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慕时不知道自己最近是怎么了,恶心干呕的症状好了许多以后,就开始出现极度严重的嗜睡。白天一天天的睡不醒,晚上一晚上一晚上的睡不着。白天要想精神,必须咖啡续命。并伴随着强烈的购买欲望,一到夜深人静总想打开淘宝,买一些有的没的,用得上的用不上的东西。虽说大多数时间遏制住了自己的购买欲,可不买之后就开始觉着憋屈。买了,又嫌弃自己乱花钱,周而复始,总没个消停。更糟糕的是,靳阳最近回来越来越晚,每每一幅疲累不堪的样子,明明是个年轻的人的模样,脸上的沧桑和疲累感却想一个不堪重负的中年人。周慕时知道他忙,偶尔提议帮一帮他,全被靳阳拒绝了。靳阳总说,他现在还是学生,不应该在还是学生的时候,就投入到商业战场之中来,不然人老得快。周慕时撇撇嘴,想想靳阳,不也是大二大三的时候已经开始创业了吗?怎么到自己这里就不行?彼时他还太年轻,又是金玉堆里养出来的,自然是不知道像靳阳那样从贫穷的孤儿院里长大的孩子,对金钱的渴望值。当代作家亦舒在《喜宝》一书中写到:最想要的当然是爱,很多很多的爱,倘若没有爱,钱也是好的......用这个来形容靳阳简直不能再恰当。然而周慕时不一样,钱在他眼里不过是一堆破铜烂铁一样,说到底,他的人生里从来没有过真正陷入绝境的绝望。他从来都有退路,从前的父母是他的退路,现在靳阳是他的退路,再不济,他以前买的那些个奢侈品卖一卖,也够一个人普普通通的活一辈子。周慕时瞧上靳阳,除了那一副好皮囊,最最心动的便是他从靳阳身上看到的爱了。那是他跟林书程、周航他们去聚餐的时候,自己坐反了车,结果便看到了在孤儿院门前,温柔的抚摸着小孩子的脑袋的靳阳。这可比他在新生开学典礼上,瞧见的过作为优秀毕业生做演讲靳阳要觉着闪光的多。和煦的阳光,带着桂花味道的清甜的风和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满是爱意的眼睛,是他见过最美的画。矫情点说,最是那一抬眼的温柔,周慕时的世界里像是一瞬间开满了鲜花,此生不能忘了。他盘算着日子,明天就是他们三周年的纪念日了,要庆祝一下,前两年都是靳阳办的,今年他那样忙,是该他好好的准备一番给他一个惊喜才是。周慕时是个喜欢享受浪漫的人,可又实在不擅长自己制造浪漫,干脆求助了万能的度娘,学着网上的招数照葫芦画瓢的临摹下来,先到某宝上购置了一些能使家里温馨的小物件,香薰蜡烛、烛台、漂亮的桌布,玫瑰花是必须要有的,再来一瓶好葡萄酒,唔......为了庆祝这个特殊的日子,特制小皮鞭,小手铐和低温蜡烛也是个不错的选择。他红着脸,略微觉着有些羞耻,偷偷摸摸的下了单,趁着靳阳不在,每天做贼似的收了快递检查,然后悄悄的把东西藏到储藏室里,心里既期盼又紧张,掰着手指头等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