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忠的带领下, 林欢来到了后院。不得不说这庄子是真的太大了,前厅后院,花园小山, 弯弯绕绕的不少时候才到了地方。李忠上前敲了敲门, 禀报道:“主子,林小哥过来了。”接着就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 “进来吧。”李忠转头看向林欢,示意他进去, 来的路上, 他已经将主子的禁忌之类的话跟林欢说了一遍,只要林欢不出差错就没什么大问题。林欢知道这家主子有病在身,自然比一般常人的规矩要多的多。他将李忠的话一一记在心里, 就怕自己万一有什么失误连累到主人家的病情,这就不太好了。林欢点点头, 将门推开一道缝,自己迅速的闪身进了屋, 然后随手将门关上。一进屋,一股热浪迎面扑来。刚刚在外面还是数九寒天, 这里面倒像是阳春二三月,温暖宜人。林欢四下里张望打量了一番, 原来屋子角落都放上了暖炉,难怪这屋子里这么暖和。已经有丫鬟迎上前来,朝他福了福身,“主子在里屋,还请跟奴婢来。”果不其然, 里面传来一阵熟悉的咳嗽声, 林欢点点头以示谢意, 跟着丫鬟绕过前面的屏风。眼前豁然开朗,抬眼就见到窗下的小榻上斜斜靠着一个雍容华贵的年轻郎君。这人眉目清俊,许是因为生病的原因,脸色有些病态的苍白。他一身华丽锦袍,脖子上的白狐裘围脖将下巴遮了大半,更衬得一张脸雪白如玉。上方的窗户不知道用什么材质的纱布遮住,透明如蝉翼。能严严实实的挡住寒风,又能透出外面冬日的暖阳,在那人身上透出一层光晕来。林欢呼吸一窒,一时间竟然找不出形容词来形容。当初他曾隔着马车帘子,见过这人的手,那时他还在想,这样漂亮的手的主人会是什么样子的。现在见到了,心中不由感叹,果然,美人是不分男女的,这人比电视上见到的明星更美更有气质。见他似乎呆住了,旁边的丫鬟怕主子怪罪,连忙拉拉他的衣袖提醒。林欢这才醒悟过来,想到现在这个社会,自己应该要行礼才是,连忙揖礼道:“见过李……郎君。”他想了想,才想了一个合适的称谓。现在这个世界,有男人女人哥儿,女人就不说了,大体称谓都差不多。不过男人和哥儿却有不一样的称呼,有地位的汉子一般都是称作少爷或郎君,而哥儿却被称为公子或哥儿。为了不失礼,林欢依样画葫芦,还好这点他来之前还是做了些功课,正好能用上。正在看书的李槿听到声音这才放下书本,抬眼看了过来。这一眼,林欢觉得异常眼熟,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他庆幸自己的记性还算好,再加上这样出众的郎君,只要是见过,都不容易忘记的。所以只想了想,就已经想起来了,当初自己第一次去碧心堂推销蜜枣时,就曾见过一面。只是当时他正不安的等秦掌柜回消息,一门心思全然扑在蜜枣的买卖上,并不曾注意其他。加上当时这人从楼上下来并未停留,他也只是匆匆一瞥,真真正正的算作一面之缘。即便如此,他还记得自己当时心中的惊叹惋惜,如此芝兰玉树俊美无俦的郎君,可惜是个病秧子。林欢并没有将这一面之缘说出来,他怕人听了以为他是在套近乎,反而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观感。“林小哥来了,咳咳咳!不必多礼,坐下说话吧。”李槿温和的道。林欢被他这一眼,看得有些手足无措,笑了笑,拘束的坐下来。他自问自己一向心大,什么场面没有见过,不会惧怕任何人,可偏偏面前这人的气场强大,只一个眼神,就让人莫名想服从。林欢自嘲一笑,重生前他是个普通人,到这里后更是底层平民,没想到遇到这样一位贵人,竟然自惭形秽起来。对方温和有礼,倒像是个读书人,他调整好了心态,这才道:“多谢郎君。”李槿见到林欢从一开始的拘谨,到现在只不过几息的功夫就已经神色如常,很明显已经调整过来了,这令他不由又高看了几眼。京城之中,便是朝中官员,在他的气势威压之下,也没几人能顶得住,这小哥儿给他的惊喜真是不少。他刚刚那一个眼神,的确没有收敛任何的气势,为的就是想考验他一下。作为一个皇族中人,王者的气势从小就刻在了骨子里,与血脉融合,没人敢违逆。他深深看了一眼林欢,摆摆手笑着说道:“说了不用多礼,本……我还没谢你送过来的蜜枣呢,谢来谢去,岂不是没完没了了?”李槿话语温和亲切,让林欢彻底轻松下来,对他更是好感大增。原以为这样的贵人多多少少会矜高倨傲,看不起自己这样的平民,可是这人言笑晏晏,待人如春风拂面,让人不由自主就想亲近。想想也是,之前虽然未谋面,可是这人却帮自己解了好几次围。如果他真看不起人,想来只袖手旁观足以,有何必让李叔出面相助?想到这里,林欢对李槿也放下了一开始的戒备之心,找回了曾经还算熟络的感觉,笑道:“如此,我便真不客气了。”李槿心中也从未如此轻松过,这林小哥仿佛有一种特殊的气质,很吸引人,让人情不自禁想亲近。“我听李忠说,你来是想要租佃庄子的地种?”李槿率先开口问道。“正是,如今我与林家已经分家,自己一个人没有田地,又无一技之长,为了生活下去,只能租地种。只要自己辛苦一点,想来生活是不成问题的。”“地里的活计都是汉子做的,咳咳!你一个哥儿,不应该选择早点嫁人么?如此有了依靠,自己也能少受些苦。”李槿劝说道,到底也相识一场,他不忍心林小哥选择走一条艰难的路。没想到林欢听了这话,坚决的摇摇头,“很多人都是这样说的,在他们的思想中,女人和哥儿就应该依附汉子过活。可我却完全不这么想,每一个人都是一个完整的个体,没有谁就应该依附谁的说法。古有木兰从军,更有满门忠烈女将,便是前朝还有哥儿考中状元。试问他们哪一个不是自己活的精彩,他们的故事家喻户晓,流芳百世。”林欢顿了顿,继续道:“我不求与他们一样留名于世,却能选择与他们一样,走自己的路,活出自己的样子。”李槿这样的话,林欢听过太多了,他也知道这是这个时代人们的普遍认知。在他们眼里,只有这样,才是他一个哥儿应该走的路,他们也都是在为林欢打算。所以林欢听听也就过去了,而他的想法也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因为他知道,自己想要独立自主的想法在这个世上是与世不容,特立独行的,没有人会接受。然而,在这里,他却忍不住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因为,之前在仅有的两三次接触中,他们也说过几句话,也算互相有点了解,每每自己说的话都能被他理解,让林欢心中早就将他当成了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知己好友。今日初见,对方的语气也是带了丝许真切关怀的。林欢也不想这人误会自己好高骛远什么的,所以才一股脑儿摊开了说,只希望他能理解自己的想法吧。李槿闻言沉默了半晌,真没想到一个小哥儿能说出这样的话来,确实令人深思。两人谁都没有说话,一时间屋内静谧下来。“咳咳咳……”李槿的咳嗽打破了沉寂。“你没事吧?”林欢见他咳得厉害,有些担心,不由关切的问道。李槿朝他摆摆手,断断续续的道:“老,咳咳,老毛病了,不碍事。咳咳!”林欢眉头一皱,不动声色的搓了搓手中的印记,透明光幕亮起。他心随意动直接让系统检查起李槿的身体来,自从上次李老爷查出病症之后,这系统似乎有多了这么个功能。对林欢来说,这也挺好的,医疗民生都保障了,他也不用担心一个伤寒什么的就要人命了。“胎毒?”林欢一脸莫名,对于系统给出的答案摸不着头脑。林欢小声低喃,却传进了李槿耳中,他眼眸一黯,这林小哥竟然一眼就能看穿自己的病症?没错,他这病的确是从娘胎中就带着了。宫中太医也都说是从娘胎出来就带了弱症,用太医的话来说,换做平常人家只怕已经早夭了,幸而生于皇家,各种珍贵药材耗着,还能多活些年。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能慢慢调养,若要根治却很难,还需研究药方。只是研究了二十多年,这药方也没能研究出来。也是眼看着没什么指望了,他四哥才会另辟蹊径,去相信手下神棍的胡话。李槿咳嗽平息下来,抬眸看向林欢,“林小哥刚刚说什么?你知道我这病症?”李槿因为剧烈咳嗽,眼中起了一层濛濛水雾,双颊也晕红一片,让本就清冷的人染上了些许人气。林欢几乎看呆了,等李槿再次询问了一遍,这才回过神来,有些懊恼,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我就是瞎说的。”“不,你说的很对。我这病症是从小就从娘胎里带出来的,大夫说是胎生弱症,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胎毒。不知林小哥是怎么看出来的?”李槿盯着林欢的眼睛缓缓说道。林欢心中一咯噔,要完!都怪自己多事,没事查什么查?这下好了,要怎么圆回来?他脑袋瓜子飞快转动起来,挠挠后脑勺不好意思的忽悠道:“我……我之前遇到过一个游方大夫,听他说过你这样的病症。我又不太懂这些,刚刚看你这症状跟他说的好像差不离,这才贸然说出口。还请李郎君莫要见怪。”“哦?是吗?原来如此,如若不然,我都以为林小哥会医术了。不过你也知道,我来这里就是为了养病,更是想寻名医治病。不知林小哥你说得游方大夫在哪?可否帮我引荐一二?”李槿微一挑眉,漫不经心的笑道。他阅人无数,自然知道别人话中的几分真几分假。林欢在他面前撒谎做戏,他又岂会看不出来?如此看来,这人跟镇上李家人说的也不可尽信了。这林小哥定然藏着秘密,一般人怎么可能一眼就看透他的病?呵呵,很好,这么多年来,面前这人是第一个能让他感兴趣的。看来,他应该要了解对方更多才是。林欢当然不知道李槿心中所想,此时他心中有鬼,又哪里去找得到虚无缥缈游方大夫引荐。此事当然不可能应下来,连忙道:“额,那游方大夫早就四处云游去了,走之前也并未提起过会去哪里,所以此事我只怕是无能为力。”“啊!这样啊,可惜了。”李槿不无遗憾的叹息道。“咳咳咳……有道是天意弄人,看来这一切都是天意啊。罢了罢了,我这病,也活不了太久,咳咳……”林欢心中一跳,偷偷看了一眼李槿的神色,就见这人脸上淡然无波,仿佛早就看透了生死。“那个,那个,话不能这样说,你这病应该也不是什么大病,慢慢调养,总会好的。”李槿摇摇头,苦笑道:“你倒也不必安慰我,我自己的身体情况自己清楚,总归不过三五年……”“不会的,你这病是有法治的……”林欢口快,一句话脱口而出。见李槿望过来,立即察觉到了不妥之处,反应极快的道:“那个游方大夫是不是名医我不知道,不过我却知道他说过有药方治此病。李郎君切勿悲观放弃,说不定机缘巧合之时便能觅得良方治病呢。”李槿修长的手指敲了敲案几,嘴角微勾,“你说的也对,那便借你吉言,希望真能有这一天吧。”说到这里,他才不动声色的转移话题,“你既然决定了要租佃庄子的地种,我也无话可说……”林欢听他进入正题,立即坐正了身子,仔细听着。李槿微微一笑,“我可以租地给你,至于地租……”“我明白的,地租别人给多少,我林欢半分不会少。”林欢有这个底气,从李家那里得来的五十两银子,请人盖房请流水席花费了一点,也不过是九牛一毛,剩下的交十年地租都够。况且他还有蜜枣的买卖分红,以后种出红薯来,新鲜的吃食买卖不愁赚不到钱。其实他拿着李家给的五十两银子,也能买下几亩地的,只不过思前想后还是觉得此时不宜张扬。财不露白,他现在什么都没有,更没有保护自己财产的能力,此时置地只能引来旁人的觊觎,不说其他,便是林家人闹腾起来他此时也疲于应付。等他缓过几年,一步步赚到钱,到时候再置办田地产业,那就是他凭着双手努力挣来的,也就没人会说什么。到时候就算林家人想整什么幺蛾子,分家几年了,早就尘埃落定,便是闹到官衙,到时候他也站在有理的一方,林家根本就不可能从他身上讨得便宜了。“……”李槿本来还想替他减租来着。只是听他这么一说,到口边的话反而说不出来了。也是,林小哥本来就是自立自强之人,若是自己这般开口,只怕他心中反而会觉得自己瞧不起人,这样一来只怕朋友都没得做了。想到这里,李槿自然点下头,这件事便这么定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