们双方是同样的,你也不舍得对我下杀手,而且对于格斯这种家伙没有银器你就算下杀手也没用……所以结论已经出来了,你带不走我的。如果你真的不能忍受我的行为,我想你还有其它的选择……”比如离开,这句话白莎莎并没有说出来,但是聪明如罗兹当然不会不知道。于是他脸上的笑容显得更苦了:“在爱情的角力赛里,谁先动心谁就输了。被爱的人永远有持无恐,爱人的人却别无选择。而我自从遇到你就输得一败涂地。你看,你可以轻易狠心赶我走,而我却放心不下你。我早该认命,无论怎么斗都斗不过你的……”最终这场“偷人”风波以三个人悄悄回到白莎莎的寝室而告终。一路上格斯一直散发着比冰块还冷的寒意,罗兹则一直是一张苦笑的脸。白莎莎一声不吭,该说的能说的她都早已经嘴炮过了,她也想不出其它什么能安慰他们的话。事实上不只他们,就算是一张扑克脸的威拉德实际上也许心里比他们更波涛汹涌,只是他永远不会主动表现出来让白莎莎知道。只要是白莎莎自己的选择,他很少会来干预。做为一名骑士,威拉德远比格斯和罗兹擅长隐忍。盛大的订婚宴,大厅内几乎每个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白莎莎的身上。惊艳,好奇,妒忌,羡慕,饱含各种感情的目光像蘸了油的刷子,把白莎莎浑身上下刷了一遍又一遍。女人看女人的眼光远比男人看女人更为挑剔,望着周围这些女人对她的妒忌之色,白莎莎就知道自己今天应该是当得上艳惊四座,倾国倾城这类词的。当然也有可能这妒忌是源于她即将和一个标准的白马王子订婚。肯特不但是一个真正的王子,而且他还很年轻英俊,不但很年轻英俊,看起来还很温柔可亲。奥亚至少有九成的适婚少女整天梦想嫁给他。就算是不适婚的,也会偷偷在脑袋里遐想一下,反正也不犯法。订婚的仪式果然盛大而奢华,不过和其它所有的皇室婚礼一样,一板一眼乏善可陈。唯一可能算是比较与众不同的是白莎莎对于订婚戒指的要求。白莎莎提出对于婚戒有特别要求的时候肯特王子并没有觉得意外,对婚戒有特殊执着的女人白莎莎肯定不是第一个也绝对不会变成最后一个。只是她当真的把要求提出来后肯特王子还是有点哭笑不得。王子的想法有着根本性的错误,白莎莎并不是对于婚戒的外形材质有所要限制她要求的是一个空间戒指,她早就觉得格斯的空间戒指很方便,反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都得多带个戒指,果断能诈就诈,要个实用性强的。肯特王子惊讶过后倒是饶有兴趣的笑了笑:“我的未婚妻阁下,您处事的原则倒是和我有些相像呢。不管是什么物品,果然还是实用价格最为重要。”白莎莎也笑了笑没说话,不过她心里的想法是反正不要我的钱,当然越贵越好——就算是最差的空间戒指也比那些宝石戒指昂贵得多。婚礼完毕的第二天,王子就告知白莎莎他将御驾亲征,前往战争的最前线鼓舞士气。当然做为他未婚妻的白莎莎也必须陪同前往,因为她本身也就是提高士气最好的手段。白莎莎当然没有拒绝,于是她才在皇城中稳定居住了几天,就又开始踏上了旅途。这让她长吁短叹的感慨自己真是个流浪的命,根本就没有能够好好歇住脚的机会。不过感叹归感叹,这皇家的出游显然比她曾经的流亡要舒适奢华得多,这巨大的马车,柔软的车垫,快速而平稳的前进让人根本感觉不到自己是在前进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