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我也不知道。”雨晴叹息一声,这件事她现在还未理出头绪,“不过他是个泼皮,就应该蛮不讲理,不指望他说出个道道。”雨晴转向白衣女侠,“倒是妹妹,你怎么会在这里?”英姿飒爽,豪气风发的女侠闻言,脸颊通红,低头捏着银色腰带,很是扭捏。媒人灵敏的第六感,立刻告诉雨晴,这是一个怀春的少女。正要探听些什么,突然女侠猛地一动,拉着雨晴躲在那块大石碑后面。白衣女侠双颊通红,就像一团燃烧的火焰,紧紧的贴着雨晴,雨晴也跟着浑身发热。雨晴刚要开口询问,女侠一把捂住她,一边偷偷摸摸的往外看,一边浑身颤抖。一阵清脆的“得得”声传过来,只听一个男子曼声吟道:“东郊向晓星杓亚。报帝里、春来也。柳抬烟眼,花匀露脸,渐岘绿娇红姹。妆点层台芳榭。运神功、丹青无价……”声音清越激昂,抑扬顿挫,十分动听,雨晴勉强抬头,正看到白衣女侠双眼放光,面若朝霞,嘴唇张着,一脸痴迷就差淌下口水了。毛驴上是一个青年男子,一身雪白衣衫,头戴学生方巾,疏眉朗目,意态自如,倒骑着毛驴,手持书卷,摇头晃脑的诵读。“得得”声渐渐远去,白衣女失魂落魄,雨晴趁机挣脱出来,喘了几口气,再看白衣女,一脸失落。“喂,已经走远了……”雨晴推她一把。“唉……”白衣女稍稍回神,眼睛仍是盯着那个身影,“多帅多有才啊……”纯白的衣衫白到死板,诵读诗书摇头晃脑,一副书呆子样,哪里帅了!在雨晴眼里,最好的文人就是自己的父亲沈留,那样温文尔雅,如同春日的流水,无声的滋润万物;却又不是简单的包容一切,而是带着阅尽红尘的澄明与平淡,既不功利,也不故作纯情,而是顺其自然的随意,如同江南的烟雨,随风飘荡。正因为这样,沈留才会喜欢陈三秀。那时候陈三秀是个寡妇,年纪比沈留还大,因为生活的操劳而过早的衰老;而沈留不过二十出头,雅致如诗,风神如玉,怎么看两人也不会走到一起。就在村子南口的那个三岔路口,沈留第一次遇到晚归的陈三秀,当时已是日暮,家家户户升起的炊烟,催动了沈留的游子心肠,而陈三秀无心的一笑,疲惫不掩慈爱,打动了沈留的心。即使是现在,母亲去后,沈留的伤心惆怅,很深很深,只是如同江南的杏花春雨,藏在温润里罢了。在雨晴看来,这才是文人,这才是中国古代的文人,真正的谦谦君子,温润如玉。除了沈留,谁也做不到这一点,即使陈俊卿,也还是比不上沈留的。“你不许看上他!”白衣女刚一回头,正看到到雨晴的目光,不由得柳眉一竖,脸上还有未褪尽的红晕。雨晴暗自一笑,一个呆头呆脑的读书人,她方雨晴怎么也不会看上,难为这女子还把他当宝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