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马轻裘白玉鞍,手提令箭一登坛。兴师斩将吞社稷,擒王报效用机关……”谭思麟轻撩袍袖,转了个身。他已经好多天没有登台了,今天唱的这《群英会》还是为余毅而准备的,饶是如此,那些太太也坐在台下听得津津有味。二楼的贵宾席上,余毅和阿威坐在那里翘着腿嗑瓜子。谭思麟对他翻了个白眼,只是转身吟唱的功夫,上边就冒出一个穿着西式大衣的男人,看起来倒是有点眼熟。不擅长一心二用的他很快就移开目光,继续唱那英雄豪杰周公瑾。而余毅也在栏杆后直勾勾地望着他,嘴里不知道说着什么,但肯定与他无关。今天晚上他只唱一出,到了晚些时候人群已经稀稀落落的。余毅为他签了赏银,那男人也摸出几块大洋附在上边。谭思麟举起手来在门上敲了敲,等阿威来给他开门。余毅让他坐到自己旁边,而那男人也转过身来,一下子就认出了他。“这不是你内人么?”谭思麟摸摸自己的脸,洗掉油彩的他恢复了原本的白净与清秀,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认了出来。他也不扭捏,叫道:“吴将军。”“他确实是我的内人。”余毅挑了挑眉,跟吴明承解释道:“那天只是需要……掩饰一下,你不介意吧?”吴明承点点头,表示不介意。可是他若有所思的目光还是让谭思麟有点不舒服,就好像自己的秘密被他窥视到一样。那男人也不说一言一语,起身便要走。他的副官为他开了门,又与余毅交换了个眼色。阿威送他们到梨园门口,谭思麟在他身后阖上了门。“你和吴将军原来早就相识。”“不算,今天才算正式见面。”余毅摸了一把脸,往后靠倚在那结实的红木上。“林金山不过是个幌子,还以为自己真的挺有用,你们都得通过他才能办事。”“哎,林金山还是要搞的,他上任这么些年,明里吃我的,暗里抢我的,我要是能咽得下这口气,我就不叫余毅了。”余毅伸手抚上他的脸,大拇指在他的唇上摩挲,抹掉留在他嘴角的一点胭脂。谭思麟瞥了一眼他那作乱的手,微微张开嘴,把他的拇指衔在贝齿中间,狠狠地咬了下去。“啊——”余毅把手抽回来,看到那上面用牙印围出来的戒环,喊道:“流血了流血了。”谭思麟推开他放在自己面前的手,刚好看到刚刚开门的阿威,身子一闪就出了门,只留下一句话:“送客。”狂风寨离城里还是有些距离的,余毅名下产业那么多,自然少不了要给自己置办些房产。夜里赶不回山上,也是有地方住的。“大哥,要去哪里?”余毅偏头想了一阵,“好久没有去后街了,去那里走一走吧。”后街自然是不比其他地方的,天色越暗,它就越热闹。余毅带着阿威随意地走着,偶尔看看路边那些卖胭脂粉盒发簪首饰的摊子,就停下来摆弄一阵。他揣了一个胭脂盒子在怀里,刚想继续逛,就被一个人给狠狠撞了一下。胭脂盒瞬间滚落,而那十几岁的小少年也趴在地上怒视着他,脱口而出的话语尽是些难听的辱骂之词。这看起来就是一场身体碰撞带来的误会,本来也没有什么。但是余毅却向阿威使了个眼色,让他把这男孩子拖到漆黑的小巷子里。“喂!你们想干嘛?撞了人还动手动脚的!”那孩子手脚并用地挣扎,却抵不过阿威惊人的气力。余毅的手磨蹭着胭脂盒上沾染的灰尘,说道:“拿出来。”“什么?你有病啊?快放开我!”“你以为我是那些不省人事的酒鬼还是像猪一样的赌鬼?一个靠偷为生的小混混,也想骗过我?”余毅伸手在他的衣服里摸了摸,果然摸到了一个被缝在裤子里的口袋,那里面有两三个钱袋,还有几块用油纸包着的糖果。他拿回自己的钱袋收回怀中,问道:“这些都是你偷来的?今晚收获不少啊。”“关你屁事啊你疯了吧!还给我!”那少年张嘴狠狠地咬上阿威的硬邦邦的手臂,但见他根本就像没有感觉似的,只好自暴自弃地说:“你要怎么才能还给我?”“这好像不是你的吧?”余毅反问道。“我真的没办法了,家里还有弟弟妹妹要吃饭呢,求求你了。”这小子虽然浑身脏污,可那灵动的双眼倒是惹得阿威晃了晃心神,差点就放开他。“以为我傻呢!”余毅抓着钱袋起身,对阿威说道:“带回去,扔到柴房里。”那小子挣扎地大叫:“放开我!你不能动用私刑!那是犯法的!”“你也懂什么叫犯法?臭小子。”一路上打打骂骂确实惹了不少猜疑的目光,不过后街的人从不多管闲事,也只是以为两个大哥来逮偷跑出来赌钱的小弟。那小子被绑住双手扔在阿威房里,倒是没把他放到柴房喂蚊子。阿威睡在**,他就坐在地上,骂骂咧咧地直到阿威拿毛巾给他堵住嘴才了事。隔天一大早,余毅就上街买了包子豆浆,两人正坐在院子里吃早饭呢,房里就传来花瓶碎裂的声音。不多问也知道,肯定是那不安分的小子。“大哥,他怎么办?”“带回寨子里去,明天让他帮我腌咸菜,最近有点忙,都没功夫照顾那些坛子。”“谭先生那里还去吗?”“不去了,过几日再来见他。”两人带着那乱动的小子上了山,直到看见狂风寨的大门才把他嘴里的毛巾扯出来,让他呼吸几口新鲜口气。那小子低头咳了几下,抬头问道:“你们是土匪?”“土匪怎么了?小偷土匪一家亲。”余毅搂住他的脖子走进去,说道:“我后院有几坛咸菜,还有好几十个花盆,你帮我照顾着。”“你有病啊!凭什么?”“凭你偷了我的钱袋,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不告诉你!”那小子狠狠地咬上余毅的肩膀,把他气得够呛。“你这张嘴可真利索。”那匪头阴阳怪气地笑了几声,指着角落里那两只被关在木笼子里的大狼狗,“你要是不说,我就拿你去喂狗。”余毅养的这两只狗也真不是盖的,锐利的眼神透过笼子的缝隙投在人身上,仿佛有狼的气势。那小子的腿有点颤抖,说道:“思宇。”“好,思宇,去腌咸菜吧。”余毅推了他一把,让他跟着某个小弟到后院去打点自己,然后转过头说道:“阿威,咱们这两只狗是不是有点凶?”“凶才能看家护院。”“哦。”这匪头摸摸自己大腿上已经愈合许久的伤口,忍不住心里一阵发慌,提醒道:“遛狗的时候带远点。”芙蓉暖帐,春宵苦短。云鬓花颜,纸醉金迷。怡情楼灯火通明,余毅随着那老旧的木梯噔噔噔地上楼,把一厅的侬情燕语挡在门外。“春姨。”“滚蛋。”女人倚在那贵妃榻上,连眼睛都不睁的,“我有那么老吗?”“好娇姐,我给你带了东西。”春娇这才睁开那双能摄人心魄的眼,看匪头手里攥着的一个胭脂盒,骂道:“怎么就老是给我这种东西?”“不满意?”余毅打开那精美的胭脂盒,里边透出一股清香,看起来那些胭脂做的也不差,“挺好闻的。”春娇一把拿过,扔在梳妆台上不让他多说几句。她拿起桌上那倒扣着的茶杯,为他倒了一杯热水。“今日来所谓何事?”“你最近有点奇怪,每次看到我都恨不得拿扫把把我赶出去。”余毅拿起那热水喝了,又自顾自地吃起了放在桌上的糕点,“自然是要向你买消息了。还有一件事,你之前拜托我找的那个臭小子找到了,叫思宇是吧?”“嗯,他在哪里?”“在我那里,反正你我的关系也不差,我暂时帮你管教管教。”余毅剥的花生壳已经堆成一座小山,他往嘴里又塞了颗瓜子,说道:“那小子的嘴厉害着呢!也不知道是跟谁学的。”余毅说的是他那动不动就咬人的烈性子和一口结实的白牙,而不知道这事儿的春娇却以为他说的是思宇的嘴上功夫,整天脱口成脏,小小年纪嘴里就不干不净的。“管教一下也好。”春娇皱了眉头,怒骂道:“你狂风寨没落了吗?来我这里蹭吃蹭喝?”“小气。”余毅笑了一声,从怀里摸出一锭银元宝,说道:“你几句话卖我这么多钱,还有啥好亏的?”春娇瞥了他一眼,从衣柜里面的夹层里掏出一个没有署名的信封放到他面前,“你要的。”“谢了!”余毅拿起信封塞进怀里,又抓了他一把瓜子,“今日还有事,下次再相会。”“哎!等一下。”一件灰色的外衣扔到他头上,春娇从里面探出头来,说道:“过年那会你落下的,拿走吧。”谭思麟今日也登台,座无虚席的戏楼成了他名气最好的写照。余毅今天没有带阿威过来,只身一人穿过那拥挤的人群,从戏台旁边闪进去,待在后台把玩谭思麟的行头。谭思麟唱完了一出,回到这里来喝水润喉,一开门就被撞了个头昏眼花。“你干什么!”余毅连忙扶住这东倒西歪的小生,说道:“对不住了,一时没发现你回来。”谭思麟甩开他的手去拿自己的杯子,问道:“你来这里干嘛?不在前边好好听戏。”“我刚刚看到林金山坐在二楼。”“他昨天也有来啊。”谭思麟一口气咽下那解渴的清茶,不解地问道:“怎么了?”“按道理应该没那么快解决啊,东西都还在我这儿……难道是出了什么变故?”余毅喃喃自语,又盯着呆呆的谭思麟看了半天,看得他心里发毛。“干什么?”谭思麟把瓷杯放下,决定不管他了,匆匆回到台上去。余毅从后边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林金山坐在二楼的贵宾席上,隔壁是一身黑衣的吴明承。他拍了拍自己犯傻的脑袋,看来事情也并没有变得复杂。他随意找了个位置坐下,欣赏谭思麟在台上咿呀唱曲,大花脸那黑色的衣袖随着转身的动作轻轻扬起,露出面目清秀、温文尔雅的小生。“吾主洪福齐天大,你是草寇霸一方。任你纵有千员将,雪见太阳自化光。天心朗朗帝王相,顺者昌来逆者亡……”(本章完)