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活了。没什么意思。所以,临死前把郑成刚拉下地狱,是我死得其所。他的死对我来说重于泰山,我的死轻如鸿毛,那天和姜小茴一起看《让子弹飞》,姜文指着周润发演的黄老爷说:“没有你,对我很重要。”没有郑成刚,对我来说很重要。他好像一个粘毛器,沾满了我过去的悔恨,藏污纳垢地卷着一层层的痛苦,卷得太大太臃肿,成了个定时炸弹,我只能抱着他一起沉入大海,在海底惊涛骇浪,然后我和他的碎片用来喂鱼。那时,坐在炕上,我就是那么想的。他真应该换个地方住,而不是扭头窝囊地回到他妈捡废品的屋子里。虽然没有我生活的痕迹,但我长了一双红外线的眼睛,看见了许多擦不掉的污痕。比如说吧,就在我坐的这个炕沿上,我的脑袋像大摆钟似的砰砰嗑在上头,郑成刚扯着我往上撞,我坐在这里都觉得嗡嗡作响;还有眼前那面灰墙,上面溅满了韭菜炒鸡蛋的味道,他喜欢吃饭时发脾气,摔盆摔碗,春天的韭菜生得嫩绿青翠,没有半点涩味和劣臭,在金黄的蛋液中泼出去,滋啦,刚端在盘子上,就猛地飞到了墙上,粘得像块残缺的海南岛地图;这地上,郑成刚的妈哭喊着她死了算了,郑成刚跟她要钱,她说没有钱,被一巴掌掴在地上。打母亲这事过于缺德,一向站郑成刚的邻居都来谴责他,他做不了人,跪在地上哐哐磕头,话里明里暗里说我教唆他,是婆媳矛盾的延伸。这么个人,对我恶劣,对他的妈妈也谈不上半点孝心,唯一能提的,就是对他女儿好。小时候,抱着出去看灯,小孩丢了三块钱,他也不恼,偷偷塞给她十块,跟她说别和妈妈说,小心她骂你。长大一点,咯吱咯吱逗她笑,允许她看电视,给她玩手机,她骑在他脖子上也不恼,笑呵呵的。我想,再怎么坏,他总不至于因为恨我,迁怒到宁宁身上。我走了。到头来,什么好不好的,爱不爱的,竟然是个幻觉。我亲手把女儿留在了郑成刚身边,一个丧尽天良的人,我罪无可恕了,再怎么自私,也没办法去过新日子了,非得和郑成刚面对面地较量一场。要么,他暴起杀了我,判个两三年,要么,我杀了他,多判点日子,可最好的结果就是,我杀了他,我也死了,恶人死了,罪人也没了,我们这个家烂到自己锅里,没蔓延到外头再害人去。郑成刚躺在地上犹如死狗,我提着刀骑在他身上,他猛地咕噜一声,被我压出一口秽物要吐,却醉得翻不过身,堵在嗓子眼里,咔咔地翻着白眼咳嗽。我按住他的脑袋,让秽物顺着喉咙流出来,他咔咔咳嗽吐了满脸的脏东西,酒气和臭气一并喷射出来,飞溅到我的袖子上。曾经我也多次扶起这个烂人,背进家里,一边骂一边给他盖被子,怕他死在街上。有时候他喝醉酒分不清冷暖,大冬天零下十来度,在绿化带里脱衣服,脱得只剩一条裤衩,还是我叫他的狐朋狗友,开着车把人拖进家里,醒来,也不记得是我把他从垃圾桶里救回来。这一幕场景我太熟悉了。吐完了,郑成刚有点儿清醒了,但也清醒得有限,糊里糊涂地眯着眼看我,陡然发现我不是个梦,我真的骑在他身上,手里还拿着刀。他想抬胳膊,却使唤不动,嘴里还叫骂着:“你要杀了老子,你敢?你不敢,你个便宜货……就是,贱。”刀子横在他脖子上,只要我捅下去,一切就结束了,郑成刚一家都化了灰,我甘玲也跟着殉了葬,全都烂在一个屋子里,不妨碍别人。但到底,还是妨碍了别人。我,甘玲,把幼师姜小茴拽了进来。说起来,要是宁宁还活着,一定得说我真没道德。我拿了人家的钥匙,在一个被窝里睡觉,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正经地约定了未来过日子,还骗了人,说着明晚去找她,实际上也没打算活过今晚……我们这口烂肉锅里滑进来一只长毛兔子,被这滚滚的汤烫着了也不吭声。我很怕那只兔子,受了苦也不叫喊。好像她们教里有句话,就说忍耐无声,就是种被尊崇的美德似的。【注1】她总是劝我放弃复仇。听起来,是多么圣母的一事儿。哦,圣母也是她们那个教的,她还是个原教旨主义圣母,非要坚称世界上本没有圣母,说的人多了,便有了。我能理解。要是用什么其他神的意思说,我杀郑成刚,就沾上了业障,哪怕我这事儿是复仇,也还是会酿成苦果。他自己的恶是他自己的因果,我只能管好我自己,给自己行善积德。可偏巧是,我没了那个活下去的心思,就是杀了他让我转世投胎变得猪狗不如,我也心甘情愿,我过得好不好另说,我非得把郑成刚弄死才好。郑成刚不知道自己正在鬼门关上站着,看着我,非常竭力地从脑子里搜刮出完整的句子来要说:“你还知道,回来,贱货。又是,跟男人跑了……没有男人,你活不了。”是,因为我遇到郑成刚过于轻贱地跟着他走了,他和他母亲一直看轻我。我是不自重不自爱的女人,我没有要彩礼,没有带嫁妆,没有这些财物替我压秤,我轻飘飘的不受尊重。我很想回到过去,走上列车,在我自己看向郑成刚的时候踢翻那个要摸我的乘客,让我把我无处安放的爱意硬塞回去。我是出于爱跟着他走的,我不得不说我真的为郑成刚而心动过。然而我又想起姜小茴,姜小茴呢?她跟我走,难道要了彩礼,付了嫁妆?她与我相同,没有父母撑腰,浮萍似的一个人生活,我要欺负她,她有什么办法呢?她是出于什么心情要跟着我?发来了那么多攻略,好像未来的美好有千万条路可以选,又变得黏人,我简直不敢去看屏幕上她的话,是为什么呢?我有什么值得被她重视的,我连见义勇为都没有,甚至我就是那个欺负她的暴徒,她为什么因此而对我这样信任?郑成刚努力翻身,我猛地一晃,才意识到自己走神了,刀子走偏半寸,在他脖子上划出一道细细的血痕,血渗出来,郑成刚哇呀一声,却不是为了疼痛,而好像是闪了腰,徒然地抓着地。到底还是三十来岁的壮年男人,又吐了一轮酸臭的秽物之后,居然还能扶着墙跌跌撞撞地爬起来。我发现我没办法像切菜似的切掉他的脑袋,也没办法像切西瓜似的利落下刀,我没有杀过人,他的血管和皮肉在我指尖下流动,像跑过了一串串活人,于是他翻身起来时我跳开了。“你,回来,干什么的?”郑成刚想指着我的鼻子,但他眼里我可能在不停晃动,他立即大喊一声,“别晃,晃你妈呢晃,站好了!”我看到他自己在摇动:“我回来杀你。”我没有这么平静过,郑成刚像是听了个笑话似的,笑了半声,又笑不出来了,噗通一下跌在炕沿,摆着手:“我不跟你闹,你爱跟,爱跟谁过跟谁过。老子,没有娶过你。法律上,没有郑成刚的老婆……你滚开。我要睡觉。”我就忍不住想笑,提醒他:“你现在这副烂样,监狱里头过得好不好?人家听说你杀了自己闺女,怎么样,了不起?都夸你是不是?”郑成刚被我激怒了,鸭子扑腾翅膀似的一挥胳膊指着我:“你再说一个试试你?”“你急什么急,监狱里头人家有杀人的,放火的,是不是特别有共同语言。你去了,怎么瘦了这么多,是打得过还是打不过,还是混得好?跟美国片子里头的混大哥了,还是给狱警管得像孙子?”“我去你妈,甘玲,你再说一个试试!”我站在原地,等着他扑过来,我就把美工刀插进他喉咙里去。我意识到自己的脆弱,我没办法主动去杀他,杀人是一门需要锻炼的技术,很遗憾,我还没做好准备。“还用我说么,你回来就去银行,银行里头钱挺少吧,肯定不够你吃喝嫖赌,没有本事吧,最后还是要靠我接济。你妈妈被你气死了,攒了这么多钱都给你了,你还要打她巴掌,你好有本事呀郑成刚,靠女人养活,你不是大男子主义?大男子就是软饭硬吃呀,你好厉害。”我讥诮刻薄,郑成刚醉得厉害,口齿不清楚,动作也不连贯,扑过来,我轻易让开了。几次挑衅下来,我顺理成章地把人引到了墙边,我靠近墙,只需要再一闪,他撞到墙,我把刀插进去,完美。郑成刚大着舌头:“你有本事,别说话。”“我还要说,杀了宁宁,你高兴吗,我还把你想好了,兴许给孩子找个恶毒后妈,没想到,你比后妈还恶毒,你怕小孩影响你改嫁骗人,杀了自己闺女,诶呦,你杀不了我,就去杀小孩,你只会杀小孩是不是?”想起宁宁的死,我疼得说不出话,头皮发麻地窜上一股股恶寒,可我就是要说。没想到郑成刚猛地大吼一声:“贱货,贱货,你跟野男人跑了,还说我,你说我?傻逼,小孩喜欢你,你跑了,还假装好妈妈,你才是恶毒,你最恶毒,最毒妇人心,没有你这样的妈妈。”吼完,用力过猛,本要扑到墙上,脚下踩了他吐出来的食物,噗呲打滑,给我行了个大礼,跪在了地上,半晌爬不起来,又开始吐。“我没有假装好妈妈——”我刚要辩解,又意识到这样会落入郑成刚的话语里,于是一绕,“谁也别说谁,你这个烂货,怎么给我跪下了,知道自己做错了?晚了!”我已经不能等他自己扑上来了,他在呕吐物和酒中打滚,我扯住他的衣领子,裁纸刀唰唰划破了他的衣服,一条又一条,没有深深伤及皮肉,只划出几道浅浅的印子。“你疯了,你杀了我,你也坐牢,你也尝尝滋味!”“哈!坐牢的滋味不好受吧,天杀的,判了你七年,哪有什么公道!”我跟郑成刚扭打在呕吐物里,裁纸刀始终在我手里,有一种玄妙的力量阻止我直接插进他脖子,阻止我打他的要害,隔着一层阻碍,我还是制服了他,把他摁在地上,踩住胳膊。郑成刚还在挣扎:“你有本事,你有本事,老子没有吃饱,没有力气,不然我弄死你!”男人的后背上尽都是烂泥一样的呕吐物,衣服都被我割烂了,像厕所里的拖把一样挂在他背上。领子也被我划开了,露出瘦弱的脖子,脊椎的骨头清晰可见,我知道我该怎么下刀——噗。噗,噗。我捅了三刀。捅的,不是郑成刚的皮肉,只是那不合身的衣服,我深深地照着衣服捅了三个窟窿眼,在我看来,甚至没有我用手扯出来的深。我戳出窟窿的时候,手上衣服上沾满了污秽。然后,我扇了他两个巴掌。我放过他了。不是出于我想要原谅他,我永不,我永不原谅他。我也不服法院的判决,我也没平息内心的不平。我一向是个自私的人,只在意自己想要做什么。我想要去死。但是,偶尔,偶尔我会想到别人。我奋力地清洗自己身上和发丝里的污秽时,心里想,我为她作出了一个选择。我为她,在一个显而易见的选择题里,终于选择了那个好的。是为了她做的。是我为你作出的选择,姜小茴,是我为你做的。我是自私的人,做事企图回报,我要你给我奖励,宽宥我的欺骗,我早就知道凶手的住址,我去了,明年1月,你不必再告诉我凶手的名字,从今以后,我不想再听见他,我也不会再回能县。我不断地清洗自己,洗了三四遍,我喷上香水遮掩我幻觉里的臭气,我买了糖,想要欺哄诱骗你和我做/爱,我换了衣服,让自己变得不同,推开你家门,用你给的钥匙。我真的放弃了报仇,没有郑成刚对我很重要,但没有你,这一切就都不重要了。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现在,你和我都睡眼惺忪,赶着这趟车靠在一起睡觉,你看见外面不断倒退的树木,现在你和我就在我来到能县的那趟列车上,我爬过的铁轨就在身下咯吱作响。你看见我们之前走过的那条水库的小道,那时候你孱弱得像个小孩子,我还是鼓励你走,我骗你走到头我就放弃追问你凶手的名字。那时我真心实意,我只是想要你陪我走到最开始的地方。别太担心,从今往后我说的都是实话,我不再追着他复仇,除非他出现在我面前。你看清我了,我永不原谅。不过,你知道人们都说恨比爱长久,但爱比恨更好,生平第一次,我在两个选择中,选择了那个好选项。正午,我嫌晒,拉上窗帘。我忽然看见宁宁走在旷野里,听见列车的声响抬起头,看向窗户里的我和姜小茴。她站在原地,穿着《种太阳》的舞蹈服装,忽然挥挥手,平静地目送列车驶离。骤然进入隧道,四周陡然黑了下来,姜小茴欠起身子,想要借助巧妙的角度再去看一眼,但她什么都没看见,走出短暂的隧道,我们都不约而同地往窗外看,列车已经离开了市区,手机捕捉到邻市旅游局发来的消息。列车里有个乘客从梦中惊醒似的感叹:“出了能县了啊!”“早就出来了。”有人搭茬。*作者有话要说:全文完注1:“他被欺压,在受苦的时候却不开口。他像羊羔被牵入宰杀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无声,他也是这样不开口。”《旧约·以赛亚书》53章第7节 。【写在最后】我想,你们可能会有疑问:郑成刚为什么要杀死郑宁宁?我本来写了个两千字的番外,但是我后来想,我们就不要让这个温暖的故事笼罩上阴霾吧。如果一定要知道,读者可以自行猜测,他永不会是文章的主题,他是个恶的引子,但姜小茴和甘玲开出了好的花,这和他无关。如果非要知道的话,只能说,郑成刚杀死宁宁后非常后悔,他后悔没有不计后果地把甘玲抓回来,这样,郑宁宁就永远爱他。【完结感言】谢谢大家,完结了,写得不好。照例,完结章还在的朋友,给大家额外掉落一些红包。分享一点本文相关。我很高兴大家喜欢姜小茴,她在初稿时作为甘玲的陪衬,随着故事发展逐渐发出了她自己强有力的声音。为了她我完全修改了大纲。而甘玲,是我对她说对不起。因为我原设她更加疯一点,行为更加过激,但最后没有忍心,我没办法对一个母亲这么做,以至于后期要反转的部分没有预想那么有力,从一个充满戏剧性的转折到细水长流的救赎(结果没有写好)但是她仍然很棒,我很爱她。最后,谢谢给我投霸王票的读者,虽然没有在小绿字亮ID,但是感谢你们,一直以来都非常感谢你们(鞠躬)但是我真的很惶恐,给得太多了,远超我应得的,请理性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