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纪小的人往往很好哄,一顿饱餐就能让他很开心。项北餍足的吃了一顿,跟着顾之时去了他在沅城的别墅。很奇怪,明明是兄弟,顾之时和顾之珩又都住在沅城,一个住在沅城最北,一个住在最南,隔了一条街就是别的城市了。顾之时的家里装饰的并不算豪华,但很舒坦,有种温馨的感觉。没人不喜欢舒适的大房子,小狼崽愉快的住了进去。水壶里烧着热茶,项北抱着热水杯坐在沙发里晒着太阳打盹,他似乎已经很久没在这样寒冷的日子里,有这样温暖的感觉了。实话实说,他开始享受和顾之时在一起相处的日子。项北之前喜欢过几个明星小姐姐,嘴上嚷嚷着喜欢,也放在心上过,只不过明星这种身份他看不见也摸不着,也只是当个念想。可现在不知道怎么的,心里偷偷摸摸的把顾之时拎出来,跟人家那些大美女比较起来。然后意外的发现,顾之时比大美女还好看,说话声音还好听,明明是个男人,把自己包裹的严严实实的不解开一颗扣子,一个眼神过来就能又禁欲又**。翻开手机里偷偷摸摸的藏着的曾经很喜欢的明星小姐姐的照片,突然就没了兴趣,要么太娇柔,要么太做作,也不知道自己当初是眼瞎还是怎么回事,怎么看也没有顾之时好嘛。而且这么好的人,是他的对象了~他正正经经的第一次谈恋爱,第一次喜欢一个人,也不太懂到底该怎么对一个人好,刚到下午四点,就猛然问了一句:“你晚上想吃什么,我来做饭吧。”彼时顾之时正在一旁看东西,听见他说话,才把眼睛从屏幕里移开。他其实心思并不在屏幕上,被项北这么一句拽了回来,一点半吃的午饭还在胃里存着,看向满脸都是胶原带白的少年的瞳孔不禁颤了颤,他难道……又饿了吗?“都好,现在想吃点下午茶吗?”项北想了想也没好意思拒绝,“好啊~”“我打电话叫,对了,晚上我出去一趟,有点事情要忙,晚饭不用做我的了。”满心欢喜的准备好撩起袖子给顾之时做吃的人,抬手蹭了一下鼻子,掩饰了一下自己略微有些失落的情绪,“哦,好。”他低下头继续看手机,项北也只好在一边自己玩,翻了翻几个网页,眼睛又瞟到了顾之时身上,啊!真人思考的男人可真帅!也不知道,他要是知道顾之时在想自己的白月光、朱砂痣、心尖子上的一点红还会不会这样觉着。二十九岁的男人,要说从来没对人动过心,是决计不可能的。顾之时喜欢过一个人,捧在手心里疼着,一喜欢就喜欢了很多年。很多年前初初相视的时候,他便被当时还是个小少年的人所惊艳。漂亮的人他见过很多,那样聪明又明媚的漂亮的人实在少之又少。任谁遇着一个静若处·子动若脱兔,天分极高又刚好和你对脾气的都不可能不心动吧。顾之时把他贴在皮肉最近的口袋里小心放着,瞧着他走过了许多年,时间越拉越长,他站在那样的位置上,早已经学会了逢场作戏,平素里三分真七分假的过着。后来跟项永宁的婚事里,无非也是看中了项永宁是个明白人。因利而聚这四个字看着讽刺的很,但又方便的多,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谁也不会把谁放在心上。他本也没想过把这场婚姻当他的一辈子,无非是三两年的事。顾之时嘴上没说过,可心底里到底还是守着那个人的,只是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这么快结婚,他怎么会结婚呢?于瑟传递到手上的消息更是如一把利剑插在了顾之时的心口上。他小心翼翼爱着碰都不舍得让碰一下的人,被人搞大了肚子!谁不知道林家少爷混迹风月场多年,一直是攻,屹立不倒。现在突然受了不说,还受到揣上了孩子!顾之时仿佛被人往喉咙里强行塞了一整个馒头,吞了吞不下去,生生的卡在那里,吞口口水都肿胀难受的厉害。他这辈子最后悔的两件事,一是在小文十八岁那年,最脆弱最无助的时候,没有趁人之危一举把人办了。二是贪图一时的利益跟张老六联什么姻,一时不察让小文走到了这样的境地!他把人当成翡翠雕成的白菜一样捧着这些年,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一头野猪一扭脸给拱了,还拱出了小猪仔,顾之时都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的毅力,才没有拎着刀去砍人。“时哥,你喜欢吃白菜炖猪肉吗?下雪天炖白菜炖肉配碗米饭最好了,明天做给你吃。”项北兴冲冲的啃着下午茶小蛋挞问他。顾之时僵硬的抬起脸,问出了一句很没有水平的话,“白菜为什么一定要配猪?”项北思考了一下,“其实白菜炖羊肉也可以。”顾之时:“……”善解人意的小甜心厨师歪着脑袋凑的近了点,“你不喜欢吃白菜?”被一双小心翼翼的关切的眼睛望过来,顾之时也不好本着脸,他随手推了一下挂在鼻梁上的眼睛,微微摇了摇头:“没有,白菜很好。”“那就醋溜白菜吧,酸酸的也挺好吃的。”项北琢磨着他应该不喜欢白菜配猪肉、配羊肉之类的,想了个别的吃法。顾之时明白,自己再胡乱说下去,就实在不识抬举了,他修养很好,也不好因为自己的情绪影响别人,程式化的弯起了一点嘴角,说了声:“好”。“再配上一份干炸蘑菇、辣子鸡和鱼香茄子吧,汤的话你喜欢喝甜汤还是咸汤,有什么忌口的吗?”项北笑的灿烂,吮吸了一口手里的小酸奶,非常满意自己的安排,人生在世,不就是为了一日三餐嘛,让时哥吃好点,吃的舒坦,这不是很好的关心方式嘛。“都好,我不挑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