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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吃错药

作者:Grenada 字数:3224 更新:2023-12-02 20:52:09

秦殊想,今晚如果不是他吃错了药,那就一定是陆追吃错药了。他的脸侧,也就是陆追手刚触碰过的地方,也许因为一些心理作用在作祟,他总觉得那片皮肤在灼灼发烫。烫得他脸烧红。陆追这个行为,有点儿过于亲昵了。放在任何人的身上,这个动作都有一点儿突然、有一点儿冒昧。尤其对于认识没多久的人来说,确实还有一点儿的不合适。但旁边的这个男人,把蹭脸这个动作做得自然极了,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好像那时那刻,他就应该那样做似的。秦殊逐渐地发现,陆老板的脸皮之厚,可能远远超出了他的想象……他捂着一张羞红了的脸,在心中无力地呐喊:陆追你怎么这样!你是流氓吗!虽然心里在默默吐槽陆追的厚脸皮,但秦殊其实并不讨厌这个触碰。甚至于此时此刻,在他的胸腔之中,有一些新鲜的、惴惴不安的兴奋感,随时准备要“破土而出”。兴奋对于他这个性格平和的人来说,是件少有的事情。这种兴奋感,形容起来,有点儿像乐队演出之前,他站在后台望着观众席时,内心的那股心潮澎湃;又或者像是在录音室,忽然来了写歌灵感时的那份思如泉涌;还或者是,他高二那年,第一次看到两个男人抱在一起时的魂惊魄惕。嗯……最后这个,对于当时的他来说,不是一般的震惊。他记得那是在一个学完习后的凌晨,宿舍楼二楼的卫生间里。他莽莽撞撞地闯进去洗漱,出门时,却在厕所的一个隔间里,瞥见了令他脸红心跳的一幕。他那时,才刚确认自己的性取向不久,本来性格就比较独的他,没将此事告诉给任何人,仅仅会在深夜里自己琢磨一会儿,琢磨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他思前想后,从开始上学起,他也没和女孩子起过冲突、有过矛盾,按道理讲,他是不讨厌女孩子的,可怎么就会对男人之间的感情,有了不该有的那份好奇和向往呢?高二那时,他刚提交了文理科的分科申请表,没跟任何家里人商量。事实上,也没有家人能够和他商量这件事。奶奶常年住在乡下,每周末他回家的时候,她总问他吃得好不好、和同学相处得如何。文理分科的事情,即便他问了奶奶,她也是不懂的。而且奶奶一向关爱他,如果知道了在这件事上她帮不上什么忙,奶奶一定会觉得愧疚的,所以他没有跟奶奶提这事。他的爸妈,说实话也指望不上……在他们俩离婚后,老爸依旧在外地做生意,每天忙得脚不沾地。而他老妈,虽然和他在一个城市,住的地方也离附中不远,但秦殊很少去找她,原因是——她已经有了自己的新家庭。老妈的新家庭很好,他没必要去影响他们一家人的心情,没必要让老妈觉得难做。他那时总觉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奶奶将他看得重要,他对于其他任何人都是可有可无的。周内时他住宿舍,除他以外,其他室友都是本地人,他和他们的关系既算不上热络,也然也算不上冷漠,就是普普通通的客客气气。每到周五,其他几个本地的室友会相约一起出去玩,他们很少叫秦殊,秦殊也并不想去。他会戴着耳机坐两个小时的大巴车,回乡下的奶奶家住两天,周天晚自习前再回到学校。学校里,既没有他在意的人,也没有什么在意他的人,平平淡淡,独自一人,秦殊就是这样走过来的。但那天撞见两个男同学在厕所亲热的一幕,对他来讲,无亚于寂静湖面上乍起的惊雷。他回到宿舍后很久才回过神,躺在熄灯后的宿舍**,他脑海中翻来覆去的一个念头是:原来,我也不是那么孤独的。他并不认识那两个男同学,在之后的日子里,也从没有特意去寻找和留意他们,然而那两个陌生又勇敢的男生,给了那时的秦殊莫大的勇气,让他看到了一个,能容纳自己的世界。就像秦殊小时候,他很喜欢看一些关于宇宙的纪录片,或者书籍。他觉得宇宙是一个很大的东西,在乡下的凉席小**躺着看星星的时候,他总觉得平静。广阔的星空容纳他,让他觉得自己是被保护的。他又想起了自己上高中的时候,学校曾开设过一学期的心理辅导课。第一节 课讲的是四种气质类型,周围同学都对各自的测试结果非常好奇,秦殊也不例外,他记得清楚,他测出的结果是“粘液质”。粘液质的人,他们的特点是——安静,严肃,冷静。类似兴奋激动的情绪,在他身上是很少有的。他成长至今,遇到过的能让他兴致高昂的事物,极少。一旦出现,他会很想要抓住,就像他人生里音乐的出现一样,像每一个愿意听歌的听众一样。因此遇见陆追,即便他不知道未来会怎样,即便他和陆追看上去很像两个不同世界的人,他也很想要抓住对方试试。伴着这份期许和不确定,他默默而不动声色地——将目光转向了身侧的男人。陆追整个人似乎都陷进了皮座椅里,神情倦怠,虽然刚刚才跟他开过玩笑,但看上去确实是有些累了。也是,经营“云顶”这样一间大规模的酒吧,无论如何应该都不轻松。秦殊想。至于作息……会不会常常是等到酒吧歇业了才睡?每天天亮才睡觉,这样也太辛苦了。秦殊眨了眨眼睛,情不自禁地望着陆追的脸。他长着一副很难让人不注意的脸。眉骨到鼻梁的弧度,自然流畅不说,又十分挺拔。这副相貌看上去是很傲的,一副总是睥睨着人的天之骄子的模样。他的眼尾上敛,又因为总爱垂着眼眸看人,显出一些说不上是敷衍,还是漫不经心的情绪来。黑发随意搭在额前,像是他随手抓出来的,却比别人精心打理的造型要更加好看。啧,不做模特或是演员,可真是有些浪费。但秦殊一想到这人混不吝的举止神态,顿时觉得作罢,有了这样的偶像,他的粉丝一定很容易“塌房”,陆追还是做一个酒吧老板比较符合他的气质。开着车的陆老板,脸上一直没什么表情,所以秦殊也判断不出来他此刻在想什么,心情又如何。不过,秦殊觉得,陆追可能自小是被旁人注视着长大的。因为接受过太多不同的目光,所以对别人的视线完全免疫,可以说是无甚在意、习以为常。就像他已经悄悄看了陆追好多眼,但后者似乎完全没注意到一样。这种好像什么都无所谓、都任你看的坦坦****,是秦殊心里由衷羡慕的,这是真正自信的人身上才有的特质。秦殊就做不到这点。平时但凡有人多看他几眼,他会立马察觉到,随后会感到浑身不自在,胳膊不是胳膊、手不是手的。当然,这种拘束和紧张,在他唱歌、弹吉他的时候,会得到些许的缓解。在秦殊的生活里,他很在意所处的环境是否舒适。至少在他能掌控的“生活圈”里,他需要绝对的轻松自在。偶尔,他也会很羡慕那些看上去就很舒适自洽的人,比如毓文,比如正坐在他身旁的陆追。即便迎着密布拥挤的人群,他们做任何事情也都自然舒展,有条不紊,给人“赏心悦目”的感觉。对,用一个词儿来形容陆追的话,就是这个词儿,赏心悦目。陆追究竟有多“赏心悦目”,从秦殊的目光落在他身上的时长就足以看出了。这会儿,陆追的左手正随意地搭在方向盘上端,因为距离够近,秦殊看清了他小臂上的纹身图案。他之前好奇极了,但从没看清过这个图案。纹身图案面积不算大,也许是因为有陆追白皙的肤色相称,纹身便显得愈加色泽分明。秦殊以前总觉得,拥有纹身的人,是社会哥,是古惑仔,是很不好惹的人。他承认,这确实是他的刻板印象。因为陆追小臂上的这个纹身,实在是漂亮极了。纹身以干净细腻的皮肤为底色,在其上勾勒出了最绚烂的色彩,和最精美的纹样。看样子像是日式纹身,有轻舟小船,有海浪,让他莫名想起那幅著名的《神奈川冲浪里》,还有层层叠叠的红色枫叶,但更多的,是他叫不出名字,却开得十分灿烈的花朵。花和叶纹得都相当细腻,每一绺茎叶的脉络都极为生动鲜活。最让秦殊惊讶的一点,是纹制这幅图案的笔触很不寻常。即便笔下是看似最为娇柔的花朵,一勾一回,却也大刀阔斧,花蕊还做了夸张的艺术处理,乍一看,这图案属实是“烈”了一些。作者有话说:小殊是个情感很细腻的人,他如今的性格,和他的经历很有关系。我发之前又改了一遍,希望能把他的心路历程讲得更好。另外有些读者肯定已经猜出来,陆哥的纹身就出自于青山戴平。他是前两章提过的陆追好友,一个从精神层面上很能理解陆追的人。作为同性恋者,在大环境下实现自我认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正是因为陆哥和小殊各自不同的成长历程,他们才能拥有更成熟的感情和更坚定的信念。之后的剧情基本都是进行时了,回忆的内容不会再多,还请大家继续关注陆哥和小殊的甜美恋爱!多多与我互动!(睡觉去了,我和本章的陆哥一样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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